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出售<\/span><\/div>物业类型:<\/span>住宅用房<\/span><\/div>房屋用途:<\/span>别墅<\/span><\/div>小区名称:<\/span>原著·墅城<\/span><\/div>朝向:<\/span>南<\/span><\/div>户型:<\/span>多居室三厅四卫<\/span><\/div>建筑面积:<\/span>410.51平方米<\/span><\/div>总楼层:<\/span>2<\/span><\/div>权属性质:<\/span>商品房<\/span><\/div>房产证登记日期:<\/span>2025-08<\/span><\/div>房源类型:<\/span>二手房<\/span><\/div>装修程度:<\/span>毛坯<\/span><\/div>建成时间:<\/span>2014-11<\/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本次拟处置的<\/span>标的<\/span>资产为<\/span>:<\/span><\/span><\/p>标的资产一:银川市金凤区六盘山中路原著·墅城B<\/span>20<\/span>号楼1-0<\/span>5<\/span>室,不动产权证号为宁(2025)金凤区不动产权第0060<\/span>365<\/span>号,登记用途为住宅,证载建筑面积为<\/span>224.35<\/span>平方米<\/span>,所在层\/总层数:1-2\/3;<\/span><\/span><\/p>标的资产二:银川市金凤区六盘山中路原著·墅城B<\/span>20<\/span>号楼-1-0<\/span>5<\/span>室,不动产权证号为宁(2025)金凤区不动产权第0060<\/span>364<\/span>号,登记用途为储藏室,证载建筑面积为<\/span>186.16<\/span>平方米
<\/span>所在层\/总层数:-1\/3;<\/span><\/span><\/p>Â以上两项处置标的分别为同一套别墅的地上和地下部分,二者在结构及功能上不可分割,统一处置
<\/span><\/span><\/p>Â现物业公司为宁夏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有关问题,请致电物业电话咨询:<\/span>0951-5988987<\/span>
<\/span><\/p><\/span><\/span>Â<\/p><\/font><\/span><\/p>Â<\/p><\/span><\/div><\/div><\/div><\/div>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称“信达公司”)将于2026年8月15日10时至2026年8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信达公司阿里资产拍卖平台上(http://zc.paimai.taobao.com)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本次拟处置的标的资产为:标的资产一:银川市金凤区六盘山中路原著·墅城B20号楼1-05室,不动产权证号为宁(2025)金凤区不动产权第0060365号,登记用途为住宅,证载建筑面积为224.35平方米,所在层/总层数:1-2/3;标的资产二:银川市金凤区六盘山中路原著·墅城B20号楼-1-05室,不动产权证号为宁(2025)金凤区不动产权第0060364号,登记用途为储藏室,证载建筑面积为186.16平方米
所在层/总层数:-1/3;以上两项处置标的分别为同一套别墅的地上和地下部分,二者在结构及功能上不可分割,统一处置
增值税发票地上、地下分别开具,开具金额按照信达公司内部估值占比分配,买受人不得干预
特别说明: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承诺或担保责任
预了解具体信息或现场看样请联系项目经理,自行尽调一、竞买标的:银川市金凤区六盘山中路原著·墅城B20号楼1-05室、-1-05室(别墅)竞买起始价:2,080,000.00元,保证金:200,000.00元,每次增价幅度:10,000.00元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三、税费负担1.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2.竞买标的成交之日前欠付的各项费用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承担;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20,525.00元已由信达公司支付,成交后买受人需转付给信达公司;4.平台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向交易平台自行缴纳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且具有参与本次公开竞价及签订和履行《转让合同》、《成交确认书》、《保密承诺》和《竞买人承诺书》等文件的主体资格,已获得相应授权或批准,但以下主体除外: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参与拍卖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与参与拍卖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4.拍卖标的原债权文件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5.拍卖标的原债权文件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6.拍卖标的原债权文件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7.上述第1至6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8.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9.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10.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拍卖标的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并成为买受人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并成为买受人的,信达公司可以没收买受人的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竞买人可委托他人(自然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参与竞买,但需在竞价开始之前将授权委托书寄出(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丝路33号银帝大厦15层,杨先生收,联系电话:0951-8897157)
竞买成交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受托人一同到信达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参与竞买活动方的本人行为
凡先前参与信达公司组织的任何资产竞价活动且竞价成交但违约(指前次交易最终无法实现的)的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五、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资产情况,信达公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17时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信达公司”现场咨询
集中展示看样时间:2026年8月14日9:00-11:00
六、该资产处置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若只有一人报名或竞价成交,将补登3个工作日的公告后确认是否成交
七、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网络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九、签约及付款期限: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应在成交之日(包含该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成交确认书》、《保密承诺》和《竞买人承诺书》,在《转让合同》签订之日(含该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成交价款、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和平台交易服务费
