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出售<\/span><\/div>物业类型:<\/span>商业用房<\/span><\/div>房屋用途:<\/span>其他<\/span><\/div>建筑面积:<\/span>82.43平方米<\/span><\/div>房源类型:<\/span>二手房<\/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资产详情如下所示:<\/span><\/p>Â<\/p>权证号<\/span><\/span><\/span><\/p><\/td>苏(2019)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79011号<\/span><\/span><\/p><\/td><\/tr>权利人<\/span><\/span><\/span><\/p><\/td>淮安弘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span><\/span><\/p><\/td><\/tr>坐落<\/span><\/span><\/span><\/p><\/td>弘康兴旺角(二期)1幢1006室<\/span><\/span><\/p><\/td><\/tr>所在层\/总层数<\/span><\/span><\/span><\/p><\/td>1\/4<\/span><\/span><\/p><\/td><\/tr>房屋用途<\/span><\/span><\/span><\/p><\/td>商业<\/span><\/span><\/p><\/td><\/tr>土地用途<\/span><\/span><\/span><\/p><\/td>商业<\/span><\/span><\/p><\/td><\/tr>土地权利性质<\/span><\/span><\/span><\/p><\/td>出让<\/span><\/span><\/p><\/td><\/tr>面积(㎡)<\/span><\/span><\/span><\/p><\/td>建筑面积:82.43\/宗地面积:28010.80<\/span><\/span><\/p><\/td><\/tr>房屋<\/span>状态<\/span><\/span><\/span><\/p><\/td>有租赁<\/span><\/span><\/p><\/td><\/tr>土地使用权期限<\/span><\/span><\/span><\/p><\/td>2047年10月09日止<\/span><\/span><\/p><\/td><\/tr>现状情况<\/span><\/span><\/span><\/p><\/td>有装修<\/span><\/span><\/p><\/td><\/tr>瑕疵说明<\/span><\/span><\/span><\/p><\/td>1.标的房屋有租赁,租期至2027年2月28日到期,租金一年一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享有本租期内已提前缴纳的对应租金收益,自下一租金缴纳周期开始,买受人方可享受后续租金收益;<\/span><\/span><\/span><\/p>2.基于â买卖不破租赁â相关法律规则,本次拍卖成交不会影响已有租赁合同的正常效力,房屋承租人有权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正常使用标的物直至租期届满,待上述租赁期限到期后,买受人可完全自主决定该标的后续是否续租、调整租赁条件或收回自用等全部处置方案
<\/span><\/span><\/span><\/p>3.拍卖成交后,产权过户最终以不动产权属登记部门最终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等为准,若与本次破产处置文件中载明的位置、面积、用途等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span><\/span><\/p>4.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拍卖人对已知的情况及瑕疵已充分披露;对于未披露的瑕疵、或存在的其他不可控的风险或者在拍卖过程中标的发生的任何改变,由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或者竞买成功,即视为接受标的所有已知及未知瑕疵,不得以不了解拍卖标的任何情况提出退还已成交价款或主张其它权利;<\/span><\/span><\/p>5.本标的物为抵税房产,成交之后拍卖人将向买受人提供《协助执行书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span><\/span><\/p>6.若在拍卖期间发现标的房源不宜继续处置的,拍卖人有权撤回并向买受人无息退还所付款项
<\/span><\/span><\/p><\/span><\/span><\/p><\/td><\/tr><\/table>Â<\/p><\/span><\/div><\/div><\/div><\/div>国家税务总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将于2026年9月11日10时至2026年9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资产处置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进行首次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竞买标的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国家税务总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的抵税资产;标的物名称:淮安市弘康兴旺角(二期)1幢1006室;评估价格:65.99万元;起拍价格:461930元;保证金:10万元;加价幅度:1000元;资产详情如下所示:权证号苏(2019)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79011号权利人淮安弘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坐落弘康兴旺角(二期)1幢1006室所在层/总层数1/4房屋用途商业土地用途商业土地权利性质出让面积(㎡)建筑面积:82.43/宗地面积:28010.80房屋状态有租赁土地使用权期限2047年10月09日止现状情况有装修瑕疵说明1.标的房屋有租赁,租期至2027年2月28日到期,租金一年一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享有本租期内已提前缴纳的对应租金收益,自下一租金缴纳周期开始,买受人方可享受后续租金收益;2.基于“买卖不破租赁”相关法律规则,本次拍卖成交不会影响已有租赁合同的正常效力,房屋承租人有权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正常使用标的物直至租期届满,待上述租赁期限到期后,买受人可完全自主决定该标的后续是否续租、调整租赁条件或收回自用等全部处置方案
3.拍卖成交后,产权过户最终以不动产权属登记部门最终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等为准,若与本次破产处置文件中载明的位置、面积、用途等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4.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拍卖人对已知的情况及瑕疵已充分披露;对于未披露的瑕疵、或存在的其他不可控的风险或者在拍卖过程中标的发生的任何改变,由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或者竞买成功,即视为接受标的所有已知及未知瑕疵,不得以不了解拍卖标的任何情况提出退还已成交价款或主张其它权利;5.本标的物为抵税房产,成交之后拍卖人将向买受人提供《协助执行书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6.若在拍卖期间发现标的房源不宜继续处置的,拍卖人有权撤回并向买受人无息退还所付款项
提示: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瑕疵说明(1)本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保证责任
有意者请自行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相关问题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标的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信息,以相关主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标的物建筑面积或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关
(4)竞买人参与竞买前时必须承诺符合现行国家及标的物所在市的房屋限购(限售)政策规定的条件(具体条件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竞买人办理竞买即视为清楚并知悉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5)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其自身原因(含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标的物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合法有效租赁关系,租期至2027年2月28日到期,租金一年一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享有本租期内已提前缴纳的对应租金收益,自下一租金缴纳周期开始,买受人方可享受后续租金收益;基于“买卖不破租赁”相关法律规则,本次拍卖成交不会影响已有租赁合同的正常效力,房屋承租人有权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正常使用标的物直至租期届满,待上述租赁期限到期后,买受人可完全自主决定该标的后续是否续租、调整租赁条件或收回自用等全部处置方案
参与本标的物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完全认可该标的附带的租赁现状及对应的全部权利义务约定,自愿承担相关交易风险
(7)本次拍卖拍卖人不负责清场交付
(8)本标的物所欠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燃气费、维修基金、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单证补换等)均不包含在拍卖的成交价款中,本标的物过户时所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双方应依照国家税收法律政策缴纳,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
