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06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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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转让惠州博罗鸡麻地房产一层后部、二层、四层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1849978

951.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03
起始日期
2026-09-09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951.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951.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惠州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9-03
  • 结束日期:2026-09-09
  •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鸡麻地
  • 评估价:951.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经济类型:个体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编号GZ2025CD1026117-5标的名称转让惠州博罗鸡麻地房产一层后部、二层、四层挂牌价9,515,000.00元资产概述-抵债资产(不动产)基本信息标的状态其他其他情况说明交易条件挂牌开始日期挂牌公告期7个自然日延牌规则无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买受人须在签订《转让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网络拍卖须知》

2、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9月7、8日(请提前二个工作日电话预约)

缴纳保证金、网上报名和提交资料时间:2026年9月9日下午17时前(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请不要点击网上其他链接代扣,可通过网银、银行柜台等方式直接转账即可,超过限定时间请勿转账)

网上查询竞买资格时间:2026年9月10日

网上拍卖时间:2026年9月11日上午9时45分先进入(https://meeting.tencent.com/dm/453Znb59WEoH),由拍卖师宣读网络拍卖须知后再进入(http://new.gemas.com.cn/)进行竞拍

拍卖方式:网络拍卖拍卖机构:广州市公物拍卖行有限公司

3、拍卖标的按成交价分段收取买受人的佣金,具体比例详见《网络拍卖须知》

买受人须在签订《转让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扣除其已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及拍卖佣金付清至本行账户,并提交缴纳的成交款及佣金的电子票据和回单,便于本行核实到账情况

(户名:广州市公物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秀分行;账号:8110901012501281065)

4、对于原租户在抵债后至退租前的租金追索权益仍为委托方所有,不会随物权转移而转移,上述权益不在本次资产转让范围之内

(2)竞买人被确认为拍卖标的买受人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回

(3)竞买人按约定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支付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后,其交纳的拍卖保证金转为拍卖价款的一部分

评审规则序号评审项评审标准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是否允许联合受让不允许序号资格条件递交材料清单报名材料参考格式1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人的受让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1.意向方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

2.意向方身份证

(适用于自然人)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网络拍卖须知》签收件

5.广州市公物拍卖行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保证金缴纳规则保证金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960,000元

(2)该买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等义务

(2)竞买人被确认为拍卖标的买受人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回

(3)竞买人按约定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支付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后,其交纳的拍卖保证金转为拍卖价款的一部分

服务费交纳规则成交方服务费标准详见《网络拍卖须知》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详见《网络拍卖须知》

委托方信息委托方名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羊城支行委托方申请与承诺广州市公物拍卖行有限公司: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

本委托方同意由贵司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司组织实施交易

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3、本委托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司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司、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广州市公物拍卖行有限公司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广州市公物拍卖行有限公司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市公物拍卖行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

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

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市公物拍卖行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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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鸡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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