发布:2026-08-27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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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县天山街020号楼新东方购物广场60-8-1/3-3-4商业房地产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717295

416.19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4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24.851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16.19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新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09-14
  • 结束日期:2026-09-15
  •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天山街20
  • 评估价:424.851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结构装修情况简装周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出租钥匙无标的物详
    查封情况:查封被新源县人
    看样时间:看样与异议: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工作日
    产权所属:按份共有
    房屋结构:钢混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抵押有
    居室数:8房
    小区:和当地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教育学校:新源县中心小学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现状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标的物名称新源县天山街020号楼新东方购物广场60-8-1/3-3-4商业房地产执行裁定书(2026)新4025执恢186号产权信息权证号新源县房权证2015字第00027437、00027438、00026741、00027439、00027440、00027441号产权人唐**、李*、雍**、郝**、张**、邓**共有权人按份共有登记日期2015年07月16日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新源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有提供的文件《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现状是否已腾空未腾空租赁情况无出租钥匙无标的物详情房屋用途宾馆房屋性质存量房房屋建筑面积1664.78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80.24平方米总层数11所在层8房屋结构钢筋混泥土结构装修情况简装周边配套设施该标的四至:东临新源农商银行,西临恰普河路,南临天山街,北临商业楼

周边有新源商贸城,世纪商贸城,新天地购物广场,工业品综合市场,城北市场,新源县中心小学,新源县第五中学,新源县第一中学,新源县中医医院,新源县博爱医院等生活服务设施;通新源1路等公交线路

标的物价值评估价4248519元评估时点2026年3月31日其他情况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暖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以最终实际交割为准

注:该标的物所展示的照片及文字资料仅作参考,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及详细情况,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权利人:唐**、李*、雍**、郝**、张**、邓**该标的四至:东临新源农商银行,西临恰普河路,南临天山街,北临商业楼

周边有新源商贸城,世纪商贸城,新天地购物广场,工业品综合市场,城北市场,新源县中心小学,新源县第五中学,新源县第一中学,新源县中医医院,新源县博爱医院等生活服务设施;通新源1路等公交线路

起拍价:4161950元,保证金:400000元,增加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禁止参与竞买或对竞买人资格有特殊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确认资格,逾期视为放弃负责本案执行的法院及辅助机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三、咨询、看样与异议: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辅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四、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本次拍卖采用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进行,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已知及未知瑕疵、权利负担予以认可并自愿接受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该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抵押、担保、租赁、欠缴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等)、物业维修基金等一切费用及负担,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负责处理

七、权属变更: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如有约定不明的,则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向税务、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公告日止暂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09月25日12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新源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新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卡普河路信用社,账号:91901050000123926033286)或通过支付宝网上付款(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新源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999-7772252法院地址:新源县青年西街055号咨询电话:18099507726(邓主任)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新源县人民法院2026年8月14日竞买须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源县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09月14日12时起至2026年09月15日12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告知如下: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应为“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本次拍卖标的:新源县天山街020号楼新东方购物广场60-8-1/3-3-4商业房地产,以实物现状为准

起拍价:4161950元,保证金:400000元,增加幅度:5000元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由本院按现状进行移交

本院对土地、房屋及地上建筑物面积差异、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拍卖余款须在2026年09月25日前汇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或委托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源县人民法院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拍卖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欠缴情况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部门、单位出具的票据为准,法院与拍辅机构不作任何担保

竞拍成功后,交房时间预计为取得法定手续以后,但具体情况以实际腾房时间为准,不能保证交房周期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五、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七、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新源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999-7772252法院地址:新源县青年西街055号咨询电话:18099507726(邓主任)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新源县人民法院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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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天山街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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