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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竞价标的物情况表<\/span><\/b><\/p><\/td><\/tr>标的名称<\/span><\/p><\/td>网营物联(杨凌)供应链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span><\/p><\/td><\/tr>股权所有人<\/span><\/p><\/td>杭州网营物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span>,认缴出资额20000<\/span>万元,已全额缴足
<\/span><\/p><\/td><\/tr>权利限制<\/span><\/p><\/td>股权:已质押<\/span><\/p>不动产:有查封、有抵押<\/span><\/p><\/td><\/tr>标的介绍<\/span><\/p><\/td>一、竞价标的简介<\/span><\/b><\/p>1.<\/span><\/b>标的简介:网营物联(杨凌)供应链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span><\/b><\/p>竞价标的为网营物联(杨凌)供应链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
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的竞买人,在经过相应程序获得法院裁定认可后受让网营物联(杨凌)供应链有限公司100%<\/span>股权,从而取得所对应的重整资产控制权
<\/span><\/p>2.<\/span><\/b>重整资产范围<\/span><\/b><\/p>网营物联(杨凌)供应链有限公司纳入重整资产范围的资产主要为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杨凌示范区凤凰路与东环北路十字西南角的不动产等资产,具体如下:<\/span><\/b><\/p>(1<\/span>)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产<\/span><\/b><\/p>网营杨凌公司名下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杨凌示范区凤凰路与东环北路十字西南角的不动产等资产,其中:已建成房屋建筑物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记录建筑面积计60,935.85<\/span>平方米,在建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记录建筑面积计189,718.62<\/span>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计182,684.98<\/span>平方米
《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陕(2020<\/span>)杨凌示范区不动产权第0002872<\/span>号,证载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仓储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至2068<\/span>年10<\/span>月30<\/span>日止
现场房产共计13<\/span>幢建筑物,因部分房屋建筑仍为在建工程,项目整体未竣工验收,故相关房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未在产权证中登记
现场投入使用中的房屋建筑物共计6<\/span>幢,包括物流仓库(2<\/span>幢)、设备用房(2<\/span>幢)和门卫室(2<\/span>幢);在建工程共计7<\/span>幢,分别为物流仓库(6<\/span>幢)、综合楼,另有装卸平台及坡道也在建设中
<\/span><\/p>(2<\/span>)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span><\/b><\/p>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主要为地坪、围墙、道闸等室外工程
<\/span><\/p>(3<\/span>)设备<\/span><\/b><\/p>设备主要为厂区消防设施、监控设备、配电设备、柴油发电机组、升降平台、货梯、冷库(不含承租户改造设备)、空调及办公设备等(详见评估明细表)
<\/span><\/p>Â<\/span><\/b>ÂÂÂ<\/span><\/b>以上为纳入重整资产范围的主要资产,可参见浙江印相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参见附件)
因重整标的处于运营状态,部分资产可能有变动,评估报告资产信息仅做参考,具体资产情况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和债务人实际拥有的为准,如交割时有实物资产损坏、缺失的,不作为调整竞价成交金额的依据
<\/span><\/b><\/b><\/p>Â<\/span><\/b><\/p>3.<\/span><\/b>不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span><\/b><\/p>不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包括截至交割日网营杨凌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增值税进项税额、与持续经营无关的应收款项等,以及管理人行使撤销权、求偿权、追偿权等相关权利而产生的债权及其他相关权利
重整投资人对不纳入重整范围的债务人财产不享有任何权利管理人依法对不纳入重整范围的网营杨凌公司财产进行依法处置的,重整投资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span><\/b><\/p>Â<\/span><\/b><\/p>二、特别提示说明<\/span><\/u><\/b><\/p>1.Â<\/span><\/b>关于标的物的特别说明<\/span><\/b><\/p>(1<\/span>)网营杨凌公司的不动产存在查封及抵押情况,银行账户存在冻结情况
管理人将申请法院解除查封\/<\/span>冻结、协调抵押权人注销抵押担保手续
但解封及注销抵押登记手续需一定时间,可能对重整资产使用、再融资等产生影响
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自愿承受该风险<\/span><\/u><\/p>(2<\/span>)网营杨凌公司投建时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投资协议等文件对投资强度、投资总额、税收要求等进行了规定,请竞价人在参与竞价前进行尽调并予以关注
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已经完成尽职调查,并自愿承受相关风险
<\/span><\/u><\/p>(3<\/span>)网营杨凌公司房产因目前尚未完成竣工备案,房产能否完成竣工备案,以及后续能否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以及实际办理的产证面积数据差异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已经完成尽职调查,并自愿承受相关风险<\/span><\/u><\/p>(4<\/span>)网营杨凌公司存在欠付房土两税、设计勘察费用、工程款等款项的情况,相关主要债权人已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无法保证可以获得全额清偿
该等欠款无法全额清偿可能影响网营杨凌公司后续运营以及项目竣工备案,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已经完成尽职调查,并自愿承受相关风险
<\/span><\/u><\/p>(5<\/span>)网营杨凌公司目前处于经营状态,部分仓库处于出租状态
经统计,截至2026<\/span>年6<\/span>月30<\/span>日,有约14<\/span>份正在履行中的合同,包括对外出租合同、物业维保合同等
