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出售<\/span><\/div>物业类型:<\/span>商业用房<\/span><\/div>房屋用途:<\/span>写字楼<\/span><\/div>建筑面积:<\/span>1835.69平方米<\/span><\/div>土地面积:<\/span>388.12平方米<\/span><\/div>房源类型:<\/span>二手房<\/span><\/div>流转单位:<\/span>按栋<\/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Â<\/p>标的<\/span><\/b><\/b><\/p><\/td>地址<\/span><\/b><\/b><\/p><\/td>房产证号<\/span><\/b><\/b><\/p><\/td>建筑面积<\/span><\/b><\/b><\/p>(㎡)<\/span><\/b><\/b><\/p><\/td>起拍价<\/span><\/b><\/b><\/p>(万元)<\/span><\/b><\/b><\/p><\/td>保证金<\/span><\/b><\/b><\/p>(万元)<\/span><\/b><\/b><\/p><\/td>使用权类型<\/span><\/b><\/b><\/p><\/td>地类用途<\/span><\/b><\/b><\/p><\/td><\/tr>1<\/span><\/p><\/td>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font>75号<\/font><\/span><\/p><\/td>淳房权证千移字第<\/font>41482号<\/font><\/span><\/p><\/td>1835.69<\/span><\/p><\/td>800<\/span><\/p><\/td>80<\/span><\/p><\/td>授权经营<\/span><\/p><\/td>办公楼<\/span><\/p><\/td><\/tr><\/table><\/div>Â<\/span><\/p>注:<\/span>1、<\/span>本次拍卖严格遵循<\/font>"按标的看样时现状进行拍卖"原则
标的物以拍卖人组织看样时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包括但不限于物理状况、权利状况、使用状况、周边环境等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标的现状提出异议或拒绝履行义务
<\/font><\/span><\/p>2、拍卖标的<\/span>位于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font>75号,房产证号:淳房权证千移字第41482号,1-<\/font><\/span>7<\/span>层建筑面积共<\/span>1835.69<\/span>平方米,<\/span>设计用途:非住宅;<\/span>土地证号:<\/span>淳安<\/span>国用(<\/font>2005)第<\/font><\/span>085<\/span>号,土地面积<\/span>388.12<\/span>平方米
土地使用类型:<\/span>授权经营<\/span><\/span>地类<\/span>用途:<\/span>办公楼<\/span>
<\/span><\/p>3、<\/span>若土地使用权类型为授权经营或者划拨的,在划拨转出让时的土地出让金由委托方承担
<\/span><\/b><\/p>特别提醒:因为平台设置的限制和委托方的要求,本标的不支持放心付功能,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按《竞买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成交款和拍卖佣金汇入本公司账户,无论何种理由,导致价款无法到达本公司账户而产生的任何问题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span><\/p><\/p>Â<\/p><\/span><\/div><\/div><\/div><\/div>受委托,兹定于2026年9月9日10时---12时(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https://z.taobao.com/)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标的地址房产证号建筑面积(㎡)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使用权类型地类用途1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75号淳房权证千移字第41482号1835.6980080授权经营办公楼注:1、本次拍卖严格遵循"按标的看样时现状进行拍卖"原则
标的物以拍卖人组织看样时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包括但不限于物理状况、权利状况、使用状况、周边环境等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标的现状提出异议或拒绝履行义务
2、拍卖标的位于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75号,房产证号:淳房权证千移字第41482号,1-7层建筑面积共1835.69平方米,设计用途:非住宅;土地证号:淳安国用(2005)第085号,土地面积388.12平方米
土地使用类型:授权经营
地类用途:办公楼3、若土地使用权类型为授权经营或者划拨的,在划拨转出让时的土地出让金由委托方承担
特别提醒:因为平台设置的限制和委托方的要求,本标的不支持放心付功能,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按《竞买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成交款和拍卖佣金汇入本公司账户,无论何种理由,导致价款无法到达本公司账户而产生的任何问题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展示看样:即日起至2026年9月8日,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联系电话:18967865513(吴先生)
三、竞买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网络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五、竞拍办法:即日起至拍卖会结束前(具体报名截止时间以平台显示为准),竞买人可在“阿里拍卖”网络平台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同时根据提示进行报名,并缴付对应保证金,经系统确认后方可参与出价
六、联系方式:电话:18967865513(吴先生)、0574-87869881(技术服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2026年8月26日受委托,兹定于2026年9月9日10时---12时(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https://z.taobao.com/)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制定本须知,以明确拍卖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对本次拍卖有关事项进行约定
本次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各环节均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拍卖标的:标的地址房产证号建筑面积(㎡)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使用权类型地类用途1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75号淳房权证千移字第41482号1835.6980080授权经营办公楼注:1、本次拍卖严格遵循"按标的看样时现状进行拍卖"原则
标的物以拍卖人组织看样时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包括但不限于物理状况、权利状况、使用状况、周边环境等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标的现状提出异议或拒绝履行义务
2、拍卖标的位于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75号,房产证号:淳房权证千移字第41482号,1-7层建筑面积共1835.69平方米,设计用途:非住宅;土地证号:淳安国用(2005)第085号,土地面积388.12平方米
