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27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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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新棉集团名下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16号的房屋建筑物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717352

992.76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9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992.76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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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992.76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新疆 乌鲁木齐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09-19
  • 结束日期:2026-09-20
  •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
  • 评估价:992.76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无人
    建成年限:('为1989年至1991年', '')
    房屋结构:砖混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市人民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拍卖原因:破产
    教育学校:现位于乌市第二十二小学
    开发商:拍卖相关房产。其余房产乌
    楼栋总数:1栋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标的房产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font>16<\/font>号,共计<\/font>7<\/font>项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font>1,760.80m<\/font>²,用地面积479.127㎡<\/span>,结构均为砖混,建成年代为<\/font>1989<\/font>年至<\/font>1991<\/font>年

该项房产土地使用权均记载在新棉集团名下,房屋建筑物中乌房权证乌市沙依巴克区字第<\/font>00314370<\/font>号<\/font>598.34m<\/font>²(面积与产证不符,以下均为测绘面积)门面房中有<\/font>55.60m<\/font>²为新疆银星丰汇商贸有限公司房产,有<\/font>273.23m<\/font>²为新疆银星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房产

新疆银星丰汇商贸有限公司、新疆银星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span>均已委托新棉集团管理人公开拍卖相关房产

其余房产乌政房字(<\/font>1991<\/font>)第<\/font>002154<\/font>号<\/font>328.62m<\/font>²、乌房权证沙字第<\/font>2016616051<\/font>号<\/font>68.31m<\/font>²、乌房权证乌市沙依巴克区字第<\/font>00314370<\/font>号<\/font>598.34m<\/font>²门面房中的<\/font>269.51m<\/font>²,和无房产证的附属用房<\/font>25.70m<\/font>²、<\/font>1<\/font>栋地下室<\/font>219.48m<\/font>²、<\/font>2<\/font>栋地下室(仓库)<\/font>191.05m<\/font>²为新棉集团破产财产

根据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乌政函〔<\/font>2026<\/font>〕<\/font>67<\/font>号《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font>2026<\/font>年第<\/font>2<\/font>次专题会议涉及国土空间规划和建设用地事项的批复》,由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与管理人共同拍卖该处房产,土地出让金均按商业用地补缴,拍卖底价为<\/font>358<\/font>万元

<\/font><\/p>Â<\/p><\/span><\/div><\/div><\/div><\/div>新疆新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棉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新棉集团名下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16号的房屋建筑物的公告新疆新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棉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拍卖处置新棉集团名下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16号的房屋建筑物[处置单位:新疆新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棉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职责,在阿里拍卖平台处分破产人新疆新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棉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产;同时因破产人财产与其他单位存在关联,受关联单位委托一并处置相关联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内容,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进行拍卖,人民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自行承担全部风险

6.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拍卖财产以现状进行转让

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管理人就拍卖资产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

7.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按照标的现状进行交付,且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本公告所披露瑕疵仅供参考

8.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建议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将竞拍资金准备妥当,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参与竞拍

9.竞买人竞价成功后(包含悔拍),竞买人需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二、拍卖标的标的房产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16号(原产证登记号码,现位于乌市第二十二小学旁),共计7项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1,760.80m²,用地面积479.127㎡,结构均为砖混,建成年代为1989年至1991年

具体如下:1.乌政房字(1991)第0021454号,面积328.62㎡,用地面积330.07㎡;(华银餐厅)2.乌房权证乌市沙依巴克区字第00314370号,面积598.34㎡,用地面积142.76㎡;3.乌房权证沙字第2016616051号,面积68.31㎡,用地面积6.297㎡;4.附属用房,面积25.70㎡;(华银餐厅)5.1栋地下室,面积219.48㎡;(华银餐厅)6.2栋1号地下室(仓库),面积191.05㎡;7.2栋2号地下室(办公室),面积329.30㎡

以上房产土地使用权均记载在新棉集团名下,房屋建筑物中乌房权证乌市沙依巴克区字第00314370号598.34m²(面积与产证不符,以下均为测绘面积)门面房中有55.60m²为新疆银星丰汇商贸有限公司房产,有273.23m²以及无房产证的2栋2号地下室面积329.30㎡为新疆银星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房产

新疆银星丰汇商贸有限公司、新疆银星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均已委托新棉集团管理人公开拍卖相关房产

其余房产乌政房字(1991)第002154号328.62m²、乌房权证沙字第2016616051号68.31m²、乌房权证乌市沙依巴克区字第00314370号598.34m²门面房中的269.51m²,和无房产证的附属用房25.70m²、1栋地下室219.48m²、2栋地下室(仓库)191.05m²为新棉集团破产财产

根据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乌政函〔2026〕67号《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6年第2次专题会议涉及国土空间规划和建设用地事项的批复》,由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与管理人共同拍卖该处房产,土地出让金均按商业用地补缴,拍卖底价为358万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买开始5日前书面向管理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不提出或者逾期提出的,视为无权属争议,管理人按拍卖流程继续拍卖处置

三、起拍价、保证金、增加幅度起拍价:9,927,640元,保证金:1,994,528元,增价幅度:50,000元

四、咨询看样公告期间接受咨询看样,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具体事宜

联系人:段小军,电话:13999978083五、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破产财产买卖协议》的签署、资产交付以及权属转移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破产财产买卖合同本次拍卖成交后10日内,买受人应到管理人处与管理人及相关资产所有权人签署《破产财产买卖合同》