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承接全部正在履行中的合同并同意继续履行,自愿承受相关风险
因公司持续经营中,合同情况处于动态变化中,具体经营现状以实际交割时为准
第三方承租户在租赁过程中对冷库设备及场地有改造及添附行为,本次重整资产范围不含改造设备资产
<\/span><\/u><\/p>2.Â<\/span><\/b>关于重整标的交付的特别说明<\/span><\/b><\/p>(1<\/span>)竞价人于竞价成功后7<\/span>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协助管理人制定富春控股之网营杨凌公司执行方案,竞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额支付重整对价款的,管理人将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执行方案并终止网营杨凌公司重整程序
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双方办理交割手续<\/span><\/b><\/p>(2<\/span>)本条第(1<\/span>)中富春控股之网营杨凌公司执行方案应包含重整经营方案内容
重整经营方案包括职工安置方案等截至2026<\/span>年6<\/span>月30<\/span>日,网营杨凌公司在职员工3<\/span>名,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接收全部在职员工,相应方案纳入重整经营方案,具体在职员工人数以交割日为准
<\/b><\/span><\/p>(3<\/span>)富春控股之网营杨凌公司执行方案经人民法院批准后,竞价人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约定进行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交割及相关费用结算
请竞价人在竞价前务必仔细查阅附件《重整投资协议》<\/span><\/p>(4<\/span>)如竞价人未按期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属于《竞价须知》第九条的悔拍情形,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追究其他违约责任
<\/span><\/p>3.<\/span><\/b>其他需关注的特别说明<\/span><\/b><\/p>(1<\/span>)本次竞价系以公开竞价方式招募重整投资人为目的,并非常规意义上的资产拍卖
竞价成功后,不能排除因富春控股之网营杨凌公司执行方案最终未能获得法院裁定认可,导致重整失败的风险;即使重整成功也可能因既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导致其在一段时期内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重整后一段时期内影响新公司的正常融资、经营能力
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已知悉前述情况,并自愿承受相关风险<\/span><\/p>(2<\/span>)竞价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在股权变更和富春控股之网营杨凌公司执行方案执行过程中可能涉及须由重整投资人或重整后的新公司依据法律规定需要承担的税负,均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span><\/p>(3<\/span>)竞价人务必充分了解竞价标的对应资产的相关的政策、期限、限制等,在竞拍前咨询资产所在地区行政主管部门
竞拍成功后,如因买受人不具有竞买资格,造成股权无法过户,由此造成一切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应在了解相关政策后慎重决定是否购买<\/span><\/p>(4<\/span>)有关资产资料以及财务资料可能存在不全或未能全部移交管理人的情况
重整后,管理人仅以接管资料为限进行移交,相关资料缺失可能会对后续经营产生一定影响,竞价人应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该风险
<\/span><\/p>(5<\/span>)本次竞价公告所作的特别说明,仅为竞价人参与竞价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价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价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span><\/p>以上为管理人现所发现的已知的瑕疵和可能存在的风险事项,以及投资人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本次竞价标的物仍可能存在其他未知的瑕疵事项及或有债务,有意竞买者请务必在拍卖前仔细了解知悉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或不如意之处,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
请竞价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介意者慎竞
<\/b><\/span><\/p>其他内容详情见《竞价公告》《竞价须知》
<\/span><\/b><\/p><\/td><\/tr><\/table>Â<\/p><\/span><\/div><\/div><\/div><\/div>2025年6月10日,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富阳法院”)裁定受理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控股”)重整,并指定管理人
2025年7月28日,富阳法院裁定对富春控股、网营物联(杨凌)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营杨凌公司”)等69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富春控股等69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
鉴于案件实际情况,管理人根据《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及债权人委员会决议启动重整投资人资格公开竞价程序
为保证重整资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9月28日10时至2026年9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资产拍卖网络平台对网营杨凌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开展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竞价人参与竞价前请务必遵照《竞价公告》《竞价须知》及《竞价标的物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价资质、委托竞价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有疑问可与管理人联系
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完全认同本次竞拍程序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与竞价