土地使用类型:授权经营地类用途:办公楼
3、土地使用权类型为授权经营的,在转出让时的土地出让金由委托方承担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8日,接受咨询,联系看样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18967865513(吴先生)标的具体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和实地勘察为准(拍卖公司提供的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
竞买人应详细了解标的物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和向有关部门咨询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示已经完全了解拍卖标的,愿意遵守本《竞买须知》和《竞买公告》等竞买资料全部条款,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办法:1、竞买人须根据拍卖平台的规则,在平台上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同时根据提示进行报名,缴付对应保证金(注:竞买人、注册人以及保证金缴付人的姓名或名称必须一致),并申请参拍、冻结保证金方可竞拍
2、网络竞拍时间内,竞买人凭账号及密码登录“阿里拍卖”平台及时参加本次竞拍,本次拍卖的单个标的的加价幅度为10000元或10000元的整数倍,在网络拍卖平台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且经确认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3、出价延时(限时5分钟)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拍品进入延时(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延时(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4、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拍卖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电子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并办理后续交易手续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动产过户登记时的所有权人必须与报名时的竞买人以及签约时买受人的姓名一致
6、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前对拍卖标的现状进行认真查看,对房屋的质量、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周详的了解,未经咨询看样而参拍的,责任自负
7、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认真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阿里拍卖网络拍卖特别约定》,了解《拍卖公告》、《竞买须知》、《阿里拍卖网络拍卖特别约定》的相关内容,不清楚的在拍卖前向拍卖人咨询了解
8、竞买人应对自己账号(用户名)、密码及网络的安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并对的竞买行为负责
竞买人一经参拍应价,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并愿意遵守本《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规定的条款和履行相关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特别约定和说明1、本次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在办理产权过户、实物移交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
2、本次拍卖仅按标的之房地产本身且以展示看样时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对标的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拍品,若与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
竞买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一旦参加竞拍的即表示对拍品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无异议
3、部分标的物如有空置,房屋内有杂物、有渗水或墙面剥落、开裂、上下水管道渗漏损坏以及门、窗、锁损坏等情况,买受人在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并自行负责清理、修理和更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进行清理、修理和赔偿
4、部分标的若有零星水、气、电表报停、被拆及配套设施损坏等情况(或需办理水、电、气开户手续、重新安装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并办理相关手续,所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本次拍卖按现状进行拍卖,部分商业用房相邻之间的隔墙有打通现象(如有),如买受人对相邻之间的隔墙需要重新堆砌的,应依据相关规定以权证的四址界限为限进行隔墙堆砌,其所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作保证
部分商业房产原始结构已被破坏,买受人如需改造,经过相关单位审批后可进行改造,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做保证
6、本次拍卖标的的面积均出自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准的证载面积,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过户时,若出现面积或其他证载事项上的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和成交价格,成交款项也不作退补
7、本次拍卖的商业用房在拍卖成交至办理不动产过户前,因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新的关于房屋购买、出售、和贷款等相关政策规定,则以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为准,买受人应自行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涉
8、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在线拍卖方式
特别提醒:参与网络同步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在拍卖开始前出价、拍卖开始后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未按规定的清单顺序逐套拍卖等),拍卖人不承担网络同步拍卖竞买人遇到的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后果
9、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须知,并自行对标的物状况、租赁关系、租客履约情况等进行全面、独立的调查核实,竞买行为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瑕疵、权利负担及租约约束),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10、因政策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房产无法顺利过户的,本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责任,并将原路返回本公司所收取的拍卖保证金(无息)、成交款(无息)及佣金(无息),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1、其他:若本须知未涵盖事项,以相关法律法规及拍卖行业惯例为准