(9)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开始前五日(节假日除外)前通过书面形式向国家税务总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提出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于网上资产交易平台(阿里资产)进行公开拍卖,采用明价竞拍(参与竞拍人员信息由平台保密处理,以“竞买号”代替展示);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直至拍卖结束,以系统提示为准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2.竞买人请在竞拍前向此次竞拍物业所属管理的有关部门或单位咨询相关限购政策并自行确认购买资格,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竞买人无法办理过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拍卖人、强制执行人无关,且竞买人已交纳的竞拍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予返还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本拍卖标的如有优先购买权人的,若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日(节假日除外)向国家税务总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支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国家税务总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保证金缴纳及处置1.竞买人应于竞买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
2.竞拍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扣划至拍卖人的支付宝账户
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解冻原路退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标的物竞拍结束,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软件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全额支付后,竞拍保证金将作为标的物拍卖款的一部分转移到拍卖人收款账户
买受人未在7日内支付相应服务费的,拍卖人将通知平台发起在保证金里扣划相应的服务费
4.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如遇保证金交付问题也可咨询淘宝网,淘宝客服热线:400-822-2870,09:00-21:00人工在线
七、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1.尾款付款方式: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后7日内将竞价余额通过线上支付
买受人未在期限内支付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由拍卖人扣划转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并扣除本次拍卖相应的服务费
买受人正常支付尾款,但因未支付相应服务费导致保证金无法全额转移的,视为未全额支付拍卖款;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2.买受人在支付尾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联系拍卖人办理后续交易手续
3.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标的价款、软件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或未按期办理交接手续,将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拍卖标的将收回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首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综合服务费
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拒不补交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买受人需要在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及服务费后,方可移交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活动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拍卖服务费八、平台服务费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需承担本项目发生的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竞得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需根据页面提示完成服务费支付工作,逾期未支付的,视为悔拍
九、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至拍卖结束(节假日除外)的工作时间;需要申请看样的,请联系:王经理18052385971,李科长15161768213十、抵税财物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一、依照《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发布的拍卖须知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国家税务总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联系电话:0517-837857830517-83785772拍卖咨询电话:王经理18052385971国家税务总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8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将于2026年9月11日10时至2026年9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资产处置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进行首次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标的物的实际面积以验收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标的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办理权属转移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具体税款和费用请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四、特别提示: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节假日除外)向我局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材料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2、二人及二人以上合伙参加竞买的应委托代理人或确定参加竞拍人,并在开拍前五日(节假日除外)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
否则,将以参与竞拍的淘宝账号所有人为买受人3、标的物具体现状请现场实地看样,以标的物实际情况为准
五、本拍卖标的如有优先购买权人的,若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日(节假日除外)向国家税务总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支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国家税务总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共有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拍卖人可以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特别注意: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相关规定扣除服务费后转入拍卖人指定账户
九、缴纳全款后七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签署《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领取办理相关交接手续文书
十、买受人付清全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交接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在我局出具手续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标的物所欠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燃气费、维修基金、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单证补换等)均不包含在拍卖的成交价款中,本标的物过户时所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双方应依照国家税收法律政策缴纳,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买受人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我局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我局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依照《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国家税务总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联系电话:0517-83785783、0517-83785772拍卖咨询:王经理18052385971国家税务总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