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06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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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湘潭南方新材料】一批报废实物资产 <结束>

资产编号:11849210

58.170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11
起始日期
2026-08-19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8.170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58.170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湖南省 湘潭市
  • 用途:机器设备
  • 起始日期:2026-08-11
  • 结束日期:2026-08-19
  • 地址:[湘潭市]【湘潭南方新材料】一批报废实物资产
  • 评估价:58.170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交易状态:一拍
    小区:扰民及政府
    竞价周期:30延时竞价周期(秒)--服
    座位数:座13
    品牌:长城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湘潭南方新材料】一批报废实物资产项目编号N0124WZ260380挂牌起始日期2026-08-11挂牌截止日期2026-08-19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概况标的清单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位转让底价(元)1【湘潭南方新材料】一批报废实物资产详见《一批报废实物资产明细表》合计581708.00存放地湘潭市雨湖区长城乡新石村新堤组标的现状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以《一批报废实物资产明细表》.pdf为参考,实物具体状况以踏勘现场为准,表中品类、数量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

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评估情况评估价(元)581708.00评估基准日2026-03-31评估机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底价(元)581708.00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出方名称:湖南湘潭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石女士联系电话:15073217902转让方承诺我方现委托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湖南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决策文件其他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特别告知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具体规格和数量以现场踏勘状况为准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资产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以《一批报废实物资产明细表》及相关照片为参考,实物具体状况以现状为准,表中品类、数量等相关参数仅做参考,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的描述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

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性、数量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拒付价款,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或向转让方提出其他诉求

4、意向受让方须事先勘验标的,确认标的情况,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5、鉴于该项目的资产处置含拆除内容,受让方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委托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单位进行拆除施工

6、受让方负责资产拆除、吊装、清运及移交全过程的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承担期间产生的全部安全、环保责任及相关费用

因拆除作业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扬尘噪声扰民及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等一切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向转让方转嫁任何责任与费用

7、受让方拆除设备后,须将混凝土生产线设备的底座混凝土全部凿除清理,地下基坑、沉淀水池及管沟全部回填夯实,建筑垃圾清运干净,场地平整至原自然地坪标高,确保场地达到安全、平整、无遗留障碍物的交付标准,复原工程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转让标的中含有两台报废车辆(湘C08678、湘C09518),只能按照国家颁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对报废汽车回收的要求进行拆解报废处理,不得继续使用及上市流通

受让方需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资质或委托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资质企业进行车辆拆解并办理注销、回收手续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意向受让方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废旧物资或再生资源回收销售资质等内容;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标的资产交付

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接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一、交易要求: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和中拍平台(https://paimai.coal23.org.cn)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

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

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网络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网络拍卖地址: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pages/lots/profession.html?meetId=509808&lotId=4880425&_=709EFED835A6E42AF20E6C665292652C)

5、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及资质资料与湖南天一拍卖有限公司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全部款项支付完成后受让方方可进场施工、清运,交割期限为60个自然日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8、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报废工作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拖车、拆解等费用)9、受让方须在两台车辆报废拆解工作完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车辆回收及注销证明

如因转让方原因,车辆不具备注销条件的,由受让方出具情况说明后,仅提供车辆报废证明材料

转让方自收到相关证明起,结合实际情况,按约定退还履约及报废保证金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1、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分公司的下述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湖南湘潭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永佳分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长沙南湖路支行;账号:43050177486000000903)交纳履约及报废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方可启动资产交接及拆除施工相关手续

2、履约及报废保证金同时覆盖施工履约安全义务及两台车辆报废注销相关义务:转让标的整体移交完毕,受让方按要求完成设备底座混凝土凿除清理、基坑水池管沟回填夯实、建筑垃圾清运、场地平整复原等全部场地恢复工作,同时受让方已按约定提交车辆回收及注销证明(或因转让方原因无法注销时提交车辆报废证明及转让方出具的情况说明),经交易双方现场验收合格、确认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转让方于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及报废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

施工拆除、场地复原期间若出现违规作业、未按标准完成场地复原、产生违约扣款、安全事故赔偿及相关处罚等情形,转让方有权从履约安全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除,剩余余额无息退还受让方,保证金不足抵扣的,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另行追偿

