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信息交易编号GZ2026RD1035613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道标的名称出租广州市荔湾区西堤二马路16号中百电子数码商城二层228标的类别房产出租用途商业特色繁华商圈,名企入驻,专业市场标的价格挂牌价格3,936.00元/月/总面积价格说明1.挂牌价格为首年每月租金
租金不包含装修管理费、经营服务费,水电费;合同期内,租金按合同期每年递增3%
2.租期总租金挂牌金额为人民币104472元
品牌服务费为人民币1181元3.品牌服务费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支付并签订经营服务协议
承租人须在与出租人签订本出租标的租赁合同前提供转账凭证,否则视为违约,承租人无权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另,承租人缴纳品牌服务费后,无论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未到期解除、合同到期解除等),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人返还品牌服务费,或要求出租人承担任何责任或费用
标的面积(总面积)24.73平方米标的面积描述租赁合作期限租赁/合作期限2028-12-31免租期限按合同首年月租金标准给予1个月免租期(原租户不享有免租期)标的权证信息产权人(业主姓名)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面积权证列示规划用途广州市广百展贸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00228419644.34办公是否查封否是否抵押否是否共有否产权情况说明出租标的权证列示的用途为办公,本次出租用途为商业
如改变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承租方应报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须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空置是否涉及优先权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特别说明特别说明标的基本信息交易编号GZ2026RD1035613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道标的名称出租广州市荔湾区西堤二马路16号中百电子数码商城二层228标的类别房产出租用途商业特色繁华商圈,名企入驻,专业市场标的价格挂牌价格3,936.00元/月/总面积价格说明1.挂牌价格为首年每月租金
租金不包含装修管理费、经营服务费,水电费;合同期内,租金按合同期每年递增3%
2.租期总租金挂牌金额为人民币104472元
品牌服务费为人民币1181元3.品牌服务费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支付并签订经营服务协议
承租人须在与出租人签订本出租标的租赁合同前提供转账凭证,否则视为违约,承租人无权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另,承租人缴纳品牌服务费后,无论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未到期解除、合同到期解除等),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人返还品牌服务费,或要求出租人承担任何责任或费用
标的面积(总面积)24.73平方米标的面积描述租赁合作期限租赁/合作期限2028-12-31免租期限按合同首年月租金标准给予1个月免租期(原租户不享有免租期)标的权证信息产权人(业主姓名)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面积权证列示规划用途广州市广百展贸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00228419644.34办公是否查封否是否抵押否是否共有否产权情况说明出租标的权证列示的用途为办公,本次出租用途为商业
如改变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承租方应报有关部门批准
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须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空置是否涉及优先权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特别说明特别说明披露信息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延牌规则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3次
现场勘查事项现场勘查期限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勘查联系方式公告期内预约看样,联系方式:黄先生,18759988492现场勘查说明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交易活动安排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交易方式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评审规则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2.评审地点: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4.评委会评委人数:5.评审规则说明:6.成交推荐名额:序号评审项评审标准最低分最高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候选成交规则服务费交纳规则成交方服务费标准相当于委托挂牌合同总租金(详见价格说明)的0.6%计交易服务费,如出租标的以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承租方须另外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3%计算
单宗项目合计服务费总额低于人民币600元的按人民币600元计,高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按人民币100万元计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或成交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物业租赁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签署页(含责任书、承诺书、廉洁准则)、品牌服务协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重大事项披露内容1.如出租方因发展或实际经营需要提前收回场地,出租方有权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要求承租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将场地交还给出租方,除按比例退还承租方提前支付的未实际使用场地天数的租金外出租方不需作任何补偿或赔偿,承租方不得据此追究出租方法律责任
2.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法律性质、主体建筑、相关构建物、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交付和按指定用途出租,承租方自行了解后知悉并接受租赁物业的各项细节情况
承租方不得以物业面积误差、建筑物及设备设施老旧、产权及历史保留建筑等现状问题为由,拒付费用、解除合同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或索偿,否则承租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租金不包含管理费,管理费标准:二层商业物业按36元/㎡/月的标准收取
4.保证金:(1)租赁保证金:按合同末年末月租金标准的3倍收取
(2)水电周转金:每铺收取1000元
(3)质量保证金:每铺收取3000元
(4)进场经营证保证金:300元/人
5.其他费用:(1)智能电表服务费:智能电表服务费600元/个
如果承租方曾向出租方缴纳相应服务费的,且承租方本轮合同承租商铺与上一轮合同承租商铺一致的,无需重复缴纳;如果承租方曾向出租方缴费,但承租方本轮合同承租的商铺与上一轮不一致的,承租方应缴纳智能电表服务费300元/个
若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因自身原因导致经营单位须二次提供旧电表拆卸、新电表安装调试等服务的,承租方需重新缴交智能电表更换费300元/个
(2)电费:自用及公摊电费单价按供电局标准收取
铺内自用电量按物业对应的电度表实计,公摊电量按实际发生电量进行分摊
以上费用收取标准均为基准价,出租方根据市政电费价格的调整而进行同步调整收取标准
6.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方的管理,向出租方自行缴交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以实际收取标准为准)
7.承租方知悉并接受租赁房屋的产权情况、法律性质、用途(房产证载用途为仓储)、环境
承租方须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消防合格证等及手续,自行承担办理相关证照的障碍或风险,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承担相关费用,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不得以办理证照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所有承租方改造的设备设施权属在合同终止时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广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不退还交易服务费
8.承租方不得擅自将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9.本项目信息公告的“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作为交易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租方须按约定履约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是否收取诚意金是诚意金收取方案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12,500元(壹万贰仟伍佰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交纳方式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
