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品名称被执行人姬**名下的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吉劳庆南路6-24号拍卖依据(2026)内06执恢34号执行裁定书拍品权证情况被执行人姬**所有不动产证号:伊房权证产字第69**号用途:住宅面积:102.81㎡拍品现状总层数一层,所处位置地上一层有案外人居住主房地板、墙面简单装修
南房内墙刮白、灰顶棚院内水磨石硬化,双扇铁大门,院外简易房
水、电、暖、通讯设施齐全墙面无裂缝,建筑物成新度一般拍卖不包含室内动产周边情况:靠近东胜区供电局,附近有三禾幼儿园、天骄花园小区、颐和小区、鄂尔多斯机场管理集团东胜城市候机楼、内蒙古玄峰集团写字楼等拍品权利限制及瑕疵等情况1.被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2.税费负担情况: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相应主体应承担的税费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有关税费承担的具体情况请自行咨询税务机关
2、卫生费、水电暖等实际情况及费用问题以相关单位通知为准
3、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及其他未列明事项和瑕疵,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
特别提示:上述房屋所产生的卫生费、水电暖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请买受人务必实地勘查,买受人出价后即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该标的物一切瑕疵,竞买成功后若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公告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2日10时至2026年10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姬**名下的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吉劳庆南路6-24号(伊房权证产字第69**号,面积102.81㎡)拍卖保留价:肆拾肆万玖仟壹佰壹拾玖元叁角(449119.3元)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元整)加价幅度:伍仟元整(5000元整)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17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拍辅工作人员(15924584700)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务法和相关规定及政策由相应主体承担,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具体税费金额、征收标准、及相关办理要求请咨询税务机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本次竞拍
九、拍卖竞价前拍卖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10月1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鄂尔多斯康巴什新区正阳街支行;行号:(103205838937)账号:(6228403077929087668)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特别提示: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法院联系人:处置组联系电话:0477-8167012拍卖公司:内蒙古瓦勒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924584700淘宝技术咨询:4006229586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9月1日拍卖须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2日10时至2026年10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股权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5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该延迟时间为网络自动设定,网络拍卖的所有时间以网络上时间为准)
七、竞拍前竞买人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元整),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买受人应于2026年月10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鄂尔多斯康巴什新区正阳街支行;账号:(6228403077929087668),并在缴清余款后三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确认书后在约定时间内向原委托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标的物以实际交付现状为准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等费用,则由原买受人补足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自行办理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本院不代扣、代缴被执行人应负担的税费,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是否要求交易双方全部缴纳税费后方可出具完税证明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均由竞买人自行解决
法院解除冻结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联系人:杜法官联系电话:17604776727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