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30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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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中山区桃仙街199号1跃2层2号房屋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762195

38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29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2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8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中山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9-29
  • 结束日期:2026-09-30
  •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桃仙街106号
  • 评估价:52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2.装修状况及设施
    车位:地下停车场
    空置情况:空置
    户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
    钥匙:空置钥匙有,可联系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买受
    看样时间:看房欠费情况房屋历史欠税、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
    租赁情况:无租赁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位于明秀庄
    绿化率:好,小区绿化率较高,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教育学校:大连第四十四中学
    环境:车场
    开发商:权利人大连润泰房地产开发
    配套情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品介绍1.标的物基本状况:①拍卖房屋登记的建筑面积:97.88平方米,房屋实得面积与证载面积不一致,实得面积大于证载面积部分未包含在登记的建筑面积中,实得面积以实际状况为准

②房屋登记用途为住宅,占用土地为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且为共有宗地,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③房屋约建成于2018年,楼栋&房号:66#1-1-2(跃),普通跃层,经现场勘查,拍卖房屋位于地下2层,地上3层;位于-2,-1,2,3层

叠拼,上叠边户,有院,有露台2.装修状况及设施设备:室内毛坯房,维护状况较好,为完好房,九成新

房屋安装防盗门,铝木复合窗,供暖设施未完成入户施工,配套室外已预留水、电、通讯等管线接口,无装修及固定设施设备

3.区位状况及周边配套:拍卖房屋位于明秀庄园二期住宅小区

区域交通条件便利,小区内设地下停车场,楼间道路旁边有少量停车位

居住区邻近山体,景观条件较好,小区绿化率较高,基础设施配套程度完备

附近有付家庄公园、桃源市场、大连第四十四中学、第十五中学、秀月小学、秀月幼儿园等商业娱乐、文化教育机构

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较齐全4.权证和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

房屋是否存在违建、超建以及竞买后能否办理权证,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至房产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咨询了解,过户办证风险自行承担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本院不负责从拍卖成交款中退还相应的税费

有关税费承担的具体情况,须竞买人自行向标的物所在地的房产和税务等部门咨询,相应主体应承担的税费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

5.报名竞拍、预约看房咨询电话:13332299008,李女士/大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拍卖房产评估价格:522万元本次拍卖起拍价:381万元;保证金:38万元;加价幅度:1.5万元及1.5万元的整倍数

[本次拍卖范围包含房屋及其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室内动产及依附于拍卖对象的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和权益

]特别告知:1、拍卖房屋已办理初始产权登记,登记权利人为大连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97.88平方米,房屋实得面积与证载面积不一致,实得面积大于证载面积部分未包含在登记的建筑面积中,实得面积以实际状况为准

房屋是否存在违建、超建以及竞买后能否办理权证,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至相关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过户办证风险自行承担

2、房屋登记用途为住宅,楼号:66号楼,经现场勘查,拍卖房屋位于-2,-1,2,3层

毛坯房外观无损坏,门窗基本完整,维护状况一般截止至调查日,拍卖房屋空置

3、标的物为现状拍卖,标的物详情请参考评估报告,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相关信息,标的物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本院不负责从拍卖成交款中退还相应的税费

有关税费承担的具体情况,须竞买人自行向标的物所在地的房产和税务等部门咨询,相应主体应承担的税费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

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请竞买人自行前去了解并处理,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

二、咨询时间:自2026年8月28日起至2026年9月28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报名竞拍、现场看房咨询电话:13332299008,李女士/大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三、竞买人条件:(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已开通淘宝网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与法院联系(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等),且务必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未按该规定进行委托竞买报名,导致无法正确开通竞买权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重要提示: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符合本地区和上级法院限购政策规定的要求,竞买人应当承诺其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房产不能过户和悔拍等相应所有法律后果,竞买人无法确定的可自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

四、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办理相关手续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自动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为现状拍卖,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欠费、限购、权属变更及权属变更流程、费用等事宜,过户办证风险自行承担

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职能部门查询

标的改建、超建及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

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如拍卖标的物因国家、地方政策限制或者规划建设审批手续欠缺等不可抗力原因暂不具备办理权属变更条件,买受人需待办理条件符合时再自行办理

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或者其自身原因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房产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28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在成交之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账号:6228400567052485765)并备注买受人姓名及案号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2、申请人、优先竞买权人、线下缴纳保证金、委托竞买及联合竞买等竞买人,建议提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证明材料并办理竞买手续(已开通淘宝网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网实名认证相一致),且务必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上述相关人员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如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及流程向法院提交材料并完成报名手续,导致竞买权限无法正确开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上述预参加竞买的人员自行承担,上拍法院、辅助机构与淘宝网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网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411-83723213/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13332299008,李女士/大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拍卖房屋可贷款,贷款咨询电话:18500679876张先生淘宝网司法拍卖服务咨询电话:400-822-2870

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9月29日10时至2026年9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竞买的(代理人已经开通淘宝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与法院联系(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等),且务必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未按规定进行委托竞买报名,导致无法正确开通竞买权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自动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五、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者明确表示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若再行拍卖的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的,原竞买人还须补缴其差额

九、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11-83723213/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13332299008,李女士/大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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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桃仙街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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