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太仓市城厢镇太平北路65号501室不动产(含室内不可移动固定装修)执行案号(2026)苏0585执1392号权利来源司法裁定建筑面积128.59㎡房屋用途商业房屋类型市场化商品房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01470号租赁情况该不动产由被执行人占用,承诺待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15天内自行腾退搬离税费负担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不包含在拍卖的成交价中,相关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查证,按照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户籍政策及限购情况本院拍卖标的物均不负责户籍迁入迁出事宜,如需了解相关户籍政策,请自行前往当地公安部门咨询
限购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了解,拍卖人不承担责任学籍使用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标的所在学区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咨询,本院不作任何承诺
权利限制情况已查封、有抵押财产权属详见附件电子材料其他说明房屋状态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人民法院关于太仓市城厢镇太平北路65号501室不动产变卖的公告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太仓市城厢镇太平北路65号501室不动产(含室内不可移动固定装修)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01470号建筑面积:128.59㎡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用途:商业〔具体内容、变卖财产已知瑕疵等详见竞买须知、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及附件〕
询价1056431元,起拍价591602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价时间:竞价时间:2026年09月12日10时至2026年11月11日10时止;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变卖
本院变更变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应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资格和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可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变卖日前接受咨询、预约看样,看样时间截止至第一次变卖开拍前三个工作日,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
是否安排看样,视标的实际情况而定五、关于司法变卖房产限购的特别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变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限购政策请咨询当地住建部门,如不符合限购政策本院将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变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第四条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变卖房产活动且变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变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变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将审核买受人自申请竞拍至裁定出具时持续具备购房资格,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出具裁定
六、关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的特别提示:1.贷款额度、期限、首付款比例、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按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管理规定执行,相关政策请于开拍前咨询苏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次变卖不接受组合性贷款方式购买
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292.贷款流程:(1)借款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法拍贷业务;(2)公积金中心受理贷款申请,3个工作日内出具并邮寄加盖公积金业务章的公积金贷款放款承诺书
(3)人民法院根据公积金贷款放款承诺书,出具变卖、变卖成交裁定书;(4)买受人依据人民法院出具的司法文书,办理房产权属转移登记;(5)担保落实机构协助抵押人办妥抵押登记;(6)承办银行依据贷款放款承诺书无条件发放贷款至人民法院提供的执行案款虚拟子账号
3.贷款材料(1)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2)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3)已付款证明:人民法院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款凭证;(4)贷款用途证明:人民法院出具的变卖成交确认书;(5)其他资料: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信息;贷款还款账户资料;办理异地贷款的,还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个人收入证明;其他需要的资料
4.买受人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应及时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如不符合贷款条件,应采取其他方式于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交付余款存在下列情形的,按悔拍处理:(1)因买受人过错,其在收到成交确认书三日内未能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2)因买受人过错,其收到成交裁定书后五日内未办理权属转移和抵押登记,致余款不能按时缴纳至法院账上的;(3)买受人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逾期未能补齐余款的
七、法拍贷业务提示本次变卖标的支持竞买人以贷款形式参与竞拍
竞买人既可通过网络司法变卖平台线上办理,也可线下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金融机构办理;竞买人可以申请办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
竞买人应在参与竞拍前,自行向贷款经办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核实贷款办理条件、确认自身贷款资格、可贷额度、放款时限及全部相关要求,贷款的最终审批结果、授信额度、执行利率、放款时间均以贷款机构的官方审核为准,法院不就贷款办理事宜作出任何承诺与担保;若因贷款审批未通过、放款逾期等原因导致竞买人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变卖尾款,致使变卖目的难以实现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变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关于悔拍的规定,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承担二次变卖产生的差价损失等
八、保证金及尾款支付1.竞买人须在参加变卖前,通过淘宝网网络司法变卖平台系统缴纳足额保证金
2.变卖成交余款(变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请买受人在成交后十五日内前支付完毕:银行付款: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帐户(户名:太仓市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账号32250199733600000231078500);3.特别提醒:司法变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当天限额而无法支付,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九、网拍辅助机构信息本院已委托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次变卖的网拍辅助事务
有意者可向第三方法拍服务机构--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9288-512)或关注“农润法拍”微信号了解详细情况,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
特别提示:网拍辅助事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法院可在变卖成交款中优先支付,无需买受人另行支付
网拍辅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竞买人信息,不得与第三方串通干扰竞价,不得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法院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十、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一)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一、防范非法中介与欺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变卖工作的指导意见》第十一条,本院坚决依法打击通过夸大、欺瞒、误导等手段宣传提供“拍前调查”“清场收房”“对接法院”等一站式服务,诱导买受人支付高额佣金,甚至伪造司法文书骗取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院变卖过程中竞买人无需支付任何服务费用,对于社会上有其它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变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十二、与本标的相关主体的告知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本次变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当日前与本院联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变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已在变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变卖日到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已于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无法通知的,已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公示并说明了无法通知的理由
