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本标的物竞买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物位于登封市产业集聚区一期项目东豫03线公路北,共涉及权证号为登国用(2010)第00015号、登国用(2012)第0007号的两宗土地,目前该两宗土地已合并使用,宗地之间无明确物理界线分隔,且存在建筑物跨宗的情形,拍卖范围为上述两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含无证房屋)、附着物、无证房产中的设备设施,具体详见附件中无锡东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东信评报(司)字2026第0009号评估报告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未标明拍卖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内,建议有意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若有违法、违章建筑及行为,以及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恢复义务等)由竞买人或承受人承担,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
2.拍卖标的所涉无证部分资产按现状处置,竞买人按现状取得,竞买人或承受人应自行完善手续并承担费用,自行承担建造手续不完善导致的所有风险,在完善法定手续后才能使用,自行承担建筑物的安全责任及风险,执行法院不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标的物中有证部分的转让登记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竞买人须自收到法院拍卖成交裁定之日起限期内前往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税费,被执行人应负担的税费,由竞买人先行垫付,竞买人须在缴纳完毕后限期内凭卖方税费凭证,办理税费退还手续
上述资产如有水、电、燃气、通讯、物业费、大修基金、土地出让金、土地租金等欠费均由竞买人自行查证并承担
如因竞买人迟延缴纳产生滞纳金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4、办理产权转移时应符合当地产权登记部门要求,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本院复函称,土地处置拍卖后,可以进行转移登记,地上建筑物若存在压宗情况,处置后无法办理后期相关手续
请竞买人自行提前向当地产权登记部门了解相关情况,如拍卖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相关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若涉及面积误差、需要重新测绘等具体事宜以产权登记部门规定和要求为准,均由竞买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5、当前该不动产现状中有租户占用,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6、本次拍卖标的所涉及土地使用权系工业用地,位于登封市产业集聚区,竞买人应自行提前向当地政府部门了解及协商产业准入等相关问题,否则由此造成的风险均由竞买人自担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基本情况摘自-;标的名称河南省登封市产业集聚区一期项目东豫03线公路北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登国用(2010)第00015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登国用(2012)第00007号】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及附属设施设备等资产权证情况案号:(2026)苏0206执恢607号权证号为登国用(2010)第00015号权证号为登国用(2012)第00007号标的所有人河南天地之中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标的现状有租户使用、占用提供的文件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标的物介绍详细情况介绍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并查阅资产评估报告标的物估值评估总价5978.29万元费用总价税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限期内至本院凭票报支,逾期不报支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欠缴的物业费、水、电、网、燃气费等由买受人负担1、房地产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2、卖方税费(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3、拖欠的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车辆\\船舶:交易过户费:评估车辆费:验车费:打票费:其他费用情况特别提醒:法院拍卖过程中意向竞买人无需支付任何服务服务费用,对于社会上有其它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21日10时至2026年9月22日10时(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河南省登封市产业集聚区一期项目东豫03线公路北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登国用(2010)第00015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登国用(2012)第00007号】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及附属设施设备等资产(评估价、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详见下表);拍卖标的物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河南省登封市产业集聚区一期项目东豫03线公路北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登国用(2010)第00015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登国用(2012)第00007号】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及附属设施设备等资产59782900.0033478500.005020000.00160000.00特别提醒:因淘宝在竞买成功后自动生成成交确认书,且无法更改,故竞买人(特别是企业)如未设立淘宝账户,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使用代理人淘宝账户竞买的,须在竞买开始前且被委托人报名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未提前办理委托代理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日2天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委托办理后,本院在竞买开始前将委托书上传至淘宝后台,淘宝生成的成交确认书将认定委托人为竞买人,本院据此出具移权裁定书
如未办理委托手续,本院将按淘宝确认的竞买人出具移权裁定书特此提醒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咨询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当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方式:信投益达企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18913527151、400-1822580
三、拍卖裁定与拍卖通知邮寄送达情况:已送达四、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情况:无五、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线下缴纳保证金报名详见须知)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六、拍卖成交余款请在2026年10月2日前支付完毕:1、银行付款: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营业部,账号:6232636100192707282);2、支付宝网付款: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当天限额而无法支付,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的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本次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当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本拍卖标的物办理银行贷款:支持贷款
十、本标的物定价依据:详细情况介绍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并查阅无锡东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东信评报(司)字2026第0009号司法评估报告和东测(测G)字2026第0002号测绘报告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拍卖须知》有关拍卖(变卖)法律规则;竞买特别提醒、标的物概述请查看《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或从附件下载询价报告或者评估报告
举报监督电话:0510-82229203;拍卖平台管理:0510-8222920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标的物相关咨询:信投益达企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18913527151、400-1822580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就本次网上拍卖(变卖)活动有关事宜敬告各位: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订本《拍卖须知》,本次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具备法律效力
二、慎重参拍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本须知、《拍卖公告》和《标的物情况调查表》,了解全部内容,遵守告知的各项条款,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慎重参与竞拍
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展示期后进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视频、图片资料等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标的物任何担保
请竞买人在竞拍前仔细审查标的物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三、拍卖标的物情况、看样、成交后手续办理等有关拍卖咨询,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信投益达企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18913527151、400-1822580
四、司法网拍方式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加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变卖方式:变卖期60天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
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五、本院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
拍卖标的物的权利的瑕疵,其他已知的可能影响拍品成交和价格的因素,以公告为准,对于拍卖时法院未知且不应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六、参与竞买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开设淘宝账户)进行
委托、受托双方须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一同至本院执行事务中心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审核确认并办理委托手续后,方能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至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应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资格和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可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在标的物竞拍开始的5个工作日前,告知法院以便进行相应信息的录入,完成后对应用户即可不缴纳保证金报名参拍
竞买人交保证金(变卖须交齐变卖价全款)后,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可以向法院指定账户交纳,也可在变卖平台在线报名并交纳
竞买人向法院指定账户交纳后,及时联系以便法院及时录入系统并向变卖平台推送
七、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未按期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成交后买受人悔拍: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变卖悔拍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公告中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已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有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应支付,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法院办理解除查封、转移登记等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十三、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拍卖;人民法院可以自行或者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停止拍卖
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并立即报告人民法院
暂缓或者中止拍卖的,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告原因或者理由暂缓拍卖期限届满或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需要继续拍卖的,将在五日内恢复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送达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七、本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十八、本规则涉及的有关手续的办理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或办理;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10-82229243;拍卖平台管理:0510-8222920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标的物情况和拍卖相关咨询:信投益达企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18913527151、400-1822580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