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27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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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松陵镇东太湖大道11888号云玺湖滨商务广场7幢303室的不动产(含固定装修)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717811

369.8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4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69.868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69.8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苏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9-14
  • 结束日期:2026-09-15
  •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东太湖大道11888号
  • 评估价:369.868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权证情况
    空置情况:公积金个人住
    户口:证、户口簿等证明材
    钥匙:解。钥匙无配套情况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产权年限:('', '')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303室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营业收入:4.0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
    配套情况:电视
    楼栋总数:7幢
    装修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不动产竞价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位于松陵镇东太湖大道11888号云玺湖滨商务广场7幢303室的不动产(含固定装修)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苏0509执11063号不动产登记权证号苏(2018)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24646号标的所有人李*、高*(共有人:高*)房屋用途成套住宅土地性质出让标的现状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租赁情况无过户情况本院不负责户籍事宜,有需求的竞买人请自行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了解

钥匙无配套情况权利限制情况有法院查封,有抵押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标的物介绍标的物估值建筑总面积267.76平方米土地总面积公摊总面积房产年龄使用期限至2081年11月27日止装修情况有装修其他介绍被执行人承诺在拍卖成交后三十日内腾空搬离网络询价6604800元费用总价税费情况由买卖双方按照税收征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有的税费

其他费用情况欠缴的水、电、气、物业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网络询价6604800元,起拍价3698688元,保证金7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价时间:本次拍卖竞价时间:自2026年09月14日10时至2026年09月15日10时止;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撤回、中止或暂缓拍卖

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应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资格和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可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预约看样,看样时间截止至第一次拍卖开拍前三个工作日,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

是否安排看样,视标的实际情况而定,有意者可观看VR全景视频五、关于司法拍卖房产限购的特别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限购政策请咨询当地住建部门,如不符合限购政策本院将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第四条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将审核买受人自申请竞拍至裁定出具时持续具备购房资格,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出具裁定

六、关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的特别提示:1.贷款额度、期限、首付款比例、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按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管理规定执行,相关政策请于开拍前咨询苏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次拍卖不接受组合性贷款方式购买

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292.贷款流程:(1)借款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法拍贷业务;(2)公积金中心受理贷款申请,3个工作日内出具并邮寄加盖公积金业务章的公积金贷款放款承诺书

(3)人民法院根据公积金贷款放款承诺书,出具拍卖、变卖成交裁定书;(4)买受人依据人民法院出具的司法文书,办理房产权属转移登记;(5)担保落实机构协助抵押人办妥抵押登记;(6)承办银行依据贷款放款承诺书无条件发放贷款至人民法院提供的执行案款虚拟子账号

3.贷款材料(1)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2)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3)已付款证明:人民法院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款凭证;(4)贷款用途证明: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5)其他资料: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信息;贷款还款账户资料;办理异地贷款的,还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个人收入证明;其他需要的资料

4.买受人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应及时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如不符合贷款条件,应采取其他方式于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交付余款存在下列情形的,按悔拍处理:(1)因买受人过错,其在收到成交确认书三日内未能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2)因买受人过错,其收到成交裁定书后五日内未办理权属转移和抵押登记,致余款不能按时缴纳至法院账上的;(3)买受人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逾期未能补齐余款的

七、法拍贷业务提示本次拍卖标的支持竞买人以贷款形式参与竞拍

竞买人既可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线上办理,也可线下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金融机构办理;竞买人可以申请办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

竞买人应在参与竞拍前,自行向贷款经办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核实贷款办理条件、确认自身贷款资格、可贷额度、放款时限及全部相关要求,贷款的最终审批结果、授信额度、执行利率、放款时间均以贷款机构的官方审核为准,法院不就贷款办理事宜作出任何承诺与担保;若因贷款审批未通过、放款逾期等原因导致竞买人无法按时足额支付拍卖尾款,致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关于悔拍的规定,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承担二次拍卖产生的差价损失等

八、保证金及尾款支付1.竞买人须在参加拍卖前,通过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系统缴纳足额保证金

2.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请买受人在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完毕:(1)银行付款: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帐户(户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账号:6228400407884274865);(2)其他方式付款:【如选择淘宝平台,以支付宝网付款为例: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特别提醒:司法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当天限额而无法支付,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或自行联系开户银行咨询

九、网拍辅助机构信息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承担本次拍卖的[(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等;(三)其他:]等网拍辅助事务

该机构联系方式为:来拍法服400-1571060特别提示:网拍辅助事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法院可在拍卖成交款中优先支付,无需买受人另行支付

网拍辅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竞买人信息,不得与第三方串通干扰竞价,不得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法院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十、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一、防范非法中介与欺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第十一条,本院坚决依法打击通过夸大、欺瞒、误导等手段宣传提供“拍前调查”“清场收房”“对接法院”等一站式服务,诱导买受人支付高额佣金,甚至伪造司法文书骗取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院拍卖过程中竞买人无需支付任何服务费用,对于社会上有其它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十二、与本标的相关主体的告知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已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无法通知的,已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了无法通知的理由

