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芙蓉盛世花园二期C、D、H栋114号商业房地产项目编号N0124FC260109挂牌起始日期2026-08-10挂牌截止日期2026-08-21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为止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芙蓉盛世花园二期C、D、H栋114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47.55专有建筑面积(㎡)45.11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期限2049年02月24日止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房产类型商业用地/商业房屋结构钢混所在层数1房屋户型房屋朝向南北房屋现状租赁情况有装修情况普通装修抵押情况无配备电梯无欠费情况配套、环境、交通、亮点转让标的临主干道芙蓉中路
建筑年代为2014年,所在建筑物共3层,转让标的位于第1层宽深比为1:3,层高约6.5米
其他情况1.权益状况:转让标的权证号为湘(2026)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079685号,权利人为湖南农发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实物状况:建筑物外墙大理石墙砖,铝合金外窗,地面铺面砖,墙面刷漆,水、电、空调、网络等配套齐全
3.转让标的已出租,租期至2029年7月20日,出租方为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1271000.00评估基准日2026-05-31评估机构湖南楚天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转让底价(元)1271000.00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湖南农发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决策文件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别告知1.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资产照片仅作参考,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查阅评估报告(湘楚天评报字(2026)第A-019号,置于湖南联交所备查)并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踏勘(报名时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不负责组织意向受让方进行现场踏勘,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的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意向受让方一旦被确定为受让方,则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等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拒付价款,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或向转让方提出其他诉求,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转让标的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家具、电器、存货等动产的价值
5.转让标的已出租
租赁合同文本在湖南联交所、转让方备查交易双方自办理资产移交的次月1日开始,转让标的所产生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如转让方已提前收取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则由转让方返还给受让方
6.转让标的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原承租方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则须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提交受让申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通过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
7.特别提示:本项目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后,还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后产权交易合同方能生效,并办理后续产权交割相关手续;若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鉴证复核相关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出具鉴证复核通知书,则视为未通过鉴证复核,本项目自动终结,资产交易合同自动解除,受让方已缴纳的所有款项,由湖南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此,转让方、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均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及权证变更的工作
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一、交易要求: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优先购买权人),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成交价格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的原则确定
4.公告期满,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竞买)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受让方(即最高报价者)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意向受让方应当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自应当签署该文件之日起逾期10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出现前述情形,则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当支付给湖南联交所的服务费后,全部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
8.转让价格含增值税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及权证变更的工作,受让方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时间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为准
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2.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项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3.标的资产交付前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不动产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看房联系人及电话:廖女士13873180300(工作时间,请提前一天预约)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6-08-1009:00:00至2026-08-2117:00:00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E交易网(www.ejy365.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房地产类).pdf(点击下载)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381300.00元,截止时间2026-08-21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
②受让方如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不按公告约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按公告约定签订成交确认文件、及资产交易合同》,不按公告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等),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重新挂牌交易
③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如征集到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交易方式/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增价)增价幅度(元)10000自由竞价时间以湖南联交所通知为准延时竞价周期(秒)120服务费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为成交价的2.4‰(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收);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为成交价的3.2%(低于3600元的按3600元计收)
附件下载现场踏勘确认书.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何女士(包括报名程序办理、竞价系统使用咨询等)咨询电话18817102713咨询时间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路112号湘江财富金融中心B座13A楼技术支持汪女士18570635623其他转让标的临主干道芙蓉中路
建筑年代为2014年,所在建筑物共3层,转让标的位于第1层宽深比为1:3,层高约6.5米
(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一、交易要求: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优先购买权人),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成交价格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的原则确定
4.公告期满,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竞买)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受让方(即最高报价者)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意向受让方应当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自应当签署该文件之日起逾期10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出现前述情形,则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当支付给湖南联交所的服务费后,全部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
8.转让价格含增值税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及权证变更的工作,受让方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时间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为准
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2.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项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3.标的资产交付前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不动产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以公告内容为准)无(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