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信息交易编号GZ2026RD1035898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道标的名称出租广州市荔湾区西湾东三街2号首层北7号物业标的类别房产出租用途商业(商业及政府部门核准的有关用途)特色繁华商圈,交通便利标的价格挂牌价格2,720.00元/月/总面积价格说明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
标的面积(总面积)20平方米标的面积描述租赁合作期限租赁/合作期限3年免租期限1个月标的权证信息产权人(业主姓名)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面积权证列示规划用途广州公交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权证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650101198号446.46商业是否查封否是否抵押否是否共有否产权情况说明出租物业证载权属人为广州市第二公共汽车公司(现更名为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现该物业已调拨至出租方广州公交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权属方现实为出租方,但由于历史原因,未进行权属名称变更
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空置是否涉及优先权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特别说明特别说明标的基本信息交易编号GZ2026RD1035898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道标的名称出租广州市荔湾区西湾东三街2号首层北7号物业标的类别房产出租用途商业(商业及政府部门核准的有关用途)特色繁华商圈,交通便利标的价格挂牌价格2,720.00元/月/总面积价格说明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
标的面积(总面积)20平方米标的面积描述租赁合作期限租赁/合作期限3年免租期限1个月标的权证信息产权人(业主姓名)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面积权证列示规划用途广州公交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权证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650101198号446.46商业是否查封否是否抵押否是否共有否产权情况说明出租物业证载权属人为广州市第二公共汽车公司(现更名为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现该物业已调拨至出租方广州公交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权属方现实为出租方,但由于历史原因,未进行权属名称变更
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空置是否涉及优先权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特别说明特别说明披露信息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延牌规则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5次
现场勘查事项现场勘查期限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勘查联系方式黄小姐13535235309梁小姐13710047740现场勘查说明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交易活动安排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交易方式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多次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评审规则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2.评审地点: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4.评委会评委人数:5.评审规则说明:6.成交推荐名额:序号评审项评审标准最低分最高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候选成交规则服务费交纳规则成交方服务费标准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如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承租方须另外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1.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重大事项披露内容1.出租物业证载权属人为广州市第二公共汽车公司(现更名为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现该物业已调拨至出租方,权属方为出租方
出租方承诺出租物业不涉及共有、抵押、查封等债权债务问题因历史原因产权证暂未办理变更,承租方须知悉上述情况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承租方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5个工作日内,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按相当于首年3个月成交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及相当于首年月租金50%的安全保证金
3.装修条件: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报建审批,不得改建、扩建或者改变该场地的用途,不得对该场地进行装修,否则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可要求承租方恢复该场地的原状或赔偿损失
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对该场地进行装修的,则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时,承租方不得损坏该场地的装修,并无偿、完好地将该场地及装修物移交给出租方
4.物业交付:物业建筑物及附带设施、设备的交接状态为按现状交接,不配备停车位;水、电费用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方式收取
承租方须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一切行政审批、许可、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用水用电、环保卫生、租赁登记、工商登记及经营等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承租方需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相关经营手续所需资料,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有),若承租后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承租方已交纳房屋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5.维修责任:在租赁期内,出租方承担出租物业主体结构自然损坏、房屋梁柱结构部分的正常维修义务(因承租方的过错造成的除外),及除出租方原因导致出现的维修情况外,其余维修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及排水与排污管道的漏水、渗水、堵塞等)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承租方不得擅自对该物业进行扩建、加建、改建及拆卸相关物品,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收回该物业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该物业或由出租方提供的设备设施损坏的,其修缮责任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出租物业已办理产权证照,规划用途为商业
承租方必须依法使用场地,不得生产、储存和经营违禁物品及各类化工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有毒、危险、有放射性、腐蚀性等物品),不得经营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或政府相关部门不允许的项目
如承租方改变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承租方应报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在办理相关经营证照的过程中,出租方只提供出租物业现有的产权证照复印件
承租方不得以出租物业产权规划用途或资料不全没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向出租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追究法律责任及索取任何形式的补偿(包括装修投入等)
承租方在取得相关经营证照后,需向出租方提供相关经营证照的复印件备案(加盖承租方公章)
7.转租条件:承租方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变相对出租物业进行转让、转租、转包、转借他人、擅自调换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理物业,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对因经营业态、行业惯例等特殊情况确需转租的,应由承租方提交书面申请及转租合同内容,合同内容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转租,同时,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署书面转租承诺,并向出租方补充缴纳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一倍保证金,作为转租保证金
8.消防情况:出租物业目前均按规定配置了相应灭火器、安装了烟感等消防器材,目前符合消防相关要求
承租方如对现有物业建筑进行装修、改造、改建(含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室内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的,应对消防设置合法合规进行系统评估,依法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完善手续,以确保具备物业消防安全条件
9.免责条款: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到通知义务
因政府征地、拆迁、建设、规划调整、公交站场建设、产权变更、出租方企业改制、或因出租方自身发展需要或出租方上级部门总体规划需要提前收回出租物业等原因导致本物业无法继续出租的,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无条件向出租方退回出租物业,并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合同相关款项,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10.赁期满物资处置情况: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方除可带走自行购置的非固定安装部分的设施、设备(包括桌椅、可移动电器设备)外,不得带走、拆除或损坏出租物业的其他设施、设备及建筑物、镶嵌在建筑物上的不可移动的所有设施设备
承租方须保持项目场地的完整性,并无偿交还给出租方出租物业建筑物及设备设施损毁的,承租方应负责恢复完好,并承担有关费用
经出租方确认后才返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11.其他相关披露事项详见《租赁合同》范本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是否收取诚意金是诚意金收取方案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12,000元(壹万贰仟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交纳方式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
