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资产租赁公告项目名称曲靖市人民工社部分厂房商铺租赁出租底价详见《曲靖市人民工社部分厂房商铺租赁项目明细表》
挂牌公告期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挂牌起止日期以本项目在e交易网站(http://www.ejy365.com/)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终结交易方式采用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格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坐落位置云南省曲靖市西城工业园靖阳路西侧标的简介本项目租赁标的房屋由云南工投曲靖经开区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位于曲靖市西城工业园靖阳路西侧人民工社园区内
本次共出租3个标的,具体详见《曲靖市人民工社部分厂房商铺租赁项目明细表》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云南工投曲靖经开区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005551012270现场踏勘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15287800805踏勘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6:00出租方承诺本出租方提出申请,由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云交所”)公开发布本次资产租赁公告信息
本出租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一、本次出租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本出租方出租该标的的相关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我方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相关决策程序及决策文件合法合规;二、本出租方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云交所予以公告;三、本出租方已对云交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云交所的交易规则;四、如果由于本出租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等情形,本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云交所、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披露一、本项目标的按现状分标的进行出租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本项目标的1、标的3处于出租状态,标的2空置
标的1租赁期限至2026年8月31日止,标的3租赁期限至2026年9月4日止
四、本项目标的1、标的3原承租人保留对本次出租标的的优先承租权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交易条件出租条件详见《曲靖市人民工社部分厂房商铺租赁项目明细表》
履约条件一、款项支付: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二、标的交接:自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扣除免租期后的实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出租方按标的现状与承租方交接
三、出租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一)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承租方承担
(二)租赁期间,承租方因承租和使用标的而产生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卫生、绿化、治安、供暖、停车、垃圾清运等费用)和全部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四、在《租赁合同》终止、解除、期满之日,承租方在结清相关费用且按合同约定以适租状态向出租方返还标的后,出租方在【30】个工作日内按实际金额无息向承租方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其他相关事宜详见《租赁合同》(附件下载)
补充说明:在确定承租方的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双方按租赁合同模板(附件下载)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任一方均不得改变《租赁合同》(模板)的实质性内容,意向承租方向云交所登记承租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交易服务费被确定为承租方(以云交所《交易结果通知书》为准)即有义务向云交所支付服务费
承租方应于《收款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本项目《收费标准》一次性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逾期未交纳的,该费用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送达”方式包括挂号信或快递形式以及传真、电子邮件、数据电文等现代化电子手段
挂号信或快递形式向承租方地址寄送3日后视为已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数据电文等现代化电子手段到达承租方特定系统日期视为已送达
)报名手续一、线上报名手续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www.cynee.net)自行注册、登录、报名意向标的,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以e交易系统显示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
意向承租资格经云交所审核通过后,竟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竟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竟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二、报名材料包括:(一)经报名人签署的《意向承租报名登记表》《承租申请与承诺》《现场踏勘确认函》《网络电子竞价须知》(由云交所提供,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具体详见附件下载);(二)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三)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四)非法人组织须提交可以证明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五)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自然人报名的,应在以上材料上签字、捺手印;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报名的,应在以上材料上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报名材料统一扫描为一个PDF文本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云交所审核,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三、注意事项1.报名人交纳交易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交易保证金交纳无效
(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交易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2.报名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材料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华夏国际广场B座3楼联系方式:唐女士0871-63601052特别提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交易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交纳方式按照e交易系统提示进行线上交纳
备注: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后,报名人根据系统提示完成e交易钱包充值,充值后对已报名项目进行交易保证金支付确认
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见《曲靖市人民工社部分厂房商铺租赁项目明细表》之交易保证金
备注:如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被e交易系统有效识别交纳的,则该报名人不具备承租资格
(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一、当承租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并按相关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原路无息退回
二、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一)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二)在竞价过程中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三)在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附件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保证金、合同款项的;(四)因承租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无法签订《租赁合同》的;(五)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交易条件要求的
若出现交易保证金转违约金情形的,在按本项目收费标准扣除云交所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支付至出租方账户
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云交所等相关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进行追偿
三、若出现从违约金中扣除云交所的相关费用以及向出租方划转违约金等行为无需再由其确认
特别说明一、云交所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云交所不对本次出租标的做任何担保
二、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标的现状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在对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及标的物所在地涉及的法律法规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三、本项目标的以现状出租,标的实际使用面积与公告所载面积如有差异,租金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出租方及其工作人员对标的物用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仅供参考,均不构成云交所对挂牌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四、意向承租方按本项目公告约定提交报名文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接受并认可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含附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承租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
五、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任何理由,拒签成交确认文件及租赁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
六、本项目标的相关材料的查阅及现场实地踏勘工作须在报名截止时前完成,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
附件下载附件1.《曲靖市人民工社部分厂房商铺租赁项目明细表》.pdf;附件2.报名材料(包括意向承租报名登记表、承租申请与承诺、现场踏勘确认函、网络电子竞价须知).pdf;附件3.标准厂房租赁合同模板(1社).pdf;附件4.租赁合同模板(9-06S).pdf;附件5.租赁合同模板(18-104).pdf;附件6.收费标准.pdf
联系方式交易机构名称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机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华夏国际广场B座3楼交易机构联系人唐女士、杨先生咨询电话0871-63601052、0871-6361576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至17:00(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