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30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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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四川世代佳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光明新城中央嶺地3号楼1层4号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760581

8.059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28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8.059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8.0593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宜宾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09-28
  • 结束日期:2026-09-29
  •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光明新城中央岭地
  • 评估价:8.059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构、装修等均以现场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
    看样时间: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09月27日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抵押情况:已抵押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订单支付
    经济类型:国有
    品牌:长安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span><\/span><\/span><\/p><\/td><\/tr>标的物情况<\/span><\/b><\/b><\/span><\/span><\/p><\/td>(1)竞买人务必亲自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实际情况

<\/span><\/span>(2)本标的暂未办理分户不动产权证,仅完成整体权属登记

不动产权证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资料、办理时限、能否顺利分户过户均需竞买人自行向宜宾市兴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住建、税务等主管部门咨询核实,以主管部门官方答复及现行政策为准,管理人不做任何过户承诺;<\/span><\/span>(3)本标的产权信息均由管理人向兴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获取,仅为公示参考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个人\/企业相关证件、完税凭证等资料,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span><\/span>(4)标的房产按现状拍卖、现状交付,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过户担保责任

竞买人务必提前实地看样,自行核实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商业房产交易限购、限售、过户登记、税费缴纳等全部政策,独立判断竞买可行性及风险,所有交易风险、政策风险、过户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span><\/span>(5)鉴于四川世代佳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于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可能存在无法及时开具发票的情况,该情形可能对标的房产权证办理、税费抵扣等产生影响,竞买人务必在参与拍卖前向税务、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视为认可该风险,不得以此主张撤销拍卖、退款、索赔;<\/span><\/span>(6)本标的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土地用途登记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登记为“2013-06-07至2083-06-06”,上述规划用途与土地使用期限存在不对应情形(商业服务法定最高出让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

该不对应情形可能导致成交后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土地使用期限与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最终以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实际办理结果为准

竞买人应自行向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税务等主管部门核实上述全部信息的准确性、过户条件、税费标准及最终登记年限等事宜,并自行判断竞买可行性,自行承担全部风险及后果

买受人不得以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期限、登记信息不一致或实际办证年限与系统登记不符等任何理由主张撤销拍卖、退款、赔偿或拒付拍卖余款

<\/span><\/span><\/span><\/p>(7)租赁现状及特别约定(重点风险提示)<\/span><\/b>: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

<\/span>承租人<\/span>:郭艳春<\/span>,<\/span>商铺房号:3-C-1-4,建筑面积24.94㎡:<\/span>租赁合同期限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2月1日<\/span>;<\/span>租赁商铺名称:艳春超市<\/span>

竞买人应自行实地查勘核实使用现状<\/span>详情见《竞买公告》第二条第3款(7)

<\/span><\/span><\/span><\/p>(<\/span>8<\/span>)<\/span>拍卖成交价不包含竞买人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及其他可能的费用

竞买人应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税费缴付标准及流程,相关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span><\/span><\/span><\/p>(9)<\/span>买<\/span>受人应在<\/span>竞价成功之日起<\/span>3<\/span>日内<\/span>全额缴纳<\/span>软件服务费<\/span>,<\/span>拍卖<\/span>余款<\/span>应在<\/span>竞价成功之日起7日内<\/span>完成支付<\/span>

<\/span><\/span>(10)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调查了解并承担责任

<\/span><\/span><\/span><\/p><\/td><\/tr>提供的文件<\/span><\/b><\/b><\/span><\/span><\/p><\/td>《拍卖成交确认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执行裁定书》<\/span><\/span><\/span><\/p><\/td><\/tr>竞买公告四川世代佳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09月28日10时至2026年09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四川世代佳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拍卖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管理和处分债务人财产,现在破产强清平台通过拍卖方式处分债务人财产,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法律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面积、结构、装修等均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管理人仅就其所掌握的材料进行披露,不保证披露信息的完整性或准确性,亦不对债务人未披露或管理人无法查明的情况负责

竞买人必须对标的物的实际状况、物理与法律瑕疵(含显性及隐性瑕疵)等进行独立、全面的调查核实,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

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状况,并接受其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管理人依法不承担任何形式的瑕疵担保责任4.本公告及其他拍卖文件所作的一切说明、描述、提示,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价值的保证或承诺,亦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独立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竞买人在淘宝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含买受人违约情形),买受人需另行向网拍平台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二、拍卖标的1.标的名称:四川世代佳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光明新城中央嶺地3号楼1层4号

2.标的详情:房产所处位置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光明新城中央嶺地,土地用途:住宅用地;规划用途:商业服务,房屋建筑面积:24.94㎡,专有建筑面积:24.06㎡,分摊建筑面积:0.88㎡;土地使用权面积:2.36㎡;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总层数:28层,所在层数:第1层;土地权证终止日期:2083/06/06

标的物详情见《标的物调查情况表》3.瑕疵披露(重点风险提示)(1)本标的物存在抵押

抵押权人:四川邻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支行、金陵支行);(2)本标的暂未办理分户不动产权证,仅完成整体权属登记

