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30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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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港大路39号地下室-1层194号车位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760985

1.444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4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5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444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成都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9-14
  • 结束日期:2026-09-15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港大路四段39号
  • 评估价:2.5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车位:4号车位起拍价(保
    空置情况:无人
    看样时间:看样等服务可联系028-
    小区:派立方”小区
    拍卖原因:涉案
    环境:车位
    开发商: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
    配套情况:车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详见公告';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5)川01执2754号本院定于2026年9月14日10时至2026年9月15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一、拍卖财产:财产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港大路39号地下室-1层194号车位起拍价(保留价):14448元保证金:1444元加价幅度:200元财产所在位置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港大路39号“优派立方”小区不动产权号川(2018)郫都区不动产权第0090320号不动产单元号:510124003007GB00289F00040086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成都锦鑫伟业投资有限公司;(2025)川01执2754号规划用途地下车库登记面积(㎡)建筑面积22.14平方米,实际面积请实地查验,如有误差,买受人以此为由悔拍的不予支持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本院已于2026年3月16日张贴腾退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共拍卖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港大路39号地下室-1、-2层共计822个车位,均单独拍卖,挂网照片为车库内部环境照片,仅供各意向竞买人参考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以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为由悔拍或申请撤销拍卖,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1.本院已委托四川天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上述标的进行评估,上述标的评估价为2.58万元

该公司出具的川天成房估(2026)第089H号评估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可能产生契税、印花税、土增税等(最终具体税费种类由相关部门出具的缴费凭据为准)】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其中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后15日内向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在该期限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税费),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本院不再办理退税

财产所涉欠缴的水、电、车位管理费等各种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送达确认成交裁定书后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披露的瑕疵)

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不予退还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6年9月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优先购买权人报名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9月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权证明,经法院确认并设置优先竞买权限参与竞买

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

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交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七、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6年9月30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开户账号:6232813800030339421,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2026年10月7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纳保证金凭证、尾款交纳凭证)到本院(成都市抚琴西路10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10号窗口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八、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九、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1.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视为悔拍,本院将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悔拍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抵冲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齐的,依法强制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本院已委托恒通辅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

有关标的物咨询、看样等服务可联系028-86512197(恒通辅拍),看样预约方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恒通辅拍”完成自助预约看样,预约看样截至2026年9月11日

预约成功后,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监督电话:028-82917241(不接受咨询,只接受投诉,监督范围仅为辅拍公司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抚琴西路109号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详见公告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港大路四段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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