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08 17:10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综合 > 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5小区2组团10栋1单元9层1室的房产

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5小区2组团10栋1单元9层1室的房产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859772

86万元
用途
64%
折扣率
2026-09-28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34.37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8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湖北省 武汉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9-28
  • 结束日期:2026-09-29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5号小区第21栋
  • 评估价:134.37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64%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饰、装修等瑕疵承担
    车位:费、车位管理费等是
    查封情况:已查封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租赁情况:有租赁
    抵押情况:已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1单元
    居室数:1室
    小区:湖区常青花园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花园
    开发商:拍卖平台上(网址:htt
    配套情况:车位
    楼栋总数:0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28日10时至2026年9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260机构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5小区2组团10栋1单元9层1室的房产

(拍卖标的物所列地址均为武汉市房地产档案登记地址,偶有登记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或细微差异情形,如有意向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物者,请向有权机关核实详情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醒,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支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6年10月14日17:00前将尾款支付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江岸支行,账号:42001116208053023808,开户联行号:105521000158),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于十五日内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变)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处理

九、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

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买受人凭人民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权证过户(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可能包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增值税、契税、所得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其他税费用、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针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部分,买受人应自收到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先行垫缴,并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请退款

买受人申请退付已垫税款,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竞买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次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2、如本次拍卖所得税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1另行追偿

若有欠款,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的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2、房屋情况:已查封,已抵押,自住

3、人民法院依现状拍卖,对标的物已知现状及瑕疵进行了公示

声明不对房屋面积误差、建筑质量、室内外装饰、装修等瑕疵承担担保责任

意向竞买人在决定参拍前应实地踏勘详细了解,对可能存在的未知瑕疵详细咨询相关部门或案件承办法官,自行研判竞得后可能面临地风险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5号小区第21栋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