不动产权证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资料、办理时限、能否顺利分户过户均需竞买人自行向宜宾市兴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住建、税务等主管部门咨询核实,以主管部门官方答复及现行政策为准,管理人不做任何过户承诺;(3)本标的产权信息均由管理人向兴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获取,仅为公示参考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个人/企业相关证件、完税凭证等资料,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4)标的房产按现状拍卖、现状交付,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过户担保责任

竞买人务必提前实地看样,自行核实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商业房产交易限购、限售、过户登记、税费缴纳等全部政策,独立判断竞买可行性及风险,所有交易风险、政策风险、过户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5)鉴于四川世代佳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于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可能存在无法及时开具发票的情况,该情形可能对标的房产权证办理、税费抵扣等产生影响,竞买人务必在参与拍卖前向税务、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视为认可该风险,不得以此主张撤销拍卖、退款、索赔;(6)本标的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土地用途登记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登记为“2013-06-07至2083-06-06”,上述规划用途与土地使用期限存在不对应情形(商业服务法定最高出让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

该不对应情形可能导致成交后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土地使用期限与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最终以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实际办理结果为准

竞买人应自行向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税务等主管部门核实上述全部信息的准确性、过户条件、税费标准及最终登记年限等事宜,并自行判断竞买可行性,自行承担全部风险及后果

买受人不得以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期限、登记信息不一致或实际办证年限与系统登记不符等任何理由主张撤销拍卖、退款、赔偿或拒付拍卖余款

(7)租赁现状及特别约定(重点风险提示)①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

承租人:郭艳春,商铺房号:3-C-1-4,建筑面积24.94㎡:租赁合同期限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2月1日;租赁商铺名称:艳春超市

竞买人应自行实地查勘核实使用现状②租赁关系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权属,原租赁合同对买受人继续具有法律约束力,买受人须承继原出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

同时,买受人作为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在尊重承租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与承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

若买受人选择继续履行的,须按原合同约定履行出租人义务,并享有相应租金收益权;若买受人选择协商解除的,由买受人自行与承租人洽谈解除条件、补偿方案等事宜,管理人予以必要协助,但不参与解除谈判,亦不对解除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③租金归属:以拍卖成交日为节点:成交日之前承租人应付未付的租金,由管理人负责继续收取,归入破产财产;成交日之后(含当日)产生的租金,归买受人所有,由买受人自行向承租人收取

承租人此前已向原出租人(债务人)预付的租金,管理人不再向买受人移交或退还

④竞买人可在看样期间向管理人查阅租赁合同原件,自行核实租金标准、支付方式、保证金等具体条款内容

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完全知悉并接受上述租赁现状,后续不得以任何租赁相关事由主张撤销拍卖、拒付尾款或索赔,管理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纠纷

4.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活动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管理人联系(陈律师15984476272)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后续不再受理相关权属争议诉求

三、拍卖价格本次拍卖起拍价:80,593.6元,保证金:8,059元,增价幅度:805元及其整数倍

四、咨询和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09月27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标的咨询及看样预约

咨询、预约联系人:张老师,咨询电话:18658908766竞买人需于2026年09月23日16时前通过上述咨询电话预约看样,管理人将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集中看样时间,统一看样时间由管理人根据预约情况确定后通知,有意者请提前与联系人沟通具体看样事宜

意向竞买人必须本人或委托合法代理人实地勘查标的现状,未预约、未实地看样即参与竞拍的,视为完全认可标的全部物理、法律现状及所有瑕疵,自愿承担全部竞买风险,后续不得以标的现状、瑕疵等为由提出异议、拒付尾款,否则视为违约

五、竞买人条件及资格审查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政策合规义务:竞买人必须确保自身符合标的物所在地(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现行的全部商业房产交易政策(包括但不限于限购、限售等规定)

管理人不对此提供任何咨询或担保,竞买人应自行通过官方渠道核实确认

3.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须在竞价活动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

书面委托手续审核办理完毕后,由管理人在开拍前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平台;竞买成功后,可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

竞价活动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确认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4.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或未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1.优先购买权人:郭艳春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八、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本次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各类费用和税费

2.本次拍卖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给予一切必要协助

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其他费用,包括可能存在的物业费、管理费、水、电等欠费、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有关土地税种、税费数额、发票能否开具等问题竞买人请自行向所涉税务、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管理人不做任何保证

4.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配套费、测绘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违约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

5.本标的物存在0.5%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该费用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额外支付的费用,不包含在拍卖成交价内

)十、关于发票开具及过户的特别说明1.因四川世代佳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拍卖成交后,债务人和管理人可能无法向买受人开具发票

竞买人参与竞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7号)规定,买受人凭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完税证明材料,可依法办理契税申报及不动产过户登记

管理人将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按本公告第九条约定履行相关税费义务后,配合向法院申请出具上述法律文书

3.买受人不得以管理人无法提供发票为由,要求撤销拍卖、退还拍卖款项、拒绝支付尾款或主张任何形式的赔偿

十一、保证金、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本标的物竞得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日起7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可通过线上订单支付或者银行汇款支付:方式一: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支付

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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