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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武县义务教育实施学校大宗食品(大米、面粉、食用油)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彰武县义务教育实施学校大宗食品(大米、面粉、食用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9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6-210922-00037项目名称:彰武县义务教育实施学校大宗食品(大米、面粉、食用油)采购项目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人民币800,000.00元最高限价(%):100采购需求:米面油
配送学校包含:彰武县东六家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苇子沟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二道河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育才学校,彰武县五峰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四堡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丰田九年制学校,彰武县第二初级中学
(最终采购品类与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0月1日-2027年10月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或经双方确认的本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各包预算金额之日止,以两项指标先到为准
本项目(是/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否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预算金额(元):人民币800,000.00元最高限价(%):100采购需求:米面油
配送学校包含:彰武县两家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双庙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平安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哈尔套九年制学校、彰武县满堂红九年制学校、彰武县第三初级中学、彰武县第三小学、彰武县兴隆山九年制学校
(最终采购品类与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0月1日-2027年10月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或经双方确认的本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各包预算金额之日止,以两项指标先到为准
本项目(是/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否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预算金额(元):人民币800,000.00元最高限价(%):100采购需求:米面油
配送学校包含:彰武县后新秋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大四家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四合城九年制学校、彰武县章古台九年制学校、彰武县阿尔乡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实验小学、彰武县西六家子九年制学校
(最终采购品类与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0月1日-2027年10月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或经双方确认的本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各包预算金额之日止,以两项指标先到为准
本项目(是/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否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8月28日20时00分至2026年9月3日20时0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9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文件按要求递交,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2、本项目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可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应于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xuyutong-0725@qq.com)],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
其中:(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电话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
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7、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的相关信息
8、本项目共分3个合同包,供应商兼投不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彰武县教育局地址:彰武县彰武镇文化路3号联系方式:0418-69158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联系方式:024-23383567-806、809邮箱地址:xuyutong-0725@qq.com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账号:0613560104000333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本镕、徐雨桐电话:024-23383567-806、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