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出售<\/span><\/div>物业类型:<\/span>商业用房<\/span><\/div>房屋用途:<\/span>商铺<\/span><\/div>建筑面积:<\/span>2749.77平方米<\/span><\/div>房源类型:<\/span>二手房<\/span><\/div>商铺类型:<\/span>社区底商<\/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资产位于<\/span>重庆市<\/span><\/u>长寿区渡舟镇兴贸街<\/font>20号1-1<\/font><\/span><\/u>号<\/span><\/u>,产权证号为:<\/span>206房地证2008字第11300号<\/span><\/u>,建筑面积为<\/span>2749.77<\/font><\/span><\/u>平方米,套内面积<\/span>2539.17<\/span><\/u>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font>2046年3月6日
建筑物建成年代约为2008年抵押物位于建筑物的平街第1层,物业的维护及保养程度较好
<\/font><\/span><\/p>Â<\/p><\/span><\/div><\/div><\/div><\/div>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关于长寿区渡舟镇兴贸街20号1-1商业房产物权的公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将于2026年9月25日10时起至2026年9月25日16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对重庆市长寿区渡舟镇兴贸街20号1-1的商业房产物权项目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注:2026年9月25日10时起至2026年9月25日16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买标的物:重庆市长寿区渡舟镇兴贸街20号1-1号商业房产,建筑面积:2749.7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206房地证2008字第11300号
(本次竞价标的物信息请见发布的相关内容)
二、重大事项披露:资产位于重庆市长寿区渡舟镇兴贸街20号1-1号,产权证号为:206房地证2008字第11300号,建筑面积为2749.77平方米,套内面积2539.1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46年3月6日
建筑物建成年代约为2008年抵押物位于建筑物的平街第1层,物业的维护及保养程度较好
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拍卖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所有涉及清场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物权由法院裁定且未过户至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因此该标的物所涉及到两次买卖过户相关费用;注:标的物两次买卖过户涉及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及二次过户费用等)由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标的物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水、电、气、物业等相关欠费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净收权利转让价款财产类型位置产权人权证编号建筑面积㎡使用情况商业重庆市长寿区渡舟镇兴贸街20号1-1号重庆长寿华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6房地证2008字第11300号2749.77用作农贸市场、超市特别事项:1、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所有涉及清场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现状移交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方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物权由法院裁定且未过户至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因此该标的物涉及两次买卖过户程序
标的物需由原产权人过户至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再由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过户至买受人名下,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配合办理过户
过户所涉及的所有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标的水、电、气等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处理,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无关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落实本次拍卖为按现状处置,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不负责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涉及第三方占用状态,涉及腾退事宜、后续不能办理过户的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承担
3、标的物成交价款应在竞拍成交后10日内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应在竞拍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物《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否则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购买权
4、目标资产在竞拍成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尾款后,目标资产即交付给买受人
5、若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三日内向拍卖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书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挂牌价格:3430000.00元,保证金:35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元或整倍数
四、保证金交纳及竞价款余款:(一)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指定账户,竞价余款请在2026年10月5日前(拍卖成交后10日内)完成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三)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五、竞买人应具备条件:竞买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不属于下列任何人员之一:①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②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③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④与转让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债务人或担保人的实际控制人;⑤先前参与我行组织的任何资产竞价活动且竞价成交但违约(指交易最终无法实现的)的个人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正式竞价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项目经理或转让方联系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八、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
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三)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六)其他:此次资产竞价平台服务费按平台收取标准,该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项目经理联系方式:咨询电话:18680835810,联系人:李先生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278号阿里拍卖咨询电话:400-822-2870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2026年8月27日竞买须知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定于2026年9月25日10时起至2026年9月25日16时止(延时除外)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本次竞价项目的转让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转让标的:重庆市长寿区渡舟镇兴贸街20号1-1商业房产(产权证号:206房地证2008字第11300号)的不良资产物权
2.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
3.竞价时间:2026年9月25日10时起至2026年9月25日16时止(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4.竞价起始价:343万元;报价的加价幅度以1万元整的整数倍数
5.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5万元整(¥350000.00)
竞价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35万元以上)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资产竞价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始价、保证金、竞价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指定账户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6.此次资产竞价平台服务费为平台收费标准,该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7.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6年10月25日10时前将竞价成交价余款,竞价余款请在2026年10月25日前(拍卖成交后10日内)完成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8.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通知的时间内与转让方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
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对此,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9.竞价成功后,有关转让标的交割事项按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10.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11.合格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
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12.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可以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资产转让申请提交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后,未实际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履行交易程序的;(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13.本竞价须知由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负责解释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