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30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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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西环路中段106.107号地层4号自行车库.4号商铺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762489

12.76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28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8.241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2.769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西 梧州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09-28
  • 结束日期:2026-09-29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
  • 评估价:18.241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有装修,铺内二层
    车位:内的车位和车库的,
    户口:物的户口、学籍等迁
    钥匙:有无钥匙无钥匙居住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有查封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有
    抵押情况:抵押情况有
    产权年限:('', '')
    交易状态:一拍
    小区:多个生活小区
    拍卖原因:诉讼
    交通:公交站
    环境:车库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执行依
    配套情况:车库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特殊说明本拍品法院负责标的物的交付

本次拍品按现状带租拍卖本次拍卖不包括承租人存放在商铺内的各类商品、经营设备、用品及其他属于承租人的财产物品等

拍品介绍(一)标的介绍该商铺位于万秀区西环路中段,为临街商铺,有装修,铺内二层夹层为原产权人自行搭建;有租赁,租赁情况:租户用于美容美发行业经营使用,租期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共三年;租金从2024年4月至2026年1月为1500元/月,从2026年2月至2027年3月为1300元/月,按月支付

商铺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商铺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不动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尚欠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可自行与物业部门等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或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可能产生的争议

(二)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限购、过户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确认

3、税费负担情况: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成缴纳过户税费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及其他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审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

其中应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垫付税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执行裁定书》、税费发票、退税申请书、收款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办理退税费手续

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的,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天然气等户名变更手续

尚欠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可自行与物业部门等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或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可能产生的争议

5、标的物的户口、学籍等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基本信息:该商铺位于万秀区西环路中段,为临街商铺,有装修,铺内二层夹层为原产权人自行搭建;有租赁,租赁情况:租户用于美容美发行业经营使用,租期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共三年;租金从2024年4月至2026年1月为1500元/月,从2026年2月至2027年3月为1300元/月,按月支付

本次拍品按现状带租拍卖本次拍卖不包括承租人存放在商铺内的各类商品、经营设备、用品及其他属于承租人的财产物品等

商铺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商铺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不动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尚欠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可自行与物业部门等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或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可能产生的争议

周围环境:该标的位于万秀区西环路中段,邻近多个生活小区、市场、公交站;交通通达性好、商铺林立;周边基础设施完善

[本拍品按现状拍卖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

]评估价:182412.91元,一拍起拍价:127690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与竞买人需要有网络拍卖账户(未有网络拍卖账户者可在拍卖前三日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咨询电话:18177408423(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电话:广西迪一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欧阳女士18177408423(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竞买人需要咨询、实地勘查标的物,请与上述公司进行联系集中看样的相关事项(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预约看样联系人:欧阳女士18177408423

请竞买人至少提前一周联系预约,并按预约时间准时到场,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如无预约,法院将不组织现场看样特别提醒: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及拍卖前通知情况: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及权利人,无法通知的,本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予以公示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

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六、拍卖竞价前,网络拍卖系统将对竞买人所缴付的保证金进行冻结,未能竞得或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缴付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梧州新兴二路支行,账号:45001648665050501058-021207)

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6)桂0405执596号

七、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确认拍卖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成缴纳过户税费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税费(以相关部门最终审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

其中应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垫付税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执行裁定书》、税费发票、退税申请书、收款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办理退税费手续

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的,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特别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八、本院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及委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或看样服务,均不会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最高院相关规定,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优先从成交价款中支付

请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请竞买人自行咨询相关工作部门

需要适用“拍卖按揭贷款”的意向竞买人,请于竞买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贷款相关材料

十一、特别注明: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十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二、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的结果最终以成交裁定书确认为准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

咨询电话:欧阳女士18177408423联系地址:广西梧州市新兴二路148号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拍卖须知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拍卖须知: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竞买条件一、【竞买人资格】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如:竞买梧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区划内的车位和车库的,竞买人应为该项目的购房人(小区业主);购买机动车的,竞买人应符合机动车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规定的入户(过户)身份条件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委托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十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

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于拍卖开始前十个工作日,一同到本院办理联名竞买委托竞买手续

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七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竞买流程一、【缴纳拍卖保证金】竞买人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后方可获得竞买资格,拍卖平台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二、【参与出价竞买】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三、【拍卖成交】拍卖时间届满,最后出价的买受人竞买成交

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四、【缴纳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使用拍卖按揭贷款的应将首付款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五、【裁定解除查封及交付】拍卖成交款余额缴纳至法院后(使用拍卖贷款的,银行将扣除首付款后剩余贷款金额存放至法院账户后),买受人应及时通知拍卖公告载明的主办法官,由法院作出解除查封、扣押、交付、过户等裁定书

六、【动产交付】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七、【机动车过户】机动车拍卖成交后,法院将解除查封及过户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至机动车登记管理部门

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过户裁定书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关过户费用

机动车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机动车查封、扣押过程中产生的存放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八、【不动产过户】法院将过户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至房产登记部门

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过户裁定到地税部门办理不动产纳税手续,在法院得到房产登记部门受理回执后,通知买受人自行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九、【不动产过户相关费用】不动产竞买及交接过程中的下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请竞买人事先了解相关费用后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一)自行办理缴税并承担相关税费;(二)自行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三)自行办理物业、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不动产所欠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等费用,可自行与物业部门等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或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可能产生的争议,不在拍卖成交款中予以扣除

十、【过户条件及时间】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一、【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4-383106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74-388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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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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