2.本次竞价公告及其他竞价资料所作的一切情况说明、描述、介绍等,无论其载于何处,仅为竞价人参与竞价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价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价人需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竞价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竞价文件披露外,竞价人应对竞价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进行现场尽调,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竞价人参与竞价的,视为对下列事项已充分知悉并接受:(1)鉴于网营物联(杨凌)供应链有限公司与富春控股等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根据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如竞价人参与本次竞价并以最高应价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且依约支付全部重整价款的,将确认为重整投资人,在《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之网营物联(杨凌)供应链有限公司执行方案》(以下简称“富春控股之网营杨凌公司执行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进行交割
(2)因债务人处于破产程序中,就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对价款管理人无法向竞价人开具发票
(3)竞价人已知悉并充分预判且接受债务人的资产负债情况、出资增资情况、税收负担、会计差错更正及资产盈亏、重整等产生的税务调整、经营风险以及行业发展前景等所有事项,接受竞价标的及对应重整资产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缺陷以及可能因此致使重整投资人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的风险
如有涉及权属争议等问题的,由重整投资人自行与他人协商或诉讼/仲裁解决
(4)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等原因,债务人可能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可能面临在重整成功后一定期间内仍存在该记录且影响向金融机构正常融资及顺利开展经营活动的风险
重整成功后债务人信用修复义务及相关费用由重整投资人承担(5)在重整过程中,若产生涉及各种证照办理与变更、债务豁免等环节所产生的、本应由网营杨凌公司或重整投资人承担的税费等重整成本,均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且不包含在竞拍成交价即重整对价之内
4.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竞价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建议竞价人至少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参与竞拍
5.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价成功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竞价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并非正式成交确认书
二、竞价标的简介1.标的简介:网营物联(杨凌)供应链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标的为网营物联(杨凌)供应链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
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的竞买人,在经过相应程序获得法院裁定认可后受让网营物联(杨凌)供应链有限公司100%股权,从而取得所对应的重整资产控制权
2.基本情况网营物联(杨凌)供应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27日,注册地址为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迎宾路16号,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杭州网营物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0000万元,占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初级农产品收购;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停车场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餐饮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包装服务;广告制作;采购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建筑材料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粮油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网营杨凌公司座落于陕西省杨凌示范区凤凰路与东环北路十字西南角,东临东环北路,南临新兴路,西临创新路,北临凤凰路
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工业配套设施完善,周边有杨凌高新第三小学、杨凌区第四幼儿园、杨凌区人民检察院等公共配套设施,区域范围内道路通达,交通较便利,工业环境良好
3.重整资产范围网营物联(杨凌)供应链有限公司纳入重整资产范围的资产主要为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杨凌示范区凤凰路与东环北路十字西南角的不动产等资产,具体如下:(1)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产网营杨凌公司名下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杨凌示范区凤凰路与东环北路十字西南角的不动产等资产,其中:已建成房屋建筑物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记录建筑面积计60935.85平方米,在建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记录建筑面积计189718.6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计182684.98平方米
《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陕(2020)杨凌示范区不动产权第0002872号,证载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仓储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至2068年10月30日止
现场房产共计13幢建筑物,因部分房屋建筑仍为在建工程,项目整体未竣工验收,故相关房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未在产权证中登记
现场投入使用中的房屋建筑物共计6幢,包括物流仓库(2幢)、设备用房(2幢)和门卫室(2幢);在建工程共计7幢,分别为物流仓库(6幢)、综合楼,另有装卸平台及坡道也在建设中
(2)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主要为地坪、围墙、道闸等室外工程
(3)设备设备主要为厂区消防设施、监控设备、配电设备、柴油发电机组、升降平台、货梯、冷库(不含承租户改造设备)、空调及办公设备等(详见评估明细表)
以上为纳入重整资产范围的主要资产,可参见浙江印相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详见附件)
因重整标的处于运营状态,部分资产可能有变动,评估报告资产信息仅做参考,具体资产情况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和债务人实际拥有的为准,如交割时有实物资产损坏、缺失的,不作为调整竞价成交金额的依据
