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30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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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新疆地质勘查院转让位于新疆伊宁县塔乌尔别克金矿勘探探矿权 <结束>

资产编号:11759071

17562.8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29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7562.8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7562.8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新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用途:矿地
  • 起始日期:2025-05-29
  • 结束日期:2025-06-26
  •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
  • 评估价:17562.8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等限制该资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周期:00延时竞价周期(秒)60服
    品牌:别克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新疆地质勘查院转让位于新疆伊宁县塔乌尔别克金矿勘探探矿权项目编号N0135KQ250001产权子类型探矿权挂牌起始日期2025-05-30挂牌截止日期2025-06-26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3)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99)个周期

标的概况评估情况评估价(元)175628800.00元评估基准日2025-04-30评估机构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转让底价(元)175628800.00元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转出方情况基本情况转出方名称: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新疆地质勘查院北京中成华雄消防安全系统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志鹏电话:13999861003转出方承诺我方拟转让的产权,未做任何形式(含质押)担保,且不涉及任何诉讼、查封等限制该资产转让的事项,我方拥有该资产合法的处分权

我方对以上说明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承诺如有违以上说明及产权交易相关规则,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我方完全承担

转出方决策文件中国治金地质总局文件冶金地质发〔2025〕144号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中国治金地质总局特别告知一、本次转让的新疆伊宁县塔乌尔别克金矿勘探探矿权,探矿权证号:T6500002008124010020407,勘查面积为17.30平方公里,探矿权有效期2020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0日

二、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新疆地质勘查院享有该探矿权51%的权益,北京中成华雄消防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享有该探矿权49%的权益,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的相关约定与出让方签订合同

三、意向受让方须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意向受让方须持双方(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签字并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至我公司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现场勘查联系人:杨志鹏电话:13999861003四、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勘探标的,自行选择对标的可能存在的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属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权证批准变更事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承担瑕疵及无法办理探矿权变更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探矿权取得未满2年)等相关责任

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纠纷,与转让方和我公司无关五、其他详见《新疆伊宁县塔乌尔别克金矿勘探探矿权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一、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二、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三、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资质;四、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系统内单位(含控股公司或子公司);五、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全额交易保证金600万元;六、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标的交割以现状与委托方商议为准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次处置标的物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保证

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我司进行咨询和报名

4、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务必须向我公司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地址:新疆伊宁县塔乌尔别克联系人:杨志鹏电话:13999861003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5-05-3009:00:00至2025-06-2613:00:00报名手续单位或公司报名: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60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6-2613: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我公司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我公司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与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我公司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3)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5)受让方受让标的后,未按照规定时间提取变更标的权属的

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一次性向我公司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如有其他支付方式,以出让方和受让方达成的协议为准)、服务费,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车辆,废旧物资,须后期拆除的标的除外)

在我公司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5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5-05-3009:00:00至2025-06-2616: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60服务费按照新发改医价【2013】1007号、新国资产权【2013】226号收费文件规定收取

附件下载定价文件.pdf现场踏勘确认书.docx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冯琪咨询电话17690901166咨询时间早10:00-13:00,午16:00-20:00.咨询地址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广东路52号,伊犁州行政服务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技术支持——其他——(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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