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2025)新3201执3160号)拍品名称沙雅金鹰广场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1幢1-4层部分商铺权证情况1.((2025)新3201执3160号;2.备案信息表(详见扫描件)拍品所有人阿克苏润耀XXX拍品现状租赁情况无钥匙无钥匙户口不详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1.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人民法院查封;2.双重刑事查封:项目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由办案法院与沙雅县公安局分别予以刑事查封
3.网签备案占用:项目内有1户完成预售网签备案,备案主体为阿克苏荣耀永利商贸有限公司
4.项目停工停滞:受资金短缺影响项目现已停工,项目验收、房屋交付及产权证办理时间均无法确定
5.税费欠费:该项目税务系统现存欠费金额为125943.19元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1、沙雅金鹰广场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1幢1-4层部分商铺,建筑面积:一层:784.07㎡;二层:946.48㎡;三层:1387.18㎡;四层:691.70㎡一至四层合计:3809.43㎡,房屋结构:框架;房屋用途:商业服务
2.标的四至:东临人民路、银桥国际大巴扎、金桥时尚城,南临幸福路、塔河商贸城、香港街,北临铁热克东街、沙雅县第三小学,西临文化街、锦绣佳苑小区3、周边设施:交通条件地处人民路+幸福路主干道交叉口,自驾出行便捷;周边道路成熟,临近县城主要交通节点,通达性好
教育配套(步行可达)沙雅县第三小学(约400米)沙雅洛阳幼儿园(约390米)医疗配套沙雅县人民医院(约700米)沙雅友谊医院(约430米)社区诊所、药店分布密集,就医方便
4.特殊说明:(1)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法院按现状进行拍卖;(2)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3)拍卖标的物室内的可移动家具、电器,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5.注意事项:(1)此次拍卖的房产,需自行了解与之相关政策相配套的其他政策条件,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2)标的物成交后,权属转移登记的相关手续须接到法院通知后办理;(3)拍卖成交后,标的移交周期不确定,请竞买人耐心等待并注意风险
';卖公告和田市人民法院将于22026年9月2日上午11时至2026年11月1日上午11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物:沙雅金鹰广场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1幢1-4层部分商铺,建筑面积:一层:784.07㎡;二层:946.48㎡;三层:1387.18㎡;四层:691.70㎡一至四层合计:3809.43㎡,房屋结构:框架;房屋用途:商业服务
二、评估价:18299700元,起拍价:10247832元,保证金:1000000元
增价幅度:2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三、注意:1.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人民法院查封;2.双重刑事查封:项目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由办案法院与沙雅县公安局分别予以刑事查封
3.网签备案占用:项目内有1户完成预售网签备案,备案主体为阿克苏荣耀永利商贸有限公司
4.项目停工停滞:受资金短缺影响项目现已停工,项目验收、房屋交付及产权证办理时间均无法确定
5.税费欠费:该项目税务系统现存欠费金额为125943.19元
变卖时间:2026年8月29日上午11时至2026年10月28日上午11时(延时除外)
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10247832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10247832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10247832元将不计息退还
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开拍前的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辅机构联系安排时间看样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
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四、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和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按法律法规由双方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被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冲抵部分价款,买受人须在拍卖结束后,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余额至本院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本院(地址:和田市人民法院(地址:和田市屯垦东路6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地址:和田市屯垦东路60号拍卖辅助机构:新疆佳正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罗女士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8999181221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36号三雄21世纪大厦南E1404室和田市人民法院2026年8月17日变买须知和田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2日上午11时至2026年11月1日上午11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三、变卖标的物:沙雅金鹰广场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1幢1-4层部分商铺,建筑面积:一层:784.07㎡;二层:946.48㎡;三层:1387.18㎡;四层:691.70㎡一至四层合计:3809.43㎡,房屋结构:框架;房屋用途:商业服务
二、评估价:18299700元,起拍价:10247832元,保证金:1000000元
增价幅度:2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三、注意:1.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人民法院查封;2.双重刑事查封:项目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由办案法院与沙雅县公安局分别予以刑事查封
3.网签备案占用:项目内有1户完成预售网签备案,备案主体为阿克苏荣耀永利商贸有限公司
4.项目停工停滞:受资金短缺影响项目现已停工,项目验收、房屋交付及产权证办理时间均无法确定
5.税费欠费:该项目税务系统现存欠费金额为125943.19元
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二、变卖时间:2026年8月29日上午11时至2026年10月28日上午11时(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10247832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10247832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10247832元将不计息退还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拍卖人对设备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和田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和田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10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10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买受人须在变卖结束后,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余额至本院账户(单位:和田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和田市北京路支行;行号:104896001029;账号:6232638300105640343),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和田市人民法院(地址:和田市屯垦东路6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撤回变卖,符合法规情况可在竞拍结束前中止或暂缓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法院地址:和田市屯垦东路60号拍卖辅助机构:新疆佳正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罗女士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8999181221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36号三雄大厦和田市人民法院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