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27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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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路105号(银座公寓3幢)的不动产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717749

369.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4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69.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69.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杭州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09-14
  • 结束日期:2026-11-13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105号
  • 评估价:369.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车位:的停车位、卫生设施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解(户口不在本院执
    钥匙:况无钥匙有()、无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限购和资质:限购情况:无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房屋结构:钢混
    房屋朝向:南北朝向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产权年限:('', '')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号(银座公寓
    竞价周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座位数:座公寓3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车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财产调查表(房屋)法院名称义乌市人民法院案号(2026)浙0782执恢828号标的物名称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路105号(银座公寓3幢)的不动产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所有人情况单独所有标的物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商服用地/非住宅,出让/存量房租赁情况无钥匙有()、无(√)是否腾空已腾空配套情况附近有公用的停车位、卫生设施等权利限制情况1.有义乌市人民法院、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永嘉县人民法院查封记录;2.有抵押;抵押权利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提供文件1.《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2《执行裁定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标的物介绍1.文新路105号(银座公寓3幢),房屋主体南北朝向,钢混结构,总层数为16层(总层数含地下一层),建成年份为2002年

位于地上1-2层,房屋建筑面积297.9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66.5平方米,用途为商服用地/非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存量房,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40年12月12日

登记日期:2023年06月19日2.权证编号情况: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53398号;3.限购情况:无;4.税费负担情况,请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5.物业情况:经估价人员对估价对象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银座公寓物业服务中心)核实物业费相关情况,根据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费情况说明,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欠物业费19368.75元未缴纳,物业费收费标准为2.6元/平方米/月(仅作参考)6.走访周边房产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变卖公告(变卖方式于2017年9月16日起已变化,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竞买公告和须知)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14日10时起60天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精确变卖时间以淘宝平台为准)在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户名:义乌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579/02)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拍卖标的: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路105号(银座公寓3幢)的不动产拍品介绍详见财产调查表(内容摘自评估报告,如有出入以评估报告为准或及时与本院联系,请竞买人自行在附件中下载评估报告)

本案件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为:(2024)浙义证内字第6069号风险披露及特别提示:1、无租赁,已腾空,于拍卖成交付款后1个月内交付

2、该不动产证载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路105号(银座公寓3幢),房屋实际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05号,两者实际为同一地理位置

3、该不动产在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拖欠物业费19368.75元未缴纳,电费5299.2元,合计24667.95元,物业费收费标准为2.6元/平方米·月,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参考价:660万元起拍价:369.6万元保证金:69.3万元增价幅度:2.3万元(或整倍数)买受人未在公告第九条确定的时间内缴清余款的,即为悔拍

由法院裁定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二、咨询、展示看样、案件送达、竞买资格、抵偿等事项1、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农润公司统一安排)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88512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农润法服”自助预约

(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拍品的咨询、看样等一切工作均不向看样人收费,请看样人提高防范意识,谨防有人冒充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收费

)2、本院已采用直接送达、邮寄、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当事人通知拍卖事宜,如当事人未收到拍卖通知的,本公告公布满五日即视为通知

被执行人汪庆利的所有债权人(需在本院已立案执行)如愿意以本次拍卖保留价抵偿债务的,请于本次拍卖流拍后三日内向承办法官龚法官(0579-85328317)提交书面申请,如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抵偿权利

3、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义乌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含共同购买)

(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义乌市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拍品开拍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的15:30至16:00;地点:义乌市人民法院二楼大厅

)4、学区水电物业等情况的咨询:请自行向国土、教育部门、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部门了解(户口不在本院执行范围内)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对于本次变价形成的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

水电费、物业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负担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

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因不动产交易的复杂性和政策变动性,为方便买受人预估税费,下面提供买受人应承担的契税、印花税计算方式(仅供参考,最终数额由税务部门综合拍品情况、买受人房产数据确定):一套140平方以下1%,140平方以上1.5%二套140平方以下1%,140平方以上2%三套及三套以上3%印花税:0.5‰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详见公告),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价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义乌市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收款账号:6228400388129913964(该账户仅用于支付拍卖余款,请勿将保证金交入此账户,保证金请竞买人于竞拍前通过支付宝账户足额缴纳;余款汇款备注:拍卖余款)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88512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农润法服”自助预约

法院拍卖咨询电话:0579-85328299(拍品咨询、委托办理、余款缴纳等)承办法官电话:0579-85328317(龚法官,领取法律文书等)举报监举报监督电话:0579-85328357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香山路381号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友情提醒:拍卖成交后流程:(1)竞得者根据公告第九条的规定,通过本人账户缴清余款后(汇款时备注:拍卖余款),电话通知义乌市人民法院拍卖办公室(0579-85328299)

(2)拍卖成交付款后十个工作日内,等待案件承办法官电话通知,凭交款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过户材料;(3)凭上述材料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义乌市人民法院二0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变卖须知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将在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变)卖网络平台上(户名:义乌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579/02)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变卖时间详见变卖公告)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即开拍前)向义乌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义乌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9月8日17:00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公告确定的期限内缴清余款

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八、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变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

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因买受人自身原因不办理申办、过户手续,或与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不符而不能办理标的权证申办、过户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因网络、变卖系统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变卖非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变卖,且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一、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9-85328357咨询、看样: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88512或关注“农润法拍”自助预约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义乌市人民法院二0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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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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