3、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4、受让方全权承担设备拆、吊、运及拆除清运全流程的机械、人身、消防及安全生产责任,同时负责现场环保管控工作;因水、火、电、施工作业等引发的人员伤亡、财产损毁、环境污染、扬尘噪音扰民及相关行政处罚等一切事故、损失与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有相关费用,不得向转让方转嫁

5、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爆破、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

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6、本次资产转让,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由转让方的分公司湖南湘潭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永佳分公司仅开具税率2%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1、意向受让方须在2026年8月16日17:00前预约入厂登记,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18日期间统一参加转让标的的现场踏勘活动(现场踏勘联系人:柳先生,联系电话:17377818150)意向受让方委派的工作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公告附件处下载,公章需为彩色鲜章,电子章无效)”办理进厂手续,未在现场踏勘日当天携带“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的意向受让方不得进厂踏勘

2、现场踏勘结束后,意向受让方须将《现场踏勘确认书》交予拍卖方盖章确认并用于报名登记,《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意向受让方已参加现场踏勘的依据,未参加现场踏勘的意向受让方将被取消受让资格,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后续交易环节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6-08-1109:00:00至2026-08-1917:00:00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实物资产通用).pdf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1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8-19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①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部分交易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

②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如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按公告约定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和《资产交易合同》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湖南联交所按照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拍卖增价幅度(元)--拍卖开始时间2026年8月21日09:30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按照成交金额的1.5%收取交易服务费,湖南天一拍卖有限公司按照成交金额的3.5%收取拍卖佣金,上述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须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至指定银行账户

附件下载《一批报废实物资产明细表》.pdf现场踏勘确认书-需盖章.doc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湖南联交所联系人:何经理18817102713湖南天一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柳经理17377818150咨询时间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路112号湘江财富金融中心B座13A楼项目经办人李先生15084988051其他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以《一批报废实物资产明细表》为参考,实物具体状况以踏勘现场为准,表中品类、数量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

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意向受让方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废旧物资或再生资源回收销售资质等内容;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一、交易要求: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jy365.com)和中拍平台(https://paimai.coal23.org.cn)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

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

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网络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网络拍卖地址:中拍平台()

5、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及资质资料与湖南天一拍卖有限公司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全部款项支付完成后受让方方可进场施工、清运,交割期限为60个自然日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8、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报废工作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拖车、拆解等费用)9、受让方须在两台车辆报废拆解工作完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车辆回收及注销证明

如因转让方原因,车辆不具备注销条件的,由受让方出具情况说明后,仅提供车辆报废证明材料

转让方自收到相关证明起,结合实际情况,按约定退还履约及报废保证金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1、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分公司的下述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湖南湘潭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永佳分公司;开户行:;账号:)交纳履约及报废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方可启动资产交接及拆除施工相关手续

2、履约及报废保证金同时覆盖施工履约安全义务及两台车辆报废注销相关义务:转让标的整体移交完毕,受让方按要求完成设备底座混凝土凿除清理、基坑水池管沟回填夯实、建筑垃圾清运、场地平整复原等全部场地恢复工作,同时受让方已按约定提交车辆回收及注销证明(或因转让方原因无法注销时提交车辆报废证明及转让方出具的情况说明),经交易双方现场验收合格、确认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转让方于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及报废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

施工拆除、场地复原期间若出现违规作业、未按标准完成场地复原、产生违约扣款、安全事故赔偿及相关处罚等情形,转让方有权从履约安全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除,剩余余额无息退还受让方,保证金不足抵扣的,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另行追偿

3、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4、受让方全权承担设备拆、吊、运及拆除清运全流程的机械、人身、消防及安全生产责任,同时负责现场环保管控工作;因水、火、电、施工作业等引发的人员伤亡、财产损毁、环境污染、扬尘噪音扰民及相关行政处罚等一切事故、损失与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有相关费用,不得向转让方转嫁

5、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爆破、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

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6、受让方须承诺自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拆除及搬移工作;因本次资产处置包含拆除作业,受让方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委托具备该等级资质的单位开展拆除施工

7、本次资产转让,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由转让方的分公司湖南湘潭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永佳分公司仅开具税率2%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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