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9月24日上午10时至2026年9月25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1.位于武昌区中北路86号汉街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K3地块2栋32层4室房屋(拍卖标的物所列地址均为武汉市房地产档案登记地址,偶有登记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或细微差异情形,如有意向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物者,请向有权机关核实详情)不动产权证号:昌2015011865,面积:145.37平方米,用途:办公,全部楼层/所在楼层:40/32,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2.位于武昌区中北路86号汉街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K3地块2栋32层6室房屋(拍卖标的物所列地址均为武汉市房地产档案登记地址,偶有登记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或细微差异情形,如有意向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物者,请向有权机关核实详情)不动产权证号:昌2015011866,面积:215.09平方米,用途:办公,全部楼层/所在楼层:40/32,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3.位于武昌区中北路86号汉街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K3地块2栋32层7室房屋(拍卖标的物所列地址均为武汉市房地产档案登记地址,偶有登记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或细微差异情形,如有意向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物者,请向有权机关核实详情)不动产权证号:昌2015011867,面积:242.43平方米,用途:办公,全部楼层/所在楼层:40/32,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4.位于武昌区中北路86号汉街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K3地块2栋32层8室房屋(拍卖标的物所列地址均为武汉市房地产档案登记地址,偶有登记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或细微差异情形,如有意向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物者,请向有权机关核实详情)不动产权证号:昌2015011868,面积:127.53平方米,用途:办公,全部楼层/所在楼层:40/32,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2)区位状况和实物状况见图片
(3)租赁及使用情况:有租赁,4室房屋租期至2030年8月,租金7500元/月;6室、7室、8室房屋租期至2027年11月,7室有部分面积与8室打通,租金38028.25元/月
注意:存在欠缴物业费情况,请自行查证(4)瑕疵申明: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生活用品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特别提醒:照片仅供参考,交付以标的物实际情况为准
法院暂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辅助腾退事宜,切勿相信任何中介机构包腾退的承诺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提醒,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应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买受人在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应提交购房资格证明材料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本拍卖标的暂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京东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2026年10月5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武汉市民意四路支行,账号:6228400057333446463),买受人应自行考虑因个人贷款原因不能按期交纳拍卖尾款的法律后果
按期交纳拍卖尾款的,及时向法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材料,法院向房管部门核实无误后才会出具过户裁定书
待法院向房管部门送达过户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后,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特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具体提取拍卖标的物的时间听从法院通知,标的物提取后到法院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付手续
十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将价款交付到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拍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针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部分,买受人应自收到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先行垫缴并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请退款
买受人逾期申请退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2.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1另行追偿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费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司法拍卖过程中,法院不收取任何中介费,咨询费,看样费等相关费用
特别提醒:本次涉案财产拍卖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其他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
有意向竞买者,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联系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7-83569738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7-83569891(汪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