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06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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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出租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101号首、二层物业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1849554

3.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04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广州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6-09-04
  • 结束日期:2026-09-17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101号
  • 评估价:3.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e交易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
    空置情况:无人
    清房清场:不负责清场
    查封情况:查封否是否抵押
    小区:域相关政府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经济类型:个体
    开发商:改制、政府征收、场地开发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信息交易编号GZ2026RD1035434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道标的名称出租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101号首、二层物业标的类别房产出租用途商业(本标的整体出租,出租用途为商业

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将标的用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污染环境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且需符合所在区域相关政府部门的经营要求

)特色交通便利标的价格挂牌价格36,000.00元/月/总面积价格说明1.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每年递增2%,若有管理费,由物业管理公司向承租户收取

2.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租金于当月第5日以银行转账形式向出租方支付

标的面积(总面积)1262.63平方米标的面积描述招租物业所示的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本次招租面积共1262.63平方米(一楼98.4平方米,剩余面积为二楼)

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和其它费用的缴交均以本招租项目载有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载明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实际面积与本招租项目载明面积之间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它费用

租赁合作期限租赁/合作期限6年免租期限首年免租3个月,在2027年1-3月免租

(原租户不享有免租期)标的权证信息产权人(业主姓名)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面积权证列示规划用途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权证书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140002201号2285.37商业是否查封否是否抵押否是否共有否产权情况说明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占用是否涉及优先权否

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特别说明特别说明标的基本信息交易编号GZ2026RD1035434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道标的名称出租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101号首、二层物业标的类别房产出租用途商业(本标的整体出租,出租用途为商业

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将标的用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污染环境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且需符合所在区域相关政府部门的经营要求

)特色交通便利标的价格挂牌价格36,000.00元/月/总面积价格说明1.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每年递增2%,若有管理费,由物业管理公司向承租户收取

2.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租金于当月第5日以银行转账形式向出租方支付

标的面积(总面积)1262.63平方米标的面积描述招租物业所示的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本次招租面积共1262.63平方米(一楼98.4平方米,剩余面积为二楼)

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和其它费用的缴交均以本招租项目载有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载明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实际面积与本招租项目载明面积之间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它费用

租赁合作期限租赁/合作期限6年免租期限首年免租3个月,在2027年1-3月免租

(原租户不享有免租期)标的权证信息产权人(业主姓名)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面积权证列示规划用途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权证书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140002201号2285.37商业是否查封否是否抵押否是否共有否产权情况说明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占用是否涉及优先权否

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特别说明特别说明披露信息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延牌规则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现场勘查事项现场勘查期限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勘查联系方式何先生、叶先生,88906970现场勘查说明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交易活动安排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交易方式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多次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如有)意向方时发布,公示有效期为3个工作日评审规则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2.评审地点: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4.评委会评委人数:5.评审规则说明:6.成交推荐名额:序号评审项评审标准最低分最高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候选成交规则服务费交纳规则成交方服务费标准成交方按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0.5%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或成交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4.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

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

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重大事项披露内容1.出租物业权属人为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出租方的转租行为已获得权属人的授权,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2.租赁期间,若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如遇市政建设或出租方需要搬迁、企业改制、政府征收、场地开发、改变土地及房产用途、规划调整、环境治理、地方政府政策,或国资管理机构的要求等潜在或事实出现时,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同意解除合同并在出租方提出时间内腾退物业

3.物业按现状出租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已清晰知晓物业性质、现状等情况,并进行了必要的风险评估

承租方承诺合法合规使用租赁物业承租方利用所租物业进行物业使用性质以外的其它用途造成承租方未能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备案、经营证照等手续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经营使用的,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拖延或停止向出租方缴交租金及其他应由承租方缴交的费用

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物业进行拆除、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

若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等手续需报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承租方须先取得该政府主管部门合法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

出租方有权对装修或工程进行监督承租方在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过程中产生的消防、安全、环保、经济、法律等一切责任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时,相关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设施(可移动设施除外)应一并完整移交出租方,且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押金按租赁期内租金最高额的3个月收取,其中租赁押金按租赁期限内租金最高额的2个月收取,安全消防及水电押金按租赁期限内租金最高额的1个月收取