),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诚意金交纳方式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
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及支付品牌服务费(如有),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
4.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否报名登记方式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
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序号条件类型资格条件递交材料清单报名材料参考格式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2.意向承租方须为诚信经营,意向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记录:意向方与出租方于挂牌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欠租欠费记录(经催告后已清缴的除外)和合同、侵权纠纷等不良信用记录
(意向方须作承诺相关情况以出租方核实的情况为准);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
(作承诺)3.意向方须经营电子数码产品等周边数码产品业态,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码产品的批发、销售、制造、生产、研发等
(作承诺)4.意向方须于挂牌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向广州产权交易所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意向方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
2.意向方身份证
(适用于自然人)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模板.doc2.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模板.doc3.经营者身份证明书模板.doc意向方承诺书1.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物业租赁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防火责任书、不经销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及严格执行市场管理规定承诺书、廉洁经营准则、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品牌服务协议版本签署
2.我方已知悉出租标的的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事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与责任
3.我方承诺经营业绩、财务状况良好,于挂牌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没有欠租欠费记录(经催告后已清缴的除外)和合同、侵权纠纷等不良信用记录;意向承租方须为诚信经营,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意向方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意向方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意向方未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
4.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承诺所承租物业必须符合出租标的商城规划用途
5.我方承诺经营电子数码产品等周边数码产品业态,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码产品的批发、销售、制造、生产、研发等
披露信息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延牌规则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3次
现场勘查事项现场勘查期限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勘查联系方式公告期内预约看样,联系方式:黄先生,18759988492现场勘查说明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交易活动安排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交易方式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评审规则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2.评审地点: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4.评委会评委人数:5.评审规则说明:6.成交推荐名额:序号评审项评审标准最低分最高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候选成交规则服务费交纳规则成交方服务费标准相当于委托挂牌合同总租金(详见价格说明)的0.6%计交易服务费,如出租标的以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承租方须另外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3%计算
单宗项目合计服务费总额低于人民币600元的按人民币600元计,高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按人民币100万元计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或成交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物业租赁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签署页(含责任书、承诺书、廉洁准则)、品牌服务协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重大事项披露内容1.如出租方因发展或实际经营需要提前收回场地,出租方有权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要求承租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将场地交还给出租方,除按比例退还承租方提前支付的未实际使用场地天数的租金外出租方不需作任何补偿或赔偿,承租方不得据此追究出租方法律责任
2.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法律性质、主体建筑、相关构建物、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交付和按指定用途出租,承租方自行了解后知悉并接受租赁物业的各项细节情况
承租方不得以物业面积误差、建筑物及设备设施老旧、产权及历史保留建筑等现状问题为由,拒付费用、解除合同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或索偿,否则承租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租金不包含管理费,管理费标准:二层商业物业按36元/㎡/月的标准收取
4.保证金:(1)租赁保证金:按合同末年末月租金标准的3倍收取
(2)水电周转金:每铺收取1000元
(3)质量保证金:每铺收取3000元
(4)进场经营证保证金:300元/人
5.其他费用:(1)智能电表服务费:智能电表服务费600元/个
如果承租方曾向出租方缴纳相应服务费的,且承租方本轮合同承租商铺与上一轮合同承租商铺一致的,无需重复缴纳;如果承租方曾向出租方缴费,但承租方本轮合同承租的商铺与上一轮不一致的,承租方应缴纳智能电表服务费300元/个
若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因自身原因导致经营单位须二次提供旧电表拆卸、新电表安装调试等服务的,承租方需重新缴交智能电表更换费300元/个
(2)电费:自用及公摊电费单价按供电局标准收取
铺内自用电量按物业对应的电度表实计,公摊电量按实际发生电量进行分摊
以上费用收取标准均为基准价,出租方根据市政电费价格的调整而进行同步调整收取标准
6.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方的管理,向出租方自行缴交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以实际收取标准为准)
7.承租方知悉并接受租赁房屋的产权情况、法律性质、用途(房产证载用途为仓储)、环境
承租方须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消防合格证等及手续,自行承担办理相关证照的障碍或风险,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承担相关费用,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不得以办理证照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所有承租方改造的设备设施权属在合同终止时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广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不退还交易服务费
8.承租方不得擅自将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9.本项目信息公告的“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作为交易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租方须按约定履约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是否收取诚意金是诚意金收取方案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12,500元(壹万贰仟伍佰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交纳方式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
),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诚意金交纳方式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
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及支付品牌服务费(如有),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
4.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