全部款项(包括成交价款、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和平台交易服务费)结清之日(包含该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达公司配合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十、保证金规则:(一)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阿里拍卖平台系统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信达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开发区支行,账号:64001121500052517123),转为对应部分成交价款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信达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交之日(包含该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信达公司签订《转让合同》、《成交确认书》、《保密承诺》和《竞买人承诺书》或未在《转让合同》签订之日(含该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成交价款的;3.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4.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5.竞买人不符合“竞买须知”中“竞买人条件”的
十一、违约责任:若买受人未在竞价成交之日(包含该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信达公司签订《转让合同》、《成交确认书》、《保密承诺》和《竞买人承诺书》,则信达公司将全额扣划保证金;若买受人未在《转让合同》签订之日(包含该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转让价款,逾期不超过10日的,每日按照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若逾期超过10日,信达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已支付的任何款项不予退还(包含竞买保证金)
买受人未在《转让合同》签订之日(包含该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每日按照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十二、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且符合竞买人条件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信达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信达公司”已经对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后,可能无法享有信达公司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5.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竞买人已经知悉,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的实际用途和/或其他实际利用情况可能与其规划用途或规划的土地利用要求不一致;(2)有关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的权属证明或其他文件中载明的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的面积(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土地面积、用地面积、分摊面积等)可能存在误差、错误或存在不能被有关政府机构认可的情形;可能存在具体位置无法确定、边界无法明确的情形;(3)委托人(或义务人)可能尚未实际占有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或其已经或将会丧失对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的实际占有(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的全部或部分已经被出租、出借或被第三方合法或非法占有),致使委托人(或义务人)无法或难以向买受人交付(转移占有)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4)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可能存在欠缴或应当缴纳、补缴税收、出让金、滞纳金、违约金、罚款或其他应缴费用的情形;(5)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的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缺失、遗失、未办理(取得)或无法办理(取得)权属初始登记手续(权属证书),或者拍卖标的项下土地的征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划拨或取得可能与中国法律规定的程序或其他要求不一致;(6)无法办理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的权属变更或转移登记手续;(7)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的承租人、承包人、承建商或其他第三方可能享有对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优先购买权或优先受偿权;(8)尚未办理或无法办理有关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的政府机构许可、批准、同意、登记、备案、验收、或其他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的立项、规划、施工、人防、消防、地震、卫生、园林、绿化、建筑、环保、交通等事项相关的手续);(9)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的质量可能不符合中国法律、政府机构的有关文件的规定或者相关合同约定;(10)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可能因市政基础设施欠缺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使用、缺少或丧失使用价值;(11)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可能因任何事由遭受毁损,且该等毁损已经或尚未被修复;(12)可能已经存在或将要发生针对拍卖标的的诉讼、仲裁、财产保全(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强制执行或其他法律程序;(13)拍卖标的权属可能存在争议,可能被政府征用、占用或收回;除前述各项以及《披露函》中已经披露的事项外,可能已经存在或将要发生对拍卖标的的价值或对买受人取得、占有、享有、经营、处置或行使其对拍卖标的的权利有不利影响的其他瑕疵、缺陷或情形
(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信达公司将标的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并在随附的移交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及其交付范围向信达公司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现状接收,接受标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信达公司和阿里拍卖平台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标的自基准日至标的转移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的变化而请求信达公司和阿里拍卖平台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竞买人同意并保证,如果标的中存在能够追究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同时保证不对外披露及做出有损于中国外债偿还信誉的行为,且保证其后手遵循该规定
5、竞买人保证,成交价款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竞买人依法可支配的财产,不涉及洗钱、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
配合反洗钱工作,应信达公司要求提供身份证明等反洗钱工作所需材料,完成反洗钱审查
6、保密承诺:鉴于竞买人于标的尽调中可能接触到信达公司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商业或任何其它方面的法律、商务信息
竞买人承诺对上述该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信达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但非因竞买人原因已为公众知悉的信息或者经公权力机关依职权需要调阅的信息,不在此列
标的成交价款的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付款安排均以竞买须知为准;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信达公司”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咨询电话:杨经理,0951-8897157,白经理,0951-8897175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丝路33号银帝大厦1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