6.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业用途,如需改变用途,需征得出租方同意并自行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书面批准;如仓储用途的,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7.出租物业按现状提供水电,承租方在承租物业内需要自行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由承租方到有关部门(单位)办理增容手续,出租方提供协助,增容及使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如园区变压器供电量不足,需租户自行申报增容并承担费用,因增容费用及增容、超容使用所引发的事故责任、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逾期支付水、电、煤、管理费等费用导致无法使用物业或产生其它影响的,责任由承租方自负

租赁合同中未列明的与物业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双方协商承担9.出租物业原租户占用中,出租方不负责清场,起租日期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如因出租方原因导致超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3个月未能交付场地,承租方可以提出解除租赁关系,双方互不追责,或者双方协商可保留交易至实际交付场地

承租方已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10.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导致承租方不能正常经营时,出租方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有权在物业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解除合同,但所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

按租赁合同条款处理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是否收取诚意金是诚意金收取方案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110,000元(壹拾壹万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交纳方式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

),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诚意金交纳方式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

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的报价并非最高报价,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作为交易合同项下价款的一部分

4.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否报名登记方式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

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序号条件类型资格条件递交材料清单报名材料参考格式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意向承租方及其关联企业过往没有涉及与出租方或出租方关联企业发生债务或法律纠纷情况,否则意向承租方及其关联企业均不得参与报名竞租

3.意向承租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诚意金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2)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自然人应提交:(1)意向方身份证

(2)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承租方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

意向方承诺书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委托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

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4.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我方及其关联企业过往没有涉及与出租方或出租方关联企业发生债务或法律纠纷情况,否则我方及其关联企业均不得参与报名竞租

披露信息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延牌规则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现场勘查事项现场勘查期限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勘查联系方式何先生、叶先生,88906970现场勘查说明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交易活动安排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交易方式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多次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如有)意向方时发布,公示有效期为3个工作日评审规则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2.评审地点: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4.评委会评委人数:5.评审规则说明:6.成交推荐名额:序号评审项评审标准最低分最高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候选成交规则服务费交纳规则成交方服务费标准成交方按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0.5%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或成交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4.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

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

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重大事项披露内容1.出租物业权属人为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出租方的转租行为已获得权属人的授权,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2.租赁期间,若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如遇市政建设或出租方需要搬迁、企业改制、政府征收、场地开发、改变土地及房产用途、规划调整、环境治理、地方政府政策,或国资管理机构的要求等潜在或事实出现时,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同意解除合同并在出租方提出时间内腾退物业

3.物业按现状出租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已清晰知晓物业性质、现状等情况,并进行了必要的风险评估

承租方承诺合法合规使用租赁物业承租方利用所租物业进行物业使用性质以外的其它用途造成承租方未能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备案、经营证照等手续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经营使用的,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拖延或停止向出租方缴交租金及其他应由承租方缴交的费用

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物业进行拆除、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

若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等手续需报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承租方须先取得该政府主管部门合法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

出租方有权对装修或工程进行监督承租方在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过程中产生的消防、安全、环保、经济、法律等一切责任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时,相关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设施(可移动设施除外)应一并完整移交出租方,且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押金按租赁期内租金最高额的3个月收取,其中租赁押金按租赁期限内租金最高额的2个月收取,安全消防及水电押金按租赁期限内租金最高额的1个月收取

6.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业用途,如需改变用途,需征得出租方同意并自行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书面批准;如仓储用途的,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7.出租物业按现状提供水电,承租方在承租物业内需要自行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由承租方到有关部门(单位)办理增容手续,出租方提供协助,增容及使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如园区变压器供电量不足,需租户自行申报增容并承担费用,因增容费用及增容、超容使用所引发的事故责任、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逾期支付水、电、煤、管理费等费用导致无法使用物业或产生其它影响的,责任由承租方自负

租赁合同中未列明的与物业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双方协商承担9.出租物业原租户占用中,出租方不负责清场,起租日期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如因出租方原因导致超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3个月未能交付场地,承租方可以提出解除租赁关系,双方互不追责,或者双方协商可保留交易至实际交付场地

承租方已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10.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导致承租方不能正常经营时,出租方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有权在物业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解除合同,但所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

按租赁合同条款处理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是否收取诚意金是诚意金收取方案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110,000元(壹拾壹万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交纳方式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

),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诚意金交纳方式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

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的报价并非最高报价,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作为交易合同项下价款的一部分

4.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否报名登记方式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

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资格条件序号条件类型资格条件递交材料清单报名材料参考格式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意向承租方及其关联企业过往没有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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