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本次变卖标的物:位于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245号筑业花园5-2801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冀(2023)石高新不动产权第0005169号,建筑面积:192.22平方米
变卖价:81.6935万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
(注:该拍卖房产有租赁,拍卖成交后的租金由承租人按照《房屋管理服务合同》向买受人履行,详见《房屋管理服务合同》)
';变卖公告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15日10时起(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任意时间出价,则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
现公告如下:一、本次变卖标的物:位于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245号筑业花园5-2801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冀(2023)石高新不动产权第0005169号,建筑面积:192.22平方米
变卖价:81.6935万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注:该拍卖房产有租赁,拍卖成交后的租金由承租人按照《房屋管理服务合同》向买受人履行,详见《房屋管理服务合同》
)二、实物状况和权利负担:变卖标的物以其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当亲自查验标的物的实物状况,司法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信息表所披露的以及图片和视频所公示的实物状况信息仅作参考,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行为,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物的实物状况和瑕疵已全部知悉和认可,相应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标的物自拍卖公告发布后至实际交付期间发生变化、毁损等问题(被执行人或第三人故意毁损除外),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本院不对此期间标的物状况变化予以保证
特别提示: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组织实地看样,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拍卖成交后,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及房地产面积等差异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房子的水电燃气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物业等机构咨询,如存在欠费纠纷及其他纠纷,可自行协商解决,或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涉及该处标的物内建筑物附着物,和除建筑物以外的地面装修装饰物等,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租赁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租赁单位出资购买或修建的,其迁出时可自行搬离或拆除带离,对于该处标的物的所有附着物、附属设施等视为该不动产附属物,其价值包含在财产处置参考价中
如变卖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情况,本次拍卖行为不具有将变卖标的物违法、违章部分合法化的效力
变卖成交后,标的物被认定为违法违章建筑而强制拆除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物已设定抵押登记的,变卖成交后,抵押权人将从拍卖款项中优先受偿,无须买受人另行支付
三、拍卖方式: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参与变卖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竞买人一经应价,不能撤回竞价结束时,最高报价即为本次变卖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成为买受人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拍,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成交后在规定时间内缴纳
变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变卖预交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四、咨询和看样:本院自2026年8月28日10时至变卖结束期间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联系人:彭法官,电话:0311-85187272
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有意竞拍者请自行前往查验
特别提示:本院未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协助司法拍卖,任何机构或人员冒用法院名义从事收费活动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的,当事人、竞买人有权向本公告预留的监督电话举报,本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或者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请竞买人提高警惕,谨防受骗本院未委托除本公告确定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协助司法拍卖,当事人、竞买人有权要求司法辅助机构出示委托书、员工工牌、员工身份证等文件(证件),并在查验文件和身份无误后应当予以配合
司法辅助机构无法提供上述文件(证件)的,当事人、竞买人有权拒绝配合
其他机构或者人员冒用法院名义从事收费活动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的,当事人、竞买人有权向本公告预留的监督电话举报,本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或者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请竞买人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五、权利申报和异议提出:申请执行人参加拍卖申请免交拍卖保证金的,可以自司法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经本院审查后在系统中确认
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申请优先购买的,可以自司法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和能够证明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材料,经本院审查后在系统中确认
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对本院执行行为或者标的物权属存有异议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本院提交执行异议或者案外人异议申请
特别提示:当事人、案外人在司法拍卖结束前,申请本院撤回、暂缓、中止拍卖的,应在合理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交申请
六、竞买人条件和资格: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如竞买人未注册账户,可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竞买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材料,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后,委托代理人以自己名义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
数位竞买人联合共同竞买的申报程序,参照以上程序办理如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限,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与委托代理人到本院办理成交手续
如买受人无法到本院,委托代理人应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材料,到本院办理成交手续
特别提示: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买受人应当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竞买人应当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与此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规定
竞买人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承诺其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七、竞买报名和变卖预缴款、剩余价款的交纳:变卖竞价前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后,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
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变卖预缴款交纳手续标的物变卖成交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买号
如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买受人应当于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将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交至本院案款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确认书》
结算账户:(户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河北银行华兴支行,账号:12368130100202600056,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6)冀01执37号及买受人姓名,以便查收)
八、拍卖成交和悔拍责任:买受人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成交确认书,并在平台公示,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特别提示: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买受人悔拍的,从所交纳的变卖预交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导致人们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竞买人恶意竞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本院将视情节轻重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过户办理和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向买受人出具成交确认书、成交裁定书和案款收据
本院负责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1.对拍卖标的物已经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本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对拍卖标的物具备初始登记条件,但未办理初始登记的,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3.对拍卖标的物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买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4.对拍卖标的物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标的物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按照标的物权利现状取得,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十、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产权变更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法律规定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向当地税务局、房产部门、国土部门、供水供电部门、物业管理处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十一、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
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并同意接受其中所有条款的规定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311-85187272彭法官河北中尚法辅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13313310297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咨询电话:400-822-2870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8月28日变卖竞买须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15日10时起(延时的除外)(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任意时间出价,则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交齐变卖价全款后,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可以向法院指定的账户缴纳,也可以在变卖平台上在线报名并交纳
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的案件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变卖方式: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七、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
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八、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次变卖按标的物现状变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变卖前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其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变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将变卖成交价尾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河北银行华兴支行,账号:12368130100202600056,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6)冀01执37号及买受人姓名,以便查收)
并在交齐变卖款后10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领取变卖成交裁定书
变卖财产所有权自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十、变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规定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一、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不缴纳尾款的,从所缴纳的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扣留的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
买受人不缴纳尾款导致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买十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竞买价格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本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竞买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本须知未尽事宜,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六、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311-85187272彭法官监督电话:0311-85187104司法拍卖平台咨询电话:400-822-2870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