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03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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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1栋1单元4层1号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813013

29.668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8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8.782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9.6687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9-18
  • 结束日期:2026-09-19
  •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
  • 评估价:38.782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风险装修情况毛坯房
    查封情况:已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9月3日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1单元
    小区:0号宣庆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段
    楼栋总数:1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房屋更名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2.法院所展示的内容仅作为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3.周边情况:周围情况良好,交通便利

4.咨询联系电话:18249092301';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18日10时至2026年9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m.tb.cn/h.6BMJJV9机构名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1栋1单元4层1号,起拍价296687元,保证金:5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

备注(瑕疵声明):竞买人应自行前往房屋现场实地调查清楚后参与竞买,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状况清楚知悉

如报名竞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拍卖成交后本院负责向买受人交付房屋,但该过程需要一定时间,无法先行明确确定,请竞买人注意该情况并认可后参与竞买

二、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出具拍卖成交裁定、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关于税费数额以及是否欠缴数额、是否限购情况,物业费、水、电、煤气等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税务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同时应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竞买人资格相关规定,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9月3日起至2026年9月17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本次拍卖不组织集中看样,请自行看样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七、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房屋更名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参与竞拍前前往相关部门、机构查询因原权利人欠缴税费而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买受人自行垫付原权利人应缴纳的税费办理产权过户,其垫付的因本次拍卖(变卖)产生的应由原权利人缴纳的税费可于缴纳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持税务申报表、完税证明及相关税务票据等有效支付证明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另诉主张权利

买受人垫付的非因本次拍卖产生的原权利人应缴纳的税费,买受人可另行向原权利人主张权利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处理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明确应由原权利人承担的费用,买受人为办理户名变更手续之需予以垫付的,由买受人另行向原权利人主张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收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9月23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昆仑支行,账号:622840017681425716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违约未支付价款的,预交的保证金暂予扣留拍卖公告费用、其他合理损失及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由原买受人承担,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

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退还原买受人;不足的责令其补交,拒不补交的,我院强制执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按照此项规定,向淘宝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淘宝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

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

淘宝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http://m.tb.cn/h.6BMJJV9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法院下达拍卖确认裁定或交付资产前,因本案可能发生再审、案外人异议等法定程序提起、或其他非归法院执行的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因素出现拍卖无效及法院决定撤回拍卖、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等情形的,除退还拍卖价款外,依法由应买受人自行承担交易风险及利息等其他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18249092301监督电话:0451-82297242张法官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附50号宣庆小区7栋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二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须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9月18日10时至2026年9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m.tb.cn/h.6BMJJV9机构名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在2026年9月23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昆仑支行,账号:(6228400176814257163),持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附50号宣庆小区7栋)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违约未支付价款的,预交的保证金暂予扣留拍卖公告费用、其他合理损失及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由原买受人承担,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

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退还原买受人;不足的责令其补交,拒不补交的,我院强制执行

十四、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或债权人接收流拍财产抵偿债务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权属能否变更由买受人、承受人、接收流拍财产抵债的债权人在拍卖开始之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

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变更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以及更名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的主体承担

物品交付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搬运、运输等费用以及运输过程中损毁灭失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18249092301监督电话:0451-82297242张法官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附50号宣庆小区7栋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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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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