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03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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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一江名城地下负二层车位B003号使用权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813345

3.6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6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6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6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西 桂林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9-16
  • 结束日期:2026-09-17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市
  • 评估价:3.6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车位:二层车位使用权的公
    空置情况:无人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城镇篓园社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座位数:座24
    拍卖原因:破产
    环境:车位
    开发商:拍卖一江名城地下负二层车
    配套情况:车位
    楼栋总数:7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1<\/p><\/span><\/div><\/div><\/div><\/div>荔浦县利百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一江名城地下负二层车位使用权的公告荔浦县利百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9月16日10时至2026年9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荔浦县利百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督单位:荔浦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于2026年月1日进行公告,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破产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地下车位管理服务费25元/月/个,从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计算

二、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标的为荔浦县利百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一江名城1、2、3、5、6、7栋地下车位使用权(仅是使用权,目前办理不了不动产权证),位于荔城镇篓园社区篓园一路168号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11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温律师,联系方式:18178187149)

三、咨询看样请买受人自行联系物业公司前往看样

四、买受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买受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买受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及人民法院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买受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10月17日前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荔浦县利百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桂林分行营业部,账号:453801000018010134100】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地址:桂林市秀峰区红岭路1号华润置地金融大厦A座24层广西嘉合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签署后,由管理人与买受人一同前往标的所在地进行现场拍照确认交付

双方在现场拍照确认后,标的物的各类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十一、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买受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买受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773-2358073管理人咨询电话:18178187149,(可咨询拍卖细节);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18877327954(小蒋)(可咨询平台操作、保证金缴纳等事宜);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荔浦县利百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荔浦县利百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9月16日10时至2026年9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荔浦县利百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荔浦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于2026年9月1日进行公告,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买受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买受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对荔浦县利百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位于荔城镇篓园社区篓园一路168号一江名城地下负二层车位使用权(仅是使用权,目前办理不了不动产权证)进行拍卖

拍卖人对质量问题、结构调整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五、买受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2.买受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买受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买受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买受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6年10月17日前将拍卖余款汇入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户名:荔浦县利百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桂林分行营业部,账号:453801000018010134100】

十、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桂林市秀峰区红岭路1号置地金融大厦A座24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与管理人一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现场拍照确认,确认交付后,标的物的各类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可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将保证金予以没收,同时管理人将拍卖标的物重新进行拍卖,无需另行通知买受人

管理人除了没收买受人保证金外,另行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该差价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重新拍卖起拍价为悔拍时原成交价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买受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买受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773-2358073管理人咨询电话:18178187149,(可咨询拍卖细节);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18877327954(小蒋)(可咨询平台操作、保证金缴纳等事宜);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荔浦县利百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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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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