五、拍卖服务费1、拍卖服务费按《浙江省高院关于调整拍卖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服务费收取标准的49.99%计取
即成交价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部分按2.4995%(5%*49.99%)收取,超过50万—200万元部分按1.4997%(3%*49.99%)收取,超过200万—500万元部分按0.9998%(2%*49.99%)收取,超过500万--1000万元部分按0.74985%(1.5%*49.99%)收取,服务费费率分段递减;服务费总额,分段相加
2、拍卖服务费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指定账户(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河支行账号:33150199620000000169)
3、买受人未及时支付拍卖服务费的,拍卖人有权在买受人保证金中优先扣除作为拍卖服务费
4、本次拍卖采用网络拍卖方式,拍卖成交后除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服务费外,还应按拍卖平台的规定支付软件服务费
六、拍卖保证金1、拍卖成交的: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转为拍卖成交款(不计息)
2、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七、成交价款的结算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0个自然日内付清拍卖成交款,成交款直接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时备注姓名+拍卖成交款
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河支行账号:33150199620000000169八、过户税费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时,所产生的过户税费按国家政策规定的要求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如遇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若土地使用权类型为授权经营或者划拨的,在划拨转出让时的土地出让金由委托方承担
九、拍卖标的的移交1、过户:买受人在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后,方可启动网签、缴税、过户等手续
2、实物移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到拍卖人领取《房屋移交通知单》,凭《房屋移交通知单》、《拍卖成交确认书》、身份证等到相应小区的物业公司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房屋移交后的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如有)、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如有)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费用标准以物业公司核定的《物业管理缴费标准》为准);在买受人支付相关费用后,方可领取房屋钥匙
3、标的移交前发生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原产权单位承担
4、拍卖成交后,委托方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向买受人过户需要一定的时间,请买受人悉知
简易流程为:买受人支付全部房款-→委托方缴纳土地出让金-→换证-→过户、缴税等-→标的物移交十、法律责任1、免责声明:竞买后的竞买人视为均已对竞买的标的完全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
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的标的品质、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缺陷),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扣除应当支付给拍卖人的拍卖服务费和支付给阿里拍卖拍卖平台的软件服务费后作为违约赔偿金;拍卖人有权单方面的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无条件的收回拍卖标的,并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未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记录》,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款,以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租赁房屋安全管理责任承诺书》的
C.买受人不按本《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D.买受人未及时交接标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实现交付的,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
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拍标的交接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二、参与标的竞拍的竞买人应当遵守本《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的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竞买人报名成功即视为对阿里拍卖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本标的页面展示的所有的竞买资料及竞买文本无异议
十四、按照法律规定,委托方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停、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将由阿里拍卖平台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拍卖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任何介绍及评价,仅作参考意见,不做担保;竞买人应仔细察看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慎重决定竞价行为,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十六、因本《竞买须知》的效力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尽量协商解决纠纷,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拍卖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为了便于与竞买人或买受人联系和相关事项的通知或催告,竞买人在办理报名登记时,如实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及寄件送达的联系地址;如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提供的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不确切的,使有关事宜无法联系或无法及时通知,寄件无法送达或无法及时送达的,竞买人或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对竞买人或买受人的通知或催告事宜,以其登记报名时所登记的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发送,若该项不作记载,则以其身份证(法人为营业执照)所载的住所为通讯地址
因拒收或其他无法送达而退回的,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第一个所记载的日期视为送达日期
十八、其他本次拍卖的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咨询电话:18967865513(吴先生)、0574-87712912(业务部)、0574-87869881(技术服务)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