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房产)拍品名称位于昆区青松小区六区-20-34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不动产权证号:蒙(2023)包头市不动产权第0179145号)拍品所有人宋某某拍品现状房屋用途住宅租赁情况不详钥匙无配套情况周边公共配套设施齐全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查封(拍品以实物为准);拍品未抵押;腾房时间不确定,意向竞买人须谨慎
标的物拖欠物业费、供暖费、水电气费等未能掌握相关情况及金额,具体金额需要买受人自行咨询,自标的物实际交付之日起,依法各自承担;其他瑕疵情况请买受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仅做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及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法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网询报告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昆区青松小区六区-20-34(不动产权证号:蒙(2023)包头市不动产权第0179145号)2、拍品面积:建筑面积:77.22平方米
3、所在层数:总层数5层
4、装修情况:未知装修,(无入户照片)
5、特殊说明:房屋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拍品以实物为准)';拍卖公告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8日10时至2026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472/05),户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昆区青松小区六区-20-34(不动产权证号:蒙(2023)包头市不动产权第0179145号)
起拍价:277865.37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本标的物过户的相关政策(尤其是限购城市的政策,购买限购城市标的物,买受人需具备购买资格,法院不负责有关竞买资格事宜),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内蒙古国拍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办理咨询、看样相关拍卖辅助事务
自2026年9月2日起至2026年10月7日17时止接受咨询(双休、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13347071824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有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相应主体应承担的税费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有关税费承担的具体情况请自行咨询税务机关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
(特别提醒关于税费、学区、是否限购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分、国税部门、教育部门、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因个案情况不同,后续腾房交付时间无法确定,竞买人需慎重考虑,房产后续户口问题请自行查询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开拍日三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购买权
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拍的,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优先购买权人规定办理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10月16日前缴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昆都仑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088816638986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472-5229743
司法辅助咨询电话:13347071824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2026年9月2日拍卖须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8日10时至2026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472/05),户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0000,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一个礼拜之内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昆区法院指定账户,并在拍卖余款缴纳后一个礼拜之内16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校园南路以北丰盈道以东)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确认书后向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72-5229743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3347071824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