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伊宁市经济合作区重庆北路558号八达广场二期F-6号楼2单元305室权证情况不动产权证号(证明)新(2022)伊宁市房权证第0020283号标的所有人黄*、陈*标的现状租赁情况无规划用途住宅权利限制情况查封伊宁市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50.05平方米所在层数3层装修简单装修标的物议价议价270000元标的物介绍该标的北临城市主干道重庆北路,周边城市路网发达,道路通达度高
临近伊宁火车站、丝路之光旅游小镇,小区自带底层商业,各类便民商铺、商超配套齐全,能够满足日常生活消费需求;周边教育资源分布,生活氛围浓厚
区域公交站点布设较多,公交线路通行,自驾及公共交通出行均较为便利
房屋为高层市场化商品房,基础水、电、暖、气配套齐全,具备良好居住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民法院关于伊宁市经济合作区重庆北路558号八达广场二期F-6号楼2单元305室的拍卖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27日16时至2026年9月28日16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992/18?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076.69cc30a7aCXDvy);法院账户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标的物位于:伊宁市经济合作区重庆北路558号八达广场二期F-6号楼2单元305室;建筑结构:钢筋混泥土结构;建筑面积:50.05平方米:用途:住宅;装修情况:简单装修;标的物总楼层:19层,所在层数:3层;不动产权证(证明):新(2022)伊宁市房权证第0020283号;抵押情况: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查封情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民法院查封
1、本次拍卖的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包含可见部分室内二次装修)及应分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含房屋内部的动产及权利人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2、该标的北临城市主干道重庆北路,周边城市路网发达,道路通达度高
临近伊宁火车站、丝路之光旅游小镇,小区自带底层商业,各类便民商铺、商超配套齐全,能够满足日常生活消费需求;周边教育资源分布,生活氛围浓厚
区域公交站点布设较多,公交线路通行,自驾及公共交通出行均较为便利
房屋为高层市场化商品房,基础水、电、暖、气配套齐全,具备良好居住条件
3、案涉标的物房产暖气费无拖欠;物业费自2026年1月起计至2026年12月,累计欠费960.86元,该欠费金额已由物业服务单位官方核实确认
上述欠缴物业费用由被执行人自行承担清缴最终欠费及缴纳情况以买受人向物业管理机构、供热单位核实确认的结果为准
特别提示: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过户税费以及学区学位、户口落户等政策,若因此导致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关于户口和学区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公安和教育部门等相关单位了解,户口迁入迁出等请自行向当地的公安机关等相关单位了解,不在本院执行范围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起拍价:229500元,保证金:2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8月26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卖辅助服务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及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前往不动产登记、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因标的物现状、隐藏瑕疵、证件缺失等原因导致无法过户、延迟过户,或办理二次过户产生额外费用的,相关全部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人不对过户时效、过户可行性作出任何承诺,亦不承担过户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
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搭建、改建部分的,全部整改、处罚事宜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
法院办理解除查封手续存在办理周期,若标的物权属证书原件无法取回、设有抵押担保物权的,权属变更登记阶段需完成他项权证注销、权证遗失登报等流程,会相应延长过户办理时间,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知晓并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12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伊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重庆路支行,账号:91205051024396526041575)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999-8350900拍辅机构咨询电话:18590447778(艾主任)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伊宁市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竞买须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27日16时至2026年9月28日16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伊宁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伊宁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992/18?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071.57911319si7y7l),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标的物位于:伊宁市经济合作区重庆北路558号八达广场二期F-6号楼2单元305室;建筑结构:钢筋混泥土结构;建筑面积:50.05平方米:用途:住宅;装修情况:简单装修;标的物总楼层:19层,所在层数:3层;不动产权证(证明):新(2022)伊宁市房权证第0020283号;抵押情况: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查封情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民法院查封
2、本次拍卖的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包含可见部分室内二次装修)及应分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含房屋内部的动产及权利人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3、该标的北临城市主干道重庆北路,周边城市路网发达,道路通达度高
临近伊宁火车站、丝路之光旅游小镇,小区自带底层商业,各类便民商铺、商超配套齐全,能够满足日常生活消费需求;周边教育资源分布,生活氛围浓厚
区域公交站点布设较多,公交线路通行,自驾及公共交通出行均较为便利
房屋为高层市场化商品房,基础水、电、暖、气配套齐全,具备良好居住条件
4、案涉标的物房产暖气费无拖欠;物业费自2026年1月起计至2026年12月,累计欠费960.86元,该欠费金额已由物业服务单位官方核实确认
上述欠缴物业费用由被执行人自行承担清缴最终欠费及缴纳情况以买受人向物业管理机构、供热单位核实确认的结果为准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伊宁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伊宁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6年9月1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9日1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6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10日内缴纳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尾款缴清后1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伊宁市人民法院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伊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账号:91205051024396526041575)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及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前往不动产登记、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因标的物现状、隐藏瑕疵、证件缺失等原因导致无法过户、延迟过户,或办理二次过户产生额外费用的,相关全部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人不对过户时效、过户可行性作出任何承诺,亦不承担过户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
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搭建、改建部分的,全部整改、处罚事宜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
法院办理解除查封手续存在办理周期,若标的物权属证书原件无法取回、设有抵押担保物权的,权属变更登记阶段需完成他项权证注销、权证遗失登报等流程,会相应延长过户办理时间,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知晓并承担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符合法规情况可在竞拍结束前中止或暂缓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本次拍卖活动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全部规定,所有竞买参与人均视为已完整阅读、理解并自愿遵守本须知全部条款
拍卖成交后,本院仅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作为权属变更核心文书,不再另行出具裁定书以外的其他协助执行类文书,买受人办理过户所需其余材料由其自行向相关单位调取、补齐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拍辅机构咨询电话:18590447778(艾主任)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伊宁市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