十三、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有关拍卖(变卖)法律规则;标的概述、竞买特别提醒请查看《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或从附件下载《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来拍法服:400-1571060,法拍咨询窗口:0512-63499953,监督举报电话:0512-63493843(不接受拍卖咨询)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788号本院网址:http://wjq.szwjfy.gov.cn本公告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发布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参与竞买需开设线上支付账户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于开拍前提前5个工作日携相关身份材料、授权委托书(可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下载)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代理人须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竞买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已于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无法通知的,已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了无法通知的理由

五、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在标的竞拍开始的5个工作日前,告知法院以便进行相应信息的录入,完成后对应用户即可不缴纳保证金报名参拍

竞买人交保证金(变卖须交齐变卖价全款)后,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可在拍卖(变卖)平台在线报名并交纳

特别提示:竞买人应当符合标的所在地的限购政策

拍卖前,竞买人应自行向标的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住建等部门核实司法拍卖不动产专属限购政策,确认自身购房资格

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拍卖被撤销的,全部法律责任与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已缴纳的保证金按悔拍规则处理

六、联合竞买特别规则1.联合竞买是指两人以上(含两人)共同出资,指定一人作为竞买代表人参与网络司法拍卖,拍卖成交后将拍卖财产登记在全体联名人名下的竞买方式

联合竞买适用于家庭多人共同购房、企业联合收购、合伙人共同投资等情形

2.办理程序:联合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共同到本院办理联合竞买登记手续,提交全体联名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全体联名人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委托书》(指定其中一人作为竞买代表人)、全体联名人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情况说明书》(载明全体联名人姓名、身份证号、出资比例及拟对拍卖财产的共有方式)

逾期办理或不办理的,视为放弃联合竞买,仅以竞买代表人的个人身份参与竞买

3.竞价规则:联合竞买由竞买代表人以其个人名义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和出价竞价

全体联名人不得分别注册账户参与竞价竞买代表人在竞价过程中的全部出价行为,对全体联名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4.拍卖成交后的处理:拍卖成交后,本院根据联合竞买登记时确认的联名人信息,在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中载明全体联名人为共同买受人

买受人可持本院出具的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直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将拍卖财产登记在全体联名人名下,无需另行缴纳买卖或赠与税费

5.未办理联合竞买手续的后果:未在拍卖前办理联合竞买手续的,拍卖成交后本院仅能裁定竞买代表人一人为买受人,不动产权证只能登记在竞买代表人一人名下

如需增加其他共有人,可在产权登记后自行办理买卖或赠与过户手续6.风险提示:联合竞买人之间因出资比例、产权份额、盈亏分担等产生的内部纠纷,由各方自行协商或通过诉讼解决,与本院无关

联合竞买人中的任一人存在不符合竞买资格情形(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符合限购政策等)的,可能导致本次拍卖被撤销或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相关风险由全体联名人共同承担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应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资格和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可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八、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变卖方式:变卖期60天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

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线上支付的方式提前缴纳保证金(建议至少提前一天)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应按差额部分缴纳

交纳保证金,竞买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交纳,也可以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支付系统中对竞买人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可能出现相对较高的情形

为避免竞买人支付保证金及余款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竞买人应根据本次拍卖需缴付的保证金的金额,及时与相关银行设定合理的支付额度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自行上网查询或与相关银行联系十、标的物的评估报告可自行下载,评估报告和《拍卖标的物调查表》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详尽、客观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阅读

特别提示:1.对于肉眼不可见的隐蔽工程、房屋主体结构内在安全隐患等本院已尽合理核查义务仍无法发现的瑕疵,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标的不动产的权属、登记面积以不动产权属登记机关记载的内容为准,过户时如因登记机关权属更正、测绘规范调整等非本院原因导致面积差异的,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相关权利义务由买受人自行享有和承担

3.标的不动产房屋结构、是否存在存在违法/违章建筑等情形已经在公告、调查表中披露

竞买人应自行前往相关职能部门了解上述情形对标的过户、使用的影响,如需办理结构变更审批、违建拆除或修复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不动产拍卖前已存在的违法建设行为产生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法律责任,依法由原违法行为人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实施的违法建设行为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以及当地限购政策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自动生成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

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

拍卖成交或者流拍抵债财产上设有抵押、质押或者有法院查封的,执行法院出具的裁定中将有解除抵押、质押登记以及解除查封等对应内容

法院办理解除查封、转移登记等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可能会延长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已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有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串通竞买、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等事宜

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撤回、中止或暂缓拍卖

需要继续拍卖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并立即报告人民法院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12-63493843不接受拍卖咨询)法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788号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东太湖大道118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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