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06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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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出租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东明路11号B座1层 <结束>

资产编号:11849588

0.7645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03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7645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0.7645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中山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6-09-03
  • 结束日期:2026-09-07
  •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东明路11号B座
  • 评估价:0.7645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e交易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外装修,应找有相
    空置情况:空置
    查封情况:查封否是否抵押
    经济类型:个体
    座位数:11号B座
    开发商: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信息交易编号GZ2026RD1035645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中山市标的名称出租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东明路11号B座1层标的类别其他(房产)出租用途商业特色标的价格挂牌价格7,645.59元/月/总面积价格说明租金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天然气等费用,租期内租金无递增,租金两年内评估复核一次,如评估复核结果有变化,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调整租金标准

标的面积(总面积)233.81平方米标的面积描述租赁合作期限租赁/合作期限3年免租期限无免租期标的权证信息产权人(业主姓名)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面积权证列示规划用途中山市电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粤(2023)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377083号521.41商业是否查封否是否抵押否是否共有否产权情况说明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空置是否涉及优先权否

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特别说明特别说明标的基本信息交易编号GZ2026RD1035645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中山市标的名称出租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东明路11号B座1层标的类别其他(房产)出租用途商业特色标的价格挂牌价格7,645.59元/月/总面积价格说明租金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天然气等费用,租期内租金无递增,租金两年内评估复核一次,如评估复核结果有变化,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调整租金标准

标的面积(总面积)233.81平方米标的面积描述租赁合作期限租赁/合作期限3年免租期限无免租期标的权证信息产权人(业主姓名)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面积权证列示规划用途中山市电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粤(2023)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377083号521.41商业是否查封否是否抵押否是否共有否产权情况说明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空置是否涉及优先权否

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特别说明特别说明披露信息挂牌公告期5个自然日延牌规则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自然日为一个周期,延期5次

现场勘查事项现场勘查期限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勘查联系方式崔经理,电话:13680110533

现场勘查说明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交易活动安排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交易方式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评审规则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2.评审地点: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4.评委会评委人数:5.评审规则说明:6.成交推荐名额:序号评审项评审标准最低分最高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候选成交规则1.本次项目采用候选成交规则,即根据交易结果,按意向方的最高报价由高至低确认成交的轮候顺序,参与轮候的意向方数量为前两名

广州产权交易所于交易结果形成、确定成交方后向委托方、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向委托方、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该成交方未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启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下一顺位的候选人成为成交方,依此类推

3.如全部意向方均未产生有效报价或均放弃成交,导致项目最终未成交的,全部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4.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候选人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若成交方未按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候选人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服务费交纳规则成交方服务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4%交易服务费

如承租方为瑞恒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或委托方/产权人推荐的(以登记报名时提供的《推荐确认单》为准),向承租方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为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2%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或成交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重大事项披露内容1.出租方(委托方)对出租标的按照现有质量、现有的房屋结构交付给承租方使用,不包括租赁物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未经出租方(委托方)同意,不得改变租赁物业的用途

3.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承租期间符合租赁用途所需的相关证照和卫生、环保、消防及安全等审批手续,出租方(委托方)对承租方办理相关证照及手续给予相应协助

4.承租方如需室内、外装修,应找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承接,并在装修前提供施工图给出租方(委托方)审核,经出租方(委托方)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如承租方将其室内、外装修交由没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或个人承接,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已清楚明确知道租赁物产权证载规划用途、消防状况、可供用电情况,并已清楚了解租赁物场地状况和交付标准,如因租赁物规划用途、可供用电问题,导致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证照及在日后的使用、经营过程中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和承担

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追究出租方(委托方)任何责任6.出租标的不得储存危险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或腐蚀性物品及挥发性气体,不得储存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共环境的物品,必要时出租方有义务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对承租方进行依法检查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是否收取诚意金是诚意金收取方案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7,645.59元(柒仟陆佰肆拾伍元伍角玖分)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交纳方式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

),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诚意金交纳方式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

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

4.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否报名登记方式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

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序号条件类型资格条件递交材料清单报名材料参考格式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意向方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2.意向方身份证

(适用于自然人)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在委托代理情况下)4.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其他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

2.意向方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特殊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组织除外)1.提供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

2.提供意向承租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

(特殊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组织除外)意向方承诺书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

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

披露信息挂牌公告期5个自然日延牌规则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自然日为一个周期,延期5次

现场勘查事项现场勘查期限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勘查联系方式崔经理,电话:13680110533

现场勘查说明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交易活动安排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交易方式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评审规则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2.评审地点: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4.评委会评委人数:5.评审规则说明:6.成交推荐名额:序号评审项评审标准最低分最高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候选成交规则1.本次项目采用候选成交规则,即根据交易结果,按意向方的最高报价由高至低确认成交的轮候顺序,参与轮候的意向方数量为前两名

广州产权交易所于交易结果形成、确定成交方后向委托方、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向委托方、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该成交方未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启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下一顺位的候选人成为成交方,依此类推

3.如全部意向方均未产生有效报价或均放弃成交,导致项目最终未成交的,全部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4.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候选人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若成交方未按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候选人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服务费交纳规则成交方服务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4%交易服务费

如承租方为瑞恒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或委托方/产权人推荐的(以登记报名时提供的《推荐确认单》为准),向承租方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为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2%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或成交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重大事项披露内容1.出租方(委托方)对出租标的按照现有质量、现有的房屋结构交付给承租方使用,不包括租赁物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未经出租方(委托方)同意,不得改变租赁物业的用途

3.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承租期间符合租赁用途所需的相关证照和卫生、环保、消防及安全等审批手续,出租方(委托方)对承租方办理相关证照及手续给予相应协助

4.承租方如需室内、外装修,应找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承接,并在装修前提供施工图给出租方(委托方)审核,经出租方(委托方)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如承租方将其室内、外装修交由没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或个人承接,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已清楚明确知道租赁物产权证载规划用途、消防状况、可供用电情况,并已清楚了解租赁物场地状况和交付标准,如因租赁物规划用途、可供用电问题,导致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证照及在日后的使用、经营过程中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和承担

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追究出租方(委托方)任何责任6.出租标的不得储存危险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或腐蚀性物品及挥发性气体,不得储存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共环境的物品,必要时出租方有义务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对承租方进行依法检查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是否收取诚意金是诚意金收取方案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7,645.59元(柒仟陆佰肆拾伍元伍角玖分)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交纳方式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

),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诚意金交纳方式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

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

4.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否报名登记方式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

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资格条件序号条件类型资格条件递交材料清单报名材料参考格式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意向方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2.意向方身份证

(适用于自然人)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在委托代理情况下)4.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其他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

2.意向方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特殊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组织除外)1.提供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

2.提供意向承租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

(特殊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组织除外)意向方承诺书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

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

委托方信息委托方名称中山市电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方申请与承诺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

本委托方同意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

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人将确保广州产权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容及递交广州产权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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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东明路11号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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