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30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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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乐群路9号2栋1单元702室(原:乐群路37号7-2号)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762603

46.0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01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6.0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6.0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西 桂林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10-01
  • 结束日期:2026-10-02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乐群路9号
  • 评估价:46.0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装饰装修12.';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有无钥匙:看房请联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查封
    看样时间:看房请联系199077267338.查封情况:查封9
    租赁情况:无租赁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1单元
    居室数:702室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不含屋内家具家电以及
    楼栋总数:2栋
    装修配置:家具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对被执行人位于桂林市秀峰区乐群路9号2栋1单元702室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标的物所在层数是7层;总层数:7层;规划用途:住宅

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2.房屋建筑结构及装修装饰:该房屋外墙为条形瓷砖、内墙面挂腻子,顶棚刮腻子、厨、卫地面、墙面为瓷砖、水电配套

3.特别提示:(1)标的物需要上市或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由本院向相关产权登记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在本院领取成交文书后持相关文书及证件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本院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2)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欠缴水、电费、物业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因拍卖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需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

(3)交房时间以法官进度为准,按产权面积交付

(4)是否有租赁请来电咨询

二、竞价时间及起拍价:拍卖竞价时间:2026年10月1日10:00至2026年10月2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起拍价4608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倍数;定价依据:拍卖标的采取定向询价的方式确定参考价,该标的的评估价为7500元/平方米,即评估总价为460800元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首次拍卖保留价不低于参考价的70%,如首次拍卖流拍的,第二次拍卖保留价不低于前次拍卖保留价的80%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与拍卖标的物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与本次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主张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次拍卖竞价开始5日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申请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六、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在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广西拍辅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拍品展示期间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并统一接受看样预约,看样预约方式:加微信:19907726733,并留言姓名、电话、标的物名称报名;联系电话:19907726733

广西拍辅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该法院司法拍卖铺助机构,所提供的咨询、看样服务为免费服务、如买受人需要该铺助机构提供代办过户、按揭贷款等收费服务,可自行与该铺助机构协商,与本院无关

七、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饰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现在为准

八、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账号:6030220109013229-06578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广西拍辅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9907726733法院监督电话:0773-2675187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桂林市象山区二塘乡迎宾新村南侧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2026年8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竞买须知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拍卖须知: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象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象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三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一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x2.8276553.622119.3.6c8b2b4f2DRvRS&path=sf-helpcenter-mcjs#m3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象山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25条第2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二、【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扣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陆、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3-267518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19907726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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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乐群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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