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03 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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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马超东路266号1栋13楼1305、1306、1307、1308房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811351

222.50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7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22.50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22.507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成都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09-17
  • 结束日期:2026-09-18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马超东路266号1栋
  • 评估价:222.50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打通装修使用,不好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td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
    房屋朝向:东西朝向
    抵押情况:无抵押
    产权年限:('', '')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308房
    小区:d>所在小区
    交通:3号线
    环境:市中心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它
    楼栋总数:1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td><\/tr>标的名称<\/td>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马超东路266号1栋13楼1305、1306、1307、1308房<\/td><\/tr>权证情况<\/td>法院执行裁定书<\/td>(2025)湘10执522号<\/td><\/tr>产权证号<\/td>川(2022)新都区不动产权第0010891、0010894、0010897、0010893号<\/td><\/tr>评估基准日<\/td>2026年1月30日<\/td><\/tr>标的现状<\/td>实际用途<\/td>办公用房<\/td><\/tr>房屋性质<\/td>商业<\/td><\/tr>土地权利性质<\/td>出让\/普通<\/td><\/tr>是否已腾空<\/td>否(腾房需一定时间)<\/td><\/tr>租赁情况<\/td>4套房产打通装修使用,不好分割,整体一起拍买卖,目前出租给四川鼎禾嘉置业有限公司,租期2022-1-1起2031-12-31止

<\/td><\/tr>钥ÂÂ匙<\/td>\/<\/td><\/tr>权利限制情况<\/td>查封<\/td>被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td><\/tr>抵押<\/td>无抵押<\/td><\/tr>提供的文件<\/td>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它文书

<\/td><\/tr>标的物介绍<\/td>建筑总面积<\/td>602.62平方米<\/td><\/tr>公摊总面积<\/td>164.76平方米<\/td><\/tr>共有宗地面积<\/td>9831.38平方米<\/td><\/tr>房产年龄<\/td>土地使用期限2051年9月15日止<\/td><\/tr>竣工时间<\/td>约2013年<\/td><\/tr>装修情况<\/td>精装<\/td><\/tr>房屋户型<\/td>四套办公用房现打通使用<\/td><\/tr>房屋楼层<\/td>13\/24<\/td><\/tr>房屋朝向<\/td>东西朝向<\/td><\/tr>周边配套<\/td>所在小区的物业名称为“和信新城市中心”,地处香城大道马超东段北侧,距离轨道交通3号线“马超西路”步行距离约1400米,小区内有新城市购物广场、成都新都假日酒店,马超东路市政公园;附近有新城市购物广场、成都新都假日酒店,马超东路市政公园和商业服务网点

附近653、655、X103、X42路等多趟公交线路经过,交通便捷程度较好

距离轨道交通3号线“马超西路”步行距离约1400米<\/td><\/tr>标的物估值<\/td>评估价<\/td>4769100元<\/td><\/tr>税费情况(特别说明: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应由出卖人(被执行人)和买受人分别各自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时,由买受人承担)<\/td>1、买方税费<\/td><\/tr>契税:具体咨询房产局和税务部门<\/td><\/tr>印花税:<\/td><\/tr>交易费:<\/td><\/tr>测绘费:<\/td><\/tr>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td><\/tr>2、卖方税费<\/td><\/tr>印花税:<\/td><\/tr>交易费:<\/td><\/tr>营业税:<\/td><\/tr>个人所得税:<\/td><\/tr>其他费用情况<\/td>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或其他有可能存在的费用(自行去物业处查询)

建筑总面积:602.62㎡,房屋所在层13层,总层数24层(4套房产打通装修使用,出租给四川鼎禾嘉置业有限公司,租期2022-1-1起2031-12-31止

)起拍总价:2225070元,总保证金:200000元,总增价幅度:2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或品质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竞买人请在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账号:71012491000026727),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

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出卖人(被执行人)和买受人分别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时,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时,买受人自行先行垫付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可在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的十五日内可持税务或行政部门发票原件向法院申报

逾期未申报,导致相关垫付税费无法从拍卖款项中扣减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具体相关税费的缴纳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单位查询对于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由买受人负担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网络拍卖辅助机构:湖南龙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标的物详情咨询服务热线:18173525955唐先生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院监督电话:0735-2178784(仅受理涉及网拍辅助机构的投诉举报,咨询看样等请联系咨询看样电话)本院联系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五岭大道31号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9月1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竞买须知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如下须知,敬请竞买人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本次拍卖活动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按淘宝网提示以实名向淘宝网支付系统交纳竞买公告所确定的保证金报名,淘宝网支付系统会冻结该笔款项

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淘宝网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淘宝网将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起拍前三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本院将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已通知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按增价幅度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将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拍卖成交的,由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由淘宝网支付系统解冻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对原标的物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领取成交裁定书、财产权证照转移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等相关事宜

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需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该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竞买人及有关人员应当遵守公开拍卖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竞拍相关操作问题,请咨询淘宝网客服;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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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马超东路266号1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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