),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诚意金交纳方式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
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的报价并非最高报价,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项下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另行支付,如有剩余则原路退还承租方
4.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仅广交所审核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否报名登记方式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
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序号条件类型资格条件递交材料清单报名材料参考格式1基础资格条件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1)意向方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
(2)意向方身份证
(适用于自然人)
2其他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
2.意向方须知悉并签署《挂牌期间项目知情承诺书》(详见附件)
3.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提供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
(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2)提供意向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
(适用于自然人)(3)已签署的《挂牌期间项目知情承诺书》;(4)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意向方承诺书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
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披露信息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延牌规则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5次
现场勘查事项现场勘查期限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勘查联系方式黄小姐13535235309梁小姐13710047740现场勘查说明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交易活动安排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交易方式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多次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评审规则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2.评审地点: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4.评委会评委人数:5.评审规则说明:6.成交推荐名额:序号评审项评审标准最低分最高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候选成交规则服务费交纳规则成交方服务费标准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如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承租方须另外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1.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重大事项披露内容1.出租物业证载权属人为广州市第二公共汽车公司(现更名为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现该物业已调拨至出租方,权属方为出租方
出租方承诺出租物业不涉及共有、抵押、查封等债权债务问题因历史原因产权证暂未办理变更,承租方须知悉上述情况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承租方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5个工作日内,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按相当于首年3个月成交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及相当于首年月租金50%的安全保证金
3.装修条件: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报建审批,不得改建、扩建或者改变该场地的用途,不得对该场地进行装修,否则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可要求承租方恢复该场地的原状或赔偿损失
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对该场地进行装修的,则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时,承租方不得损坏该场地的装修,并无偿、完好地将该场地及装修物移交给出租方
4.物业交付:物业建筑物及附带设施、设备的交接状态为按现状交接,不配备停车位;水、电费用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方式收取
承租方须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一切行政审批、许可、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用水用电、环保卫生、租赁登记、工商登记及经营等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承租方需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相关经营手续所需资料,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有),若承租后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承租方已交纳房屋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5.维修责任:在租赁期内,出租方承担出租物业主体结构自然损坏、房屋梁柱结构部分的正常维修义务(因承租方的过错造成的除外),及除出租方原因导致出现的维修情况外,其余维修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及排水与排污管道的漏水、渗水、堵塞等)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承租方不得擅自对该物业进行扩建、加建、改建及拆卸相关物品,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收回该物业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该物业或由出租方提供的设备设施损坏的,其修缮责任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出租物业已办理产权证照,规划用途为商业
承租方必须依法使用场地,不得生产、储存和经营违禁物品及各类化工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有毒、危险、有放射性、腐蚀性等物品),不得经营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或政府相关部门不允许的项目
如承租方改变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承租方应报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在办理相关经营证照的过程中,出租方只提供出租物业现有的产权证照复印件
承租方不得以出租物业产权规划用途或资料不全没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向出租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追究法律责任及索取任何形式的补偿(包括装修投入等)
承租方在取得相关经营证照后,需向出租方提供相关经营证照的复印件备案(加盖承租方公章)
7.转租条件:承租方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变相对出租物业进行转让、转租、转包、转借他人、擅自调换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理物业,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对因经营业态、行业惯例等特殊情况确需转租的,应由承租方提交书面申请及转租合同内容,合同内容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转租,同时,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署书面转租承诺,并向出租方补充缴纳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一倍保证金,作为转租保证金
8.消防情况:出租物业目前均按规定配置了相应灭火器、安装了烟感等消防器材,目前符合消防相关要求
承租方如对现有物业建筑进行装修、改造、改建(含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室内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的,应对消防设置合法合规进行系统评估,依法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完善手续,以确保具备物业消防安全条件
9.免责条款: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到通知义务
因政府征地、拆迁、建设、规划调整、公交站场建设、产权变更、出租方企业改制、或因出租方自身发展需要或出租方上级部门总体规划需要提前收回出租物业等原因导致本物业无法继续出租的,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无条件向出租方退回出租物业,并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合同相关款项,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10.赁期满物资处置情况: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方除可带走自行购置的非固定安装部分的设施、设备(包括桌椅、可移动电器设备)外,不得带走、拆除或损坏出租物业的其他设施、设备及建筑物、镶嵌在建筑物上的不可移动的所有设施设备
承租方须保持项目场地的完整性,并无偿交还给出租方出租物业建筑物及设备设施损毁的,承租方应负责恢复完好,并承担有关费用
经出租方确认后才返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11.其他相关披露事项详见《租赁合同》范本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是否收取诚意金是诚意金收取方案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12,000元(壹万贰仟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交纳方式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
),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诚意金交纳方式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
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的报价并非最高报价,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项下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另行支付,如有剩余则原路退还承租方
4.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仅广交所审核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否报名登记方式意向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