4.不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不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包括截至交割日网营杨凌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增值税进项税额、与持续经营无关的应收款项等,以及管理人行使撤销权、求偿权、追偿权等相关权利而产生的债权及其他相关权利
重整投资人对不纳入重整范围的债务人财产不享有任何权利管理人依法对不纳入重整范围的网营杨凌公司财产进行依法处置的,重整投资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三、特别提示说明1.关于标的物的特别说明(1)网营杨凌公司的不动产存在查封及抵押情况,银行账户存在冻结情况
管理人将申请法院解除查封/冻结、协调抵押权人注销抵押担保手续但解封及注销抵押登记手续需一定时间,可能对重整资产使用、再融资等产生影响
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自愿承受该风险(2)网营杨凌公司投建时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投资协议等文件对投资强度、投资总额、税收要求等进行了规定,请竞价人在参与竞价前进行尽调并予以关注
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已经完成尽职调查,并自愿承受相关风险(3)网营杨凌公司房产因目前尚未完成竣工备案,房产能否完成竣工备案,以及后续能否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以及实际办理的产证面积数据差异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已经完成尽职调查,并自愿承受相关风险(4)网营杨凌公司存在欠付房土两税、设计勘察费用、工程款等款项的情况,相关主要债权人已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无法保证可以获得全额清偿
该等欠款无法全额清偿可能影响网营杨凌公司后续运营以及项目竣工备案,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已经完成尽职调查,并自愿承受相关风险
(5)网营杨凌公司目前处于经营状态,部分仓库处于出租状态
经统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有约14份正在履行中的合同,包括对外出租合同、物业维保合同等
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承接全部正在履行中的合同并同意继续履行,自愿承受相关风险
因公司持续经营中,合同情况处于动态变化中,具体经营现状以实际交割时为准
第三方承租户在租赁过程中对冷库设备及场地有改造及添附行为,本次重整资产范围不含改造设备资产
2.关于重整标的交付的特别说明(1)竞价人于竞价成功后7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协助管理人制定富春控股之网营杨凌公司执行方案,竞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额支付重整对价款的,管理人将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执行方案并终止网营杨凌公司重整程序
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双方办理交割手续(2)本条第(1)中富春控股之网营杨凌公司执行方案应包含重整经营方案内容
重整经营方案包括职工安置方案等截至2026年6月30日,网营杨凌公司在职员工3名,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接收全部在职员工,相应方案纳入重整经营方案,具体在职员工人数以交割日为准
(3)富春控股之网营杨凌公司执行方案经人民法院批准后,竞价人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约定进行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交割及相关费用结算
请竞价人在竞价前务必仔细查阅附件《重整投资协议》(4)如竞价人未按期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属于《竞价须知》第九条的悔拍情形,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追究其他违约责任
3.其他需关注的特别说明(1)本次竞价系以公开竞价方式招募重整投资人为目的,并非常规意义上的资产拍卖
竞价成功后,不能排除因富春控股之网营杨凌公司执行方案最终未能获得法院裁定认可,导致重整失败的风险;即使重整成功也可能因既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导致其在一段时期内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重整后一段时期内影响新公司的正常融资、经营能力
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已知悉前述情况,并自愿承受相关风险(2)竞价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在股权变更和富春控股之网营杨凌公司执行方案执行过程中可能涉及须由重整投资人或重整后的新公司依据法律规定需要承担的税负,均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3)竞价人务必充分了解竞价标的对应资产的相关的政策、期限、限制等,在竞拍前咨询资产所在地区行政主管部门
竞拍成功后,如因买受人不具有竞买资格,造成股权无法过户,由此造成一切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应在了解相关政策后慎重决定是否购买(4)有关资产资料以及财务资料可能存在不全或未能全部移交管理人的情况
重整后,管理人仅以接管资料为限进行移交,相关资料缺失可能会对后续经营产生一定影响,竞价人应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该风险
(5)本次竞价公告所作的特别说明,仅为竞价人参与竞价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价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价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上为管理人现所发现的已知的瑕疵和可能存在的风险事项,以及投资人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本次竞价标的物仍可能存在其他未知的瑕疵事项及或有债务,有意竞买者请务必在拍卖前仔细了解知悉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或不如意之处,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
请竞价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介意者慎竞
四、竞价起拍价(底价)、保证金、增价幅度竞价起始价:698,743,700.00元,保证金:600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次
五、竞价期限2026年9月28日10时至2026年9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六、竞价人基本要求1.竞价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竞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或重大未决诉讼/仲裁,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况;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2.竞价人用于支付竞价款的全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竞价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重整网营杨凌公司的资金实力,并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