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的,自变卖公告发布之日起经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三、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有关变卖(变卖)法律规则;标的概述、竞买特别提醒请查看《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或从附件下载《评估报告》
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9288-512苏州农润派驻法院工作人员联系电话:15806220017监督举报电话:0512-53951628(不接受变卖咨询)联系地址:太仓市城厢镇半泾南路19号本公告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发布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网络司法变卖须知本院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次拍卖的《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所制订,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
竞买人一旦报名交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参与竞买需开设线上支付账户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于开拍前提前5个工作日携相关身份材料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代理人须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竞买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已于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无法通知的,已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了无法通知的理由
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的,自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经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五、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在标的竞拍开始的5个工作日前,告知法院以便进行相应信息的录入,完成后对应用户即可不缴纳保证金报名参拍
竞买人交保证金(变卖须交齐变卖价全款)后,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可在拍卖(变卖)平台在线报名并交纳
特别提示:竞买人应当符合标的所在地的限购政策
拍卖前,竞买人应自行向标的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住建等部门核实司法拍卖不动产专属限购政策,确认自身购房资格
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拍卖被撤销的,全部法律责任与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已缴纳的保证金按悔拍规则处理
六、联合竞买特别规则1.联合竞买是指两人以上(含两人)共同出资,指定一人作为竞买代表人参与网络司法拍卖,拍卖成交后将拍卖财产登记在全体联名人名下的竞买方式
联合竞买适用于家庭多人共同购房、企业联合收购、合伙人共同投资等情形
2.办理程序:联合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共同到本院办理联合竞买登记手续,提交全体联名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全体联名人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委托书》(指定其中一人作为竞买代表人)、全体联名人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情况说明书》(载明全体联名人姓名、身份证号、出资比例及拟对拍卖财产的共有方式)
逾期办理或不办理的,视为放弃联合竞买,仅以竞买代表人的个人身份参与竞买
3.竞价规则:联合竞买由竞买代表人以其个人名义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和出价竞价
全体联名人不得分别注册账户参与竞价竞买代表人在竞价过程中的全部出价行为,对全体联名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4.拍卖成交后的处理:拍卖成交后,本院根据联合竞买登记时确认的联名人信息,在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中载明全体联名人为共同买受人
买受人可持本院出具的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直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将拍卖财产登记在全体联名人名下,无需另行缴纳买卖或赠与税费
5.未办理联合竞买手续的后果:未在拍卖前办理联合竞买手续的,拍卖成交后本院仅能裁定竞买代表人一人为买受人,不动产权证只能登记在竞买代表人一人名下
如需增加其他共有人,可在产权登记后自行办理买卖或赠与过户手续6.风险提示:联合竞买人之间因出资比例、产权份额、盈亏分担等产生的内部纠纷,由各方自行协商或通过诉讼解决,与本院无关
联合竞买人中的任一人存在不符合竞买资格情形(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符合限购政策等)的,可能导致本次拍卖被撤销或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相关风险由全体联名人共同承担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应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资格和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可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八、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变卖方式:变卖期60天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
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线上支付的方式提前缴纳保证金(建议至少提前一天)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后,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应按差额部分缴纳
交纳保证金,竞买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交纳,也可以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支付系统中对竞买人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可能出现相对较高的情形
为避免竞买人支付保证金及余款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竞买人应根据本次拍卖需缴付的保证金的金额,及时与相关银行设定合理的支付额度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自行上网查询或与相关银行联系十、标的物的评估报告可自行下载,评估报告和《拍卖标的物调查表》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详尽、客观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阅读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是否安排统一看样,视标的实际情况而定,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报名交保证金,即表明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特别提示:1.对于肉眼不可见的隐蔽工程、房屋主体结构内在安全隐患等本院已尽合理核查义务仍无法发现的瑕疵,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标的不动产的权属、登记面积以不动产权属登记机关记载的内容为准,过户时如因登记机关权属更正、测绘规范调整等非本院原因导致面积差异的,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相关权利义务由买受人自行享有和承担
3.标的不动产房屋结构、是否存在存在违法/违章建筑等情形已经在公告、调查表中披露
竞买人应自行前往相关职能部门了解上述情形对标的过户、使用的影响,如需办理结构变更审批、违建拆除或修复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不动产拍卖前已存在的违法建设行为产生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法律责任,依法由原违法行为人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实施的违法建设行为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以及当地限购政策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自动生成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
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即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付清余款十日内电话预约领取裁定书,并于领取裁定书后十五日内开始办理拍卖标的物提取手续(依法不能移交的除外)
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拍卖成交或者流拍抵债财产上设有抵押、质押或者有法院查封的,执行法院出具的裁定中将有解除抵押、质押登记以及解除查封等对应内容
法院办理解除查封、转移登记等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可能会延长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已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有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串通竞买、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等事宜
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
买受人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拍卖标的后续存在被其他法院查封或无法办理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拍卖标的过户所需税收和费用、各类待缴费以及户籍、工商注册、学籍等情况,请竞买人可自行向当地财税和不动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房屋所在地物业公司了解,本院公告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撤回、中止或暂缓拍卖
需要继续拍卖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并立即报告人民法院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12-53951628不接受拍卖咨询)法院地址:太仓市城厢镇半泾南路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