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03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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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西河沿路汇豪天下花园小区A13号楼9层1-1091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812642

71.165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8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71.1659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9-18
  • 结束日期:2026-09-19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西河沿路汇豪天下花园小区
  • 评估价:98.499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精装
    户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
    查封情况:查封提供的文件
    看样时间:看房,需集中实地看样的提前一天请向本院电话预约、预约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户型:3室2厅2卫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3室
    卫生间数:2卫
    小区:汇豪天下花园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教育学校: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毫沁营青山小学
    环境:花园
    开发商:拍卖依据(2023)内7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西河沿路汇豪天下花园小区A13号楼9层1-1091拍卖依据(2023)内7102民初765号民事调解书备注有抵押权登记、本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评估信息评估日期2026年7月3日评估价984995.83元标的权利登记状况权证情况蒙(2019)呼和浩特市不动产权第0050471号共有情况单独所有规划用途住宅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162.66平米户型3室2厅2卫总层数总层数13层所在层数9层详情拍品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西河沿路汇豪天下花园小区A13号楼9层1-1091的不动产

面积:162.66平米3室2厅2卫

精装规划用途:住宅

房本登记时间2019年7月17日该标的物拍卖范围以评估报告为准(拍卖标的参考价来自于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出具的网络询价报告中价格的平均值)

所欠水、电、暖、物业费等欠费信息不详,及其他未明款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买受人需自行与相关单位核实并处理,本院不负责协调处理

房本登记时间2019年7月17日

办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

权证费、维修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体税费情况请自行到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仅供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2026年9月9日本院组织统一集中看房,需集中实地看样的提前一天请向本院电话预约、预约看样需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未经预约,将不允许现场看样

未到现场看样的竞买人仍决定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即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本院已委托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正信公证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注意:竞拍者提前与法院联系,询问具体情况之后参加竞拍,否则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10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特此公告二O二六年九月二日竞买须知(2026)内7102执恢10号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将于2026年9月18日10时至2026年9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坐落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西河沿路汇豪天下花园小区A13号楼9层1-1091的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和权力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本院已委托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正信公证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谨慎参与竞拍,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指定账户

逾期未缴纳视为悔拍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正式开拍前十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着(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或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活动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呼和浩特如意支行)

具体交付日期以法院通知为准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再次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成交款后,在法院移交拍品及相关手续后三十日内,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维修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及其他未明款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核实并处理,本院不负责协调处理

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物业费、水电暖费等实际情况及欠款金额以相关单位实际收取截止日期为准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是否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我院不对该房任何瑕疵负责,一切由买受人承担举报监督电话:0471-3330118法院联系电话:0471-3330183咨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电话:18048299224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毫沁营青山小学惠东校区以南100米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日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西河沿路汇豪天下花园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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