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位于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共青团镇恰其力克村一宗国有农用地剩余年限承包经营权及附属物权证情况执行裁定书(2026)新2922执恢33号土地本次拍卖仅包含剩余年限承包经营权及评估报告中载明的相关附着物标的物估值237389.00元(新疆国通房地产土地资产估价有限公司)标的所有人萨***标的现状宗地位置: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共青团镇恰其力克村;地类(用途):园地使用权类型:承包经营权宗地面积:15.85亩;租赁终止年限:2050年12月31日;地形地势:宗地内场地平整,地势平坦;宗地形状:规则矩形;宗地四至:东至排水渠,南至玉素甫·铁木尔土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灌溉方式:水渠灌溉
现状情况:地上种植核桃约372棵,核桃树地径约0.4米,冠幅3米,株距3米,行距3米
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温宿县人民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物的附属物及地上附属物含房屋内外不可拆卸的装修等,不含房屋内的物品
(2)具体拍卖物和附属物详见评估报告和测绘报告,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3)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由双方主体各自承担
可能存在的水、电、气、暖、管理费以及滞纳金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
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先行垫付,过户完成后,凭相关部门开具的票据原件到法院申请退款
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本次拍卖标的为国有农用地剩余年限承包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意向竞买人资格以属地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最终审核结果为准,竞买人应自行提前前往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受让条件,因资格问题无法办理经营权变更备案的,全部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详情见附件《评估报告》';变卖公告温宿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14日10时开始,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变卖期60天,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共青团镇恰其力克村一宗国有农用地剩余年限承包经营权及附属物;宗地位置: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共青团镇恰其力克村,地类(用途):园地;面积15.85亩;承包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50年12月31日共27年,截止估价时点已使用2.3年,剩余年期24.7年
已取得《阿克苏地区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合同》使用权类型:承包经营权
地形地势:宗地内场地平整,地势平坦;宗地形状:规则矩形;宗地四至:东至排水渠,南至玉素甫·铁木尔土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现状情况:地上种植核桃约372棵,核桃树地径约0.4米,冠幅3米,株距3米,行距3米
详见下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砖木房屋平方米108.84层高3米、通电2砖木房屋平方米67.56层高3米、通电3砖房平方米10.604水泥围墙平方米70.185木棚平方米78.326水泥地坪平方米91.207铁大门平方米6.678馕坑个2上表内容摘自《新国通房估字(2026)字第04241号》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标的为国有农用地剩余年限承包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意向竞买人资格以属地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最终审核结果为准,竞买人应自行提前前往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受让条件,因资格问题无法办理经营权变更备案的,全部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评估价:237389.00元;起拍价:181602.5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时间:2026年9月14日10时开始,变卖期60天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预缴款181602.50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变卖预缴款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变卖预缴款将不计息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
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
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温宿县人民法院;开户行:阿克苏塔里木农商行温宿支行;银行行号:402891200016;账号:95901004271588625009007),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可向法院委托的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七、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包含建筑物及其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
标的物以实物实际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接纳房屋移交时室内的一切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内部的毁损,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显性瑕疵和隐性瑕疵保证;竞买人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
(2)标的拍卖成交后,办理房屋过户、移交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具体时间待法院通知;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该标的物是否能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所需交纳的税费
(3)拍卖成交后,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时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4)因该房屋欠缴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气、物业费、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用等均由相应主体承担
(5)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八、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五日内缴入法院账户
九、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10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变卖平台报名参与变卖)或有其他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温宿县人民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咨询法院地址:温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拍卖辅助机构:新疆庄周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古女士18199238175温宿县人民法院2026年8月28日竞买须知温宿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14日10时开始,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变卖期60天,现就有关的网络司法拍卖相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标的物信息:位于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共青团镇恰其力克村一宗国有农用地剩余年限承包经营权及附属物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由本院按现状进行移交
房屋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本院和拍卖辅助机构对土地、房屋、地上建筑物面积差异、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有意竟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经本院或网络服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即为竞买人
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金额较大,请自行了解银行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本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本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所以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司法网络拍卖平台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温宿县人民法院;开户行:阿克苏塔里木农商行温宿支行;银行行号:402891200016;账号:95901004271588625009007),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温宿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地址:温宿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发生全部税、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均由相应主体承担
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另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均由相应主体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本院和拍卖辅助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地上附着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本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五、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七、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拍卖辅助机构:新疆庄周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古女士18199238175温宿县人民法院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