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新区行政大道南侧府邸花园47栋11.12号商铺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豫1521执恢203号房屋产权证罗山县房他证罗山县字第T1-003364号土地产权证标的所有人闫**评估鉴定基准日2026年5月29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商业土地性质土地用途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有过户情况经营情况现整体出租经营为“俏厨艺罗山豫罗红店”钥匙权利限制情况查封罗山县人民法院抵押有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301.60平方米,第一层室内自行加建有半地下夹层(面积约为90平方米)公摊总面积土地总面积房产年龄装修情况估价对象房屋现整体出租经营为“俏厨艺罗山豫罗红店”,于2026年7月13日去现场贴公告,门店已更改为“文涛传媒”
第1层临街面安装合金框玻璃窗,南墙面安装合金框玻璃窗、塑钢窗(内装不锈钢防盗窗),主出入门安装合金框玻璃门(外装卷闸防盗门),门头采用镂空金属雕花板、菱形网格冲孔板装饰(底部安装电子走字屏)
入室为前厅,前厅地面铺地板砖(门口乱形拼石地面),内墙板材饰面,东墙面文化石基底格栅酒柜装饰,西墙面安装酒品展示柜,顶棚为斜屋面造型拼板吊顶、石膏板造型嵌入高光镜面吊顶
第1层前厅南侧室内加建有半地下夹层(夹层面积约为90平方米),室内向下设有步行钢楼梯进入夹层半地下部分,夹层为H型钢立柱、H型钢梁、顶部为黑色波纹压型钢板上现浇钢筋混凝土板,现作为厨房及休憩室
厨房地面铺地砖,内墙面贴墙砖;休憩室安装套装钢板门,室内地面铺地板砖,内墙面贴墙砖,顶棚是石膏板吊顶、拼板吊顶
前厅向上设有步行楼梯通向夹层上部及第2层,步行楼梯踏面、踢面贴踏步砖,安装玻璃护栏、钢扶手;夹层上部为餐厅、卫生间,地面铺地板砖,内墙板材饰面(部分墙面安装固定储物柜),顶棚石膏板吊顶、拼板吊顶;卫生间安装合金框玻璃门,地面铺地板砖,内墙面贴墙砖,顶棚石膏板吊顶
第2层为包间、卫生间,安装塑钢窗(内装不锈钢防盗窗),包间安装套装门,地面铺地板砖,内墙面贴墙砖、板材、刷墙漆(部分墙面安装固-13-定储物柜),顶棚石膏板造型吊顶;卫生间安装合金框玻璃门,地面铺地板砖,内墙面贴墙砖,顶棚石膏板吊顶
房屋户型房屋楼层总层数11层,所在层数47栋第1~2层11、12号商铺房屋朝向周边配套配套设施较完善其他介绍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价2588500元费用总价税费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买卖双方各自负担';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新区行政大道南侧府邸花园47栋第1-2层11.12号商铺的变卖公告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17日10时至2026年11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taobao.com/,机构名称:罗山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位于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新区行政大道南侧府邸花园47栋第1-2层11.12号商铺
起拍价为1980202.5元,保证金为190000元,竞价幅度9900元
特别提示:估价对象房屋现整体出租经营为“俏厨艺罗山豫罗红店”,于2026年7月13日去现场贴公告,门店已更改为“文涛传媒”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二、变卖流程: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请竞买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7日内缴纳,由本院通知的具体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罗山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罗山支行,账号:6232812580001131517);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376-6362575咨询电话:0376-6362509(任法官)、0376-6362531网址:http://sifa.taobao.com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罗山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新区行政大道南侧府邸花园47栋第1-2层11.12号商铺的变卖须知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人民法院于2026年9月17日10时至2026年11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taobao.com/,机构名称:罗山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位于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新区行政大道南侧府邸花园47栋第1-2层11.12号商铺
起拍价为1980202.5元,保证金为190000元,竞价幅度9900元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6年9月10日前向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9月1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缴纳标的物变卖价全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价全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价全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价全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7日内缴纳,由本院通知的具体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罗山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罗山支行,账号:6232812580001131517);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价全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等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举报监督电话:0376-6362575咨询电话:0376-6362509(任法官)、0376-6362531罗山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