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西南侧防城港市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2号楼1083号商铺权证情况法院裁定书(2025)桂06执恢46号产权证号桂(2023)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48618号标的物所有人广西富乐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标的现状用途零售商业用地/商业服务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是否已腾空毛坯房,无需腾空租赁情况无过户情况法院不承诺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经营情况无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提供文件1.《法院成交裁定书》、2.《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宗地面积136506.67㎡房屋建筑面积1493.61㎡建筑面积50.4㎡使用年限2010年08月07日起2050年08年06日止房屋总楼层33层房屋所在楼层1层朝向/周边配套交通便利其他费用情况因过户所需的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所欠具体物业费用请到小区物业处咨询,费用由新买受人承担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本院定于2026年10月8日10:00至2026年10月9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0/03,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位于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2号楼一层1063、1069、1071、1072、1073、1074、1075、1076、1077、1078、1079、1080、1081、1082、1083号商铺进行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
现将标的物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2号楼一层1063、1069、1071、1072、1073、1074、1075、1076、1077、1078、1079、1080、1081、1082、1083号商铺(房产信息详见标的调查情况表)
特别提醒:该标的物所欠缴物业费用,详情请到小区物业处了解,具体物业、水、电等欠费情况请到相关部门咨询并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不含屋内可移动设施设备、家具、家电等(不可拆卸物包括但不限于楼面、墙体、地板、门、窗、防盗网、电线、水管、吊顶、瓷砖等嵌入墙体的其他装修等)物品;在拍卖期间及房屋交付之前,若因房屋使用人或房屋所有权人擅自拆除嵌入墙体的装修装饰物品导致造成的相应财产损失的,由新的买受人与房屋使用人、占有人自行协商折价赔偿,若是协商不成功的,买受人可以另行起诉主张相应的损失赔偿
本公告中确权的房屋、土地面积依据的是房管、国土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
房产过户办证过程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需要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的数据为准,与本院无涉
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为准
拍卖标的物尚未办理权属登记的,存在无法办理过户办证的风险,本院仅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移交,对标的物办理变更登记、过户等事宜不做任何形式担保,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
二、竞价时间、起拍价: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6年10月8日10:00至2026年10月9日10:00(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延时的除外)
1、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2号楼一层1063号商铺,建筑面积为63.47平方米,第一次起拍价为356448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2、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2号楼一层1069号商铺,建筑面积为49.53平方米,第一次起拍价为278160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3、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2号楼一层1071号商铺,建筑面积为50.4平方米,第一次起拍价为283046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4、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2号楼一层1072号商铺,建筑面积为52.05平方米,第一次起拍价为292313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5、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2号楼一层1073号商铺,建筑面积为49.46平方米,第一次起拍价为277767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6、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2号楼一层1074号商铺,建筑面积为55.64平方米,第一次起拍价为312474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7、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2号楼一层1075号商铺,建筑面积为55.64平方米,第一次起拍价为312474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8、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2号楼一层1076号商铺,建筑面积为55.64平方米,第一次起拍价为312474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9、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2号楼一层1077号商铺,建筑面积为55.64平方米,第一次起拍价为312474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10、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2号楼一层1078号商铺,建筑面积为59.81平方米,第一次起拍价为335893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5000元
11、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2号楼一层1079号商铺,建筑面积为55.64平方米,第一次起拍价为312474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12、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2号楼一层1080号商铺,建筑面积为55.64平方米,第一次起拍价为312474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13、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2号楼一层1081号商铺,建筑面积为53.77平方米,第一次起拍价为301972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14、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2号楼一层1082号商铺,建筑面积为52.05平方米,第一次起拍价为292313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15、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2号楼一层1083号商铺,建筑面积为50.4平方米,第一次起拍价为283046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手续须于2026年10月1日前双方至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标的物的,需于2026年10月1日前一并前往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具体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具体事宜请联系网络拍卖(变卖)辅助机构广西物资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770-6103081办公室、19116885523陈经理、0770-6103102李法官)
统一看样时间:开拍前一周提前预约,为保障看样工作顺利,请务必提前进行电话预约并准时到达现场看样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本次拍卖不含可移动家具家电、机器设备等
本公告中确权的房屋、土地面积依据的是房管、国土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
房产过户办证过程如国土、房管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国土、房管部门的数据为准,与本院无涉
公告的内容、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
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重要提示:对于公告写明的辅拍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
附加于拍卖标的物上的户籍的迁入及迁出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不予负责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账号:622357502372000571),缴款时请注明购买人及房号等相关信息,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特别说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十一、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的,须于2026年10月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0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三、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70-6103081办公室、19116885523陈经理、0770-6103102李法官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00号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查询
2026年8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竞买须知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竞买须知: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配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配置损坏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手续须于2026年10月1日前双方至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标的物的,须于2026年10月1日前一并前往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的,须于2026年10月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出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0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账号:622357502372000571),缴款时请注明购买人及拍卖标的物等相关信息;如已办理委托手续,须由买受人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到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拍卖按揭贷款】本次拍卖标的物不确定是否支持“拍卖按揭贷款”服务
十三、【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关于拍卖的相关法律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0-6103933,0770-6103831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70-6103081、19116885523陈经理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00号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