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昆明市人民东路289号集大广场0460号房产项目编号N0124FC250338挂牌起始日期2025-10-23挂牌截止日期2025-11-05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48)个周期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昆明市人民东路289号集大广场房产25层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100.65套内建筑面积(㎡)74.91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期限至2069年06月30日止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房产类型住宅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所在层数25房屋户型房屋朝向房屋现状租赁情况空置装修情况简装抵押情况无配备电梯有欠费情况无配套、环境、交通、亮点标的房产位于昆明市人民东路289号集大广场房产25层,于2005年建成,房屋总层数31层
四至:东:临环城东路;西:邻延安医院;南:邻上东城小区;北:邻人民东路;基础设施:区域内“六通一平”,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气和场地平整;生活服务设施完备度:周边有东庄小学、盘龙小学、昆明市实验中学、昆明市工人文化宫、东华公园、喜相逢商城、延安医院、建设银行等市政服务及公共配套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完备度高;出入可利用交通工具:附近有25路、67路、72路、75路、108路、111路甲线、114路、145路、205路、A1路公交车经过;停车方便程度:评估对象有地上及地下停车场,停车方便度好
以上披露内容均摘自湖南恒基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湘恒基评报字【2025】第031号资产评估报告
其他情况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云(2023)盘龙区不动产权第0332701号评估情况评估价(元)1056800.00评估基准日2024-12-31评估机构湖南恒基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转让底价(元)1056800.00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决策文件财信证券总裁办公会会议纪要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特别告知1、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本项目所列全部照片仅供参考,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并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转让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转让,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负责办理权证变更及过户等全部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风险
3、受让方自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转让标的所产生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如转让方已提前收取应当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则由转让方予以返还
4、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方提供的标的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质量、建筑面积等)有误、有遗漏、不全面,或者标的物瑕疵披露有误、不充分、有遗漏等原因而要求退还交易标的和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移交资产,并启动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的工作
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一、交易要求: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
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该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和交易服务费(按系统提示付清)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文件(《成交确认单》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该文件之日起逾期15的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2、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项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3、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不动产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5、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6、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上述标的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如因受让方对限购政策不了解导致上述标的不能过户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不予退还,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也不予退还,转让方可以收回标的重新处置(上述标的成交后,因标的所在地出台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受让方不再具备受让资格,无法办权证变更或过户手续的除外)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标的展示地点:昆明市人民东路289号集大广场看房联系人及电话:喻玲15911570844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5-10-2309:00:00至2025-11-0517:00:00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房地产类).pdf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1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11-05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
②受让方如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按公告约定签订《成交确认单》、《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成功竞买且无保证金退还情形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5-10-2309:00:00-2025-11-06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20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
附件下载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毛女士咨询电话13755197121咨询时间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12号湘江财富金融中心B座13、13A楼技术支持姚女士,13077347743其他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云(2023)盘龙区不动产权第0332701号(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一、交易要求: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
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该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和交易服务费(按系统提示付清)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文件(《成交确认单》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该文件之日起逾期15的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2、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项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3、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不动产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5、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6、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上述标的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如因受让方对限购政策不了解导致上述标的不能过户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不予退还,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也不予退还,转让方可以收回标的重新处置(上述标的成交后,因标的所在地出台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受让方不再具备受让资格,无法办权证变更或过户手续的除外)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