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31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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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在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东一路3号(阳光城)10幢1-801房产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767452

17.86万元
用途
56.2%
折扣率
2026-09-16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1.7812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7.8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西省 抚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9-16
  • 结束日期:2026-09-17
  •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东一路阳光城
  • 评估价:31.7812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56.2%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户口:以及户口落户等情况
    钥匙:况无钥匙无(可联系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看样时间:看房)其他介绍有2024年7月起的物业费未缴纳(1.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产权年限:('', '')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801房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
    楼栋总数:0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竞买须知(2026)赣1021执1004号南城县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9月16日15时至2026年9月17日15时(延时除外)在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0815)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向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者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七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京东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6年9月23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城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账号:208643300001714316)

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买受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交接标的物、办理过户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其他法律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实际所需缴纳税费数额以办理过户时登记机关或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

被执行人应缴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之后凭税务机关的完税票据向执行法院申请返还

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欠缴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竞买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及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全部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五、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标的物估值2026年7月税务价:317812.68元(计税基准价2781元/㎡)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东一路阳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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