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span><\/div><\/div><\/div><\/div>北京泽润嘉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关于拍卖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北京泽润嘉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将于2026年9月4日10时至2026年9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开拍卖(处置单位:北京泽润嘉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监督单位: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名称: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280092股股份所有权人:北京泽润嘉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二、拍卖价格1.起拍价:2,904,265元2.保证金:145,213元3.增价幅度:10,000.00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08月31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需要符合《中囯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竞买人须对股权受让人的资质自行确认并承担相应风险
四、保证金缴纳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冲抵价款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六日内缴纳至管理人指定账户;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买成交款支付详见《拍卖须知》;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竞得者不得参与竞买
五、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开始竞买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北京泽润嘉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联系
六、拍卖延时及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八、拍卖成交、移交与过户1.如本次拍卖标的物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物不能如期交割的,管理人概不承担相关责任;2.竞得者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管理人地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6号金辉大厦22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3.竞得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十五日内,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股权权属变更手续,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文书;4.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平台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转让登记买卖双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平台服务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5.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等其他权利;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九、风险提示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其他说明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2、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拍卖的,视为接受标的物现状及所有瑕疵(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标的物瑕疵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承担;3、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核实
未尽事宜,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管理人不承担披露信息不准或不全等情形的责任
管理人咨询电话:张律师:15901557007法院监督电话:010-8968911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北京泽润嘉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2026年08月28日拍卖须知北京泽润嘉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将2026年9月4日10时至2026年9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北京泽润嘉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监督单位: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280092股股份四、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需要符合《中囯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竞买人须对股权受让人的资质自行确认并承担相应风险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北京泽润嘉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竞价时间2026年9月4日10时至2026年9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六、起拍价:2,904,265元;报价的加价幅度以壹万元整(¥10,000.00)的整数倍数
七、保证金1、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45,213元2、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45,213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拍卖结束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八、税费等费用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本次拍卖标的物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交易平台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标的物转让登记买卖双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平台服务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08月31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6年09月11日前将拍卖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北京泽润嘉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柔支行账号:2000000554105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三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金辉大厦22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费用
十三、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管理人通知的时间内与转让方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
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及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对此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因不符合竞买条件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管理人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管理人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十五、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管理人可以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管理人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中止和撤回、终结拍卖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八、竞买人自缴纳保证金起,即表明已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和本拍卖须知,并自愿同意受拍卖公告和本拍卖须知及相关拍卖文件的约束
十九、本拍卖须知由北京泽润嘉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10-89689112管理人咨询电话:1590155700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北京泽润嘉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2026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