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变卖须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9月24日10时至2026年11月23日10时止(共60天,有人出价或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或条件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及其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限购政策风险提示: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及标的物所在城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其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在拍卖成交当日需具备标的物所在城市房地产限购区域范围内的购房资格
如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或联名竞买的,竞买人和委托代理人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共同到人民法院并经确认,同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加竞买
执行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和近亲属均不得参加竞买,亦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网络司法变卖期共60天(延时的除外),变卖期开始后,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自第一次出价开始,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24小时和延时的竞价倒计时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24小时和延时的竞价倒计时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倒计时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
变卖成交的,竞价倒计时结束时整个变卖期结束六、竞买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网络拍卖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公告中的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买受人锁定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后即时释放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变卖预缴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法院不接受网络拍卖平台系统外的任何途径缴交变卖预缴款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当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时,竞买人参与竞价的,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避免出现支付保证金及余款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但也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
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
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变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实地看样或通过网络仔细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愿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任何费用
八、为避免悔拍的法律后果,买受人应在《变卖公告》指定的期限内,将变卖尾款缴入变卖公告中确定的执行案件的“一案一账户”内
法院未接受其他任何途径缴交拍卖余款九、拍卖成交并支付所有款项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过户《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请买受人在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时提取标的物
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须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转让过户的相关规定,一经竞买视为自愿承担未能过户及办理证照的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迟延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视为买受人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后,买受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转移登记过户手续
税费负担:拍卖标的成交过户时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支付
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买受人可选择先行垫付(买受人须到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办理垫付税费义务)如买受人先行垫付的,自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完税凭证、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从拍卖款中优先偿付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请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该权利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税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而产生相应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据调查,截止到2025年12月,拍卖标的物欠缴物业费5200元(含违约金800元)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自行到相关单位咨询确认
为避免因迟延纳税产生滞纳金,且因计税方式较为复杂,买受人在取得《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尽快到税务部门缴纳税款,具体的征税标准和纳税流程应以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
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十、买受人逾期未交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即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悔拍后标的物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变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重新变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主动与法院联系并提高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或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应载明实际买受人的姓名、网拍竞买号等实际身份信息,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六、竞买人向银行申请变卖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银行双方的金融借款行为,与本院无关,变卖贷款行为属竞买人个人行为,变卖贷款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银行协商和签约
银行放款时间与交付变卖尾款时限无任何关系若买受人逾期未交付尾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惠州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法院可依法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等;(三)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四)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欢迎社会各界对法院委托的网络司法辅助机构的服务进行监督
十八、在该标的物公示和变卖期间,若发现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欢迎大家及时来电来信如实举报或反映
十九、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按法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法院入库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咨询电话:400-8363020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京东网咨询电话:400-622-9586法院财产处置(注:司法拍卖过程中,如存在辅助机构收缴费用、不组织看样等违规行为,联系上述电话)举报监督电话:0752-3375252法院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迎宾大道86号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本次拍卖详细信息亦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