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08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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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县汲冢镇河南省鼎盛标准件有限公司所有的778.73平方米的门面房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860621

67.25万元
用途
85.01%
折扣率
2026-10-09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79.1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67.2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河南省 周口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10-09
  • 结束日期:2026-10-10
  •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汲冢镇
  • 评估价:79.1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85.01%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钥匙:有无钥匙?如需拍摄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是否
    看样时间:看样联系何人?联系人:刘子豪0394-
    租赁情况:无租赁
    交易状态:一拍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变卖须知.doc拍卖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SourceURL:file:///home/zx/桌面/一拍/公告/拍卖变卖须知.doc拍卖、变卖须知郸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9日10时至2026年10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表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该标的物所使用的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使用关系为租赁关系,实行的是年交租金房屋,不具备产权转移条件

该标的物存在租赁情况,租赁期限至2031年5月31日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竞拍意向者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郸城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郸城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成交后7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郸城县人民法院(郸城县世纪大道与交通路交叉口)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郸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款专用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县新华路分理处,账号:6228402087292473164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94-3384004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94-7775077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郸城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八日SourceURL:file:///home/zx/桌面/一拍/公告/拍品调查表.docx执行案号(2026)豫1625执恢652号执行员和电话刘子豪0394-7775077标的物名称郸城县汲冢镇河南省鼎盛标准件有限公司所有的778.73平方米的门面房情况说明1.标的物所在地郸城县汲冢镇河南省鼎盛标准件有限公司所有的778.73平方米的门面房2.产权证有无原件?原件在何处?3.有无钥匙?如需拍摄录像和看样联系何人?联系人:刘子豪0394-77750774.查封情况(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本院首封

5.有无租赁?租赁期限至2031年5月31日6.有无优先购买权?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未实际腾空

执行员签名展新移送部门盖章时间:2026.9.8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汲冢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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