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资产处置主体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扫码可在手机浏览咨询电话提交意向后可查看参考价值无招募时间2026年08月25日-2027年02月21日资产类型房产流程提交意向洽谈公告详情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关于债权项下相关资产物业管理方招聘暨资产出租的招商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对持有债权项下相关资产公开选聘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并对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特发布本公告
一、资产清单本次选聘及招租涉及资产具体情况如下:序号资产名称及地址用途建筑面积(㎡)资产状态1蜀山区田埠东路555号花海苑S1/S2/S3/S5/S6/S10/S11幢菜市场1、2其他(商业)2485.09已抵债2蜀山区田埠东路555号花海苑S1/S2/S3/S5/S6/S10/S11幢电影院1、2商业服务5237.77已抵债3蜀山区田埠东路555号花海苑S1/S2/S3/S5/S6/S10/S11幢商401、402、501、502商业服务3217.92已抵债4蜀山区田埠东路555号花海苑S5幢办公601-1502(共20套)办公9038.25已抵债5蜀山区长江西路与蜀峰路交口花海苑地下室超市1、2商业服务(在建工程)5305.80抵押中6蜀山区长江西路与蜀峰路交口花海苑地下室健身中心1、2商业服务(在建工程)3881.63抵押中注:上述资产中,第1-4项为已抵债房产,第5-6项为在押房产
已抵债房产为我司已取得人民法院以物抵债生效裁定的物业二、招商内容(一)物业管理服务机构选聘我司拟公开选聘一家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对上述28处已抵债房产提供统一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物业管理及设施设备维护、消防安全管理、安全巡查及隐患排查、租赁关系清理及租金代收、租户沟通及清退、资产定期巡查及报告等
能够将剩余4处地下在建工程一并纳入管理范围、协助开展租金管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部分资产公开招租对上述资产中目前空置或租约到期的房产,我司拟通过本次招商一并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经营方承租经营
意向承租方可就单一铺位、整层或整体资产提出承租方案三、意向方资格条件(一)意向物业管理方应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物业服务企业相应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商业综合体、写字楼、酒店式公寓等多业态物业管理经验,在合肥市有在管项目者优先;3.配备熟悉商业运营、物业管理、安全生产的专业团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商业物业管理经验;4.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能力,近3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5.具有处理租赁纠纷、租户清退的经验和能力;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能力
(二)意向承租方应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2.具有相应的经营实力和管理经验,经营业态符合项目定位及消防安全要求;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注意事项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质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搜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相关合作事宜
交易方不得以任问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具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五、联系方式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
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18802008088电子邮箱:xuzhichen@coamc.com.cn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马场路庆亿街1号珠光新城国际中心A塔16、17楼邮编:510000六、举报与监督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20-83511079(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电话:020-3876208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电话:020-85255819特别声明:本公告仅为招商意向邀请,不构成我司对任何合作方的承诺或保证,最终合作方及合作条件以我司审批结果及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2026年8月25日更多信息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