十、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十一、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折抵拍卖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于《破产财产买卖合同》签署后的1个月内完成支付3.破产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二、软件服务费的支付1.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收费规则》,拍卖标的物通过阿里拍卖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买受人即应按照规则向淘宝网支付软件服务费

2.根据收费规则,淘宝平台将向买受人收取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作为软件使用费,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

以上费用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由买受人全部承担并直接向淘宝支付,非管理人收取

3.缴费方式:标的物竞拍成功后,网拍平台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支付该待支付的费用后,保证金方才转为货款支付至管理人账户

买受人若不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视同买受人未支付相应的货款

4.软件服务费付款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30天内

如需服务发票的,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5.上述收费规则详情请自行查看《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收费规则》并以阿里平台的规则为准

十三、拍品交付1.标的物移交及产权权属变更登记至买受人名下的前提条件为买受人向转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向淘宝网付清软件服务费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管理人予以协助

如因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和相关规则限制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包括长时间)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相关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乌房权证乌市沙依巴克区字第00314370号面积598.34㎡有部分房屋建筑物对外租赁

出租人为新疆银星丰汇商贸有限公司、新疆银星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遵循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按现租赁状况向买受人交付

出租人为新棉集团的,买受人同意现承租人继续租赁的,按现租赁状况向买受人交付;如买受人不同意向现承租人出租的,新棉集团将通知现承租人交还租赁房屋,租赁情况详见下表:序号门牌号租赁期限承租方出租人1长江路109号2026年6月28日起,不定期租赁蓝家锋新疆新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长江路161号2025-10-10至2026-10-09沙依巴克区长江路欧尚衣品服装店新疆银星丰汇商贸有限公司3长江路145号2026-04-09至2027-04-08乌鲁木齐市鑫宏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新疆银星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4长江路147号2025-12-11至2026-12-10沙依巴克区长江路曼可尚服装店5长江路149号2026-06-24至2027-06-23沙依巴克区长江路视觉内衣店6长江路151号2025-04-16至2026-04-15新疆海兴圣阳热能科技有限公司7长江路153号2025-04-27至2026-04-26沙依巴克区长江路鸿伟彩印包装店8长江路155号2026-07-08至2027-07-07沙依巴克区鑫天房屋信息咨询服务部9长江路157号2025-07-01至2026-06-30爱艺风尚2026-04-08至2027-04-07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蜜手指糕点房除以上租赁情况以外,新棉集团持有的137,139,141,143四间门面,均未出租

4.乌政房字(1991)第0021454号,面积328.62㎡,用地面积330.07㎡、附属用房,面积25.70㎡、1栋地下室,面积219.48㎡三处房产,由华银餐厅自满堂福公司处租赁使用,其已向管理人出具承诺,在拍卖成交后,如买受方不同意将该区域继续租赁的,其愿意配合在拍卖成交后的15日内完成腾迁,拒不腾迁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四、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2.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3.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4.房屋建筑物中乌房权证乌市沙依巴克区字第00314370号房产、乌房权证沙字第2016616051号房产,实际面积与产证不符的,按测绘面积拍卖,办理产权证时按测绘面积办理

管理人咨询电话:段小军:13999978083法院监督电话:0991-464854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拍卖须知新疆新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棉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将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拍卖处置银星大酒店及其配套资产[处置单位:新疆新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棉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房产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16号,共计7项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1,760.80m²,用地面积479.127㎡,结构均为砖混,建成年代为1989年至1991年

具体如下:1.乌政房字(1991)第0021454号,面积328.62㎡,用地面积330.07㎡;2.乌房权证乌市沙依巴克区字第00314370号,面积598.34㎡,用地面积142.76㎡;3.乌房权证沙字第2016616051号,面积68.31㎡,用地面积6.297㎡;4.附属用房,面积25.70㎡;5.1栋地下室,面积219.48㎡;6.2栋1号地下室(仓库),面积191.05㎡;7.2栋2号地下室(办公室),面积329.30㎡

以上房产土地使用权均记载在新棉集团名下,房屋建筑物中乌房权证乌市沙依巴克区字第00314370号598.34m²(面积与产证不符,以下均为测绘面积)门面房中有55.60m²为新疆银星丰汇商贸有限公司房产,有273.23m²以及无房产证的2栋2号地下室面积329.30㎡为新疆银星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房产

新疆银星丰汇商贸有限公司、新疆银星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均已委托新棉集团管理人公开拍卖相关房产

其余房产乌政房字(1991)第002154号328.62m²、乌房权证沙字第2016616051号68.31m²、乌房权证乌市沙依巴克区字第00314370号598.34m²门面房中的269.51m²,和无房产证的附属用房25.70m²、1栋地下室219.48m²、2栋地下室(仓库)191.05m²为新棉集团破产财产

根据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乌政函〔2026〕67号《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6年第2次专题会议涉及国土空间规划和建设用地事项的批复》,由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与管理人共同拍卖该处房产,土地出让金均按商业用地补缴,拍卖底价为358万元

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设备外观、质量、结构、维修、运行等情况不作担保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权证登记数字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五、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破产财产买卖协议》的签署、资产交付以及权属转移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六、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折抵拍卖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3.破产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4.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卖成交后10日内,买受人须到管理人处与管理人及相关资产所有权人签署《破产财产买卖合同》,拍卖余款请于《破产财产买卖合同》签署后的3个月内完成支付

十一、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十二、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段小军:13999978083法院监督电话:0991-464854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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