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30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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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德胜商住区虹桥南街以西天鹅湖小镇178号楼G单元2号房(含负一层车库)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763416

150.763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3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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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50.763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宁夏 银川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9-13
  • 结束日期:2026-11-12
  •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德胜商住区虹桥南街以西天鹅湖小镇(北门)
  • 评估价:150.763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装饰装修:估价对象
    空置情况:空置
    户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
    钥匙:赁/钥匙/限购情况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有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8月29日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户型:一室二厅一厨二卫
    房屋结构:钢混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一室
    厅室数:二厅
    卫生间数:二卫
    小区:及地方政府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车库
    开发商: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德胜商住区虹桥南街以西天鹅湖小镇178号楼G单元2号房(含负一层车库)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提供文件评估报告标的所有权人王鹏房屋权益状况产权证号所在层/总层数建筑面积㎡规划情况201470923-5层/6层339.76/土地权益状况使用权证号地号地类用途分摊使用权面积㎡//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面积㎡使用权类型终止日期/出让2073年6月19日标的实物状况标的基本情况:估价对象房屋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房屋总层数为六层,所在层数为第3-5层(实际为-1层、3-5层),建筑面积为339.76㎡,房屋用途为住宅,竣工年代为2011年,现空置

标的装饰装修:估价对象所在建筑物主体为一幢六层住宅楼(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外形设计较好,外墙贴面砖,估价对象负一层车库层高为2.4米、三层、四层住宅层高均为2.8米、五层住宅层高为3.3米-4.0米,共7个单元,单元设计为二梯二户(一部步梯,一部电梯),单元门为语音对讲防盗门

估价对象位于其G单元2号房(-1车库及3-5层),建筑面积为339.76㎡,-1层户型设计为一车库,三层户型设计为一室二厅一厨二卫,四层户型设计为二室二卫一露台,五层户型设计为一室一露台,空间布局合理

估价对象具体状况如下:入户门安装防盗门,塑钢窗;负一层车库地面铺600mm×600mm地砖,墙面及顶棚均刷涂料;住宅室内均为毛墙毛地;由室内楼梯通往四层、五层,水泥踏步,铁艺扶手及护栏;装修属未装修

标的权益状况:根据提供的宁(2020)贺兰县不动产证明第H000145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及《贺兰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显示,产权证号为20147092,产权人为王鹏,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坐落为贺兰县德胜商住区虹桥南街以西天鹅湖小镇178号楼G单元2号房,房屋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类(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终止日期为2073年6月19日

特别注意事项:1、根据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及《贺兰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显示,估价对象所在层数为3-5层,但根据提供的“房产平面图”显示,估价对象所在层数为-1层车库及3-5层住宅,本次评估估价对象范围以提供的“房产平面图”及估价人员现场查看调查的层数(-1层车库及3-5层住宅)为准,特提请竞买人注意

他项权利状况他项权证号/抵押权人有抵押其他权利状况查封情况有查封租赁/钥匙/限购情况竞买人自行了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交易税费承担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情况';变卖公告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13日10时起至2026年11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德胜商住区虹桥南街以西天鹅湖小镇178号楼G单元2号房(含负一层车库),建筑面积339.76㎡

评估价:2093941.00元;变卖价1507638.00元;变卖预交款:1507638.00元;保证金:200000.00元;增价幅度为40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注意事项:1、根据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及《贺兰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显示,估价对象所在层数为3-5层,但根据提供的“房产平面图”显示,估价对象所在层数为-1层车库及3-5层住宅,本次评估估价对象范围以提供的“房产平面图”及估价人员现场查看调查的层数(-1层车库及3-5层住宅)为准,特提请竞买人注意

2、该标的现空置

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21】18号)《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拍卖房产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参加竞买需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限购政策的规定,需具备竞买(购房)资格并提交参与竞拍所具备竞买(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竞买人虚构竞买(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办理交接手续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8月29日起至变卖结束止接受咨询(节假日、周末除外),本院已委托宁夏多元产权拍卖行(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咨询、看样等工作

咨询电话:13139596990五、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法院协助办理,是否能办理相关证件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逾期未办理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风险

因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向法院提交垫付税费票据,所垫付的税费由法院向买受人返还)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八、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8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三、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庆府支行;账号:6228401207253404567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十四、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拍卖网络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拍卖咨询:宁夏多元产权拍卖行(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3139596990附:1、评估报告副本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变卖须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13日10时至2026年11月12日10时(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变卖标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德胜商住区虹桥南街以西天鹅湖小镇178号楼G单元2号房(含负一层车库),建筑面积339.76㎡

标的位置:小区四至为东至虹桥南街,南至沙海路,西至花园南街,北至大连东路

标的基本情况:估价对象房屋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房屋总层数为六层,所在层数为第3-5层(实际为-1层、3-5层),建筑面积为339.76㎡,房屋用途为住宅,竣工年代为2011年,现空置

标的装饰装修:估价对象所在建筑物主体为一幢六层住宅楼(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外形设计较好,外墙贴面砖,估价对象负一层车库层高为2.4米、三层、四层住宅层高均为2.8米、五层住宅层高为3.3米-4.0米,共7个单元,单元设计为二梯二户(一部步梯,一部电梯),单元门为语音对讲防盗门

估价对象位于其G单元2号房(-1车库及3-5层),建筑面积为339.76㎡,-1层户型设计为一车库,三层户型设计为一室二厅一厨二卫,四层户型设计为二室二卫一露台,五层户型设计为一室一露台,空间布局合理

估价对象具体状况如下:入户门安装防盗门,塑钢窗;负一层车库地面铺600mm×600mm地砖,墙面及顶棚均刷涂料;住宅室内均为毛墙毛地;由室内楼梯通往四层、五层,水泥踏步,铁艺扶手及护栏;装修属未装修

标的权益状况:根据提供的宁(2020)贺兰县不动产证明第H000145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及《贺兰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显示,产权证号为20147092,产权人为王鹏,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坐落为贺兰县德胜商住区虹桥南街以西天鹅湖小镇178号楼G单元2号房,房屋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类(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终止日期为2073年6月19日

特别注意事项:1、根据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及《贺兰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显示,估价对象所在层数为3-5层,但根据提供的“房产平面图”显示,估价对象所在层数为-1层车库及3-5层住宅,本次评估估价对象范围以提供的“房产平面图”及估价人员现场查看调查的层数(-1层车库及3-5层住宅)为准,特提请竞买人注意

2、该标的现空置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并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参与竞买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9月8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尾款须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庆府支行;账号:6228401207253404567并在竞买成功后10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法院协助办理,是否能办理相关证件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逾期未办理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风险

因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向法院提交垫付税费票据,所垫付的税费由法院向买受人返还)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拍卖网络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拍卖咨询:13139596990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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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德胜商住区虹桥南街以西天鹅湖小镇(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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