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须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ifa.jd.com/1186)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有关的事宜告知如下: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拍品的实际记录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财产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违法违章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财产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五、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七、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系拍卖辅助公司/评估公司采样时制作,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八、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
十、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
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交纳保证金,竞买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交纳,也可以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支付系统中对竞买人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二、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如在指定期限内未缴纳全款将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竞拍,保证金不予返还,详情请咨询法院
买受人应及时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拍卖车辆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四、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车辆活动,竞买人虚构车辆购买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买受人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后应及时依法自行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办理过户手续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院通知和约定的时间由本人(凭有效证件)自行前往指定地点提取全部拍卖标的物,标的物交付过程中因整理、装卸、运输等产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负自理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提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提交延期提取的书面申请
逾期不提取也不提交延期申请的,即表示买受人自愿放弃该标的的所有权,同意本院另行处理,已支付的成交款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标的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买受人应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与拍卖人无关
十六、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七、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九、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二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拍卖咨询人:泉伸法拍联系电话:19961917822本院监督举报电话:0516-68979435
ZJ联系地址: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11号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四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苏CL00N8号宝马牌汽车一辆(不包含车牌)拍卖材料1、查封裁定书,2、询价报告,3、拍卖裁定书以上材料是否都有:是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苏0312执6114号权证书号/标的所有人被执行人标的现状车辆停放处徐州璞之宝宝马4S店使用性质非营运钥匙有租赁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已被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法院提供的车辆交易(过户)文书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拍卖对象:苏CL00N8号宝马牌汽车一辆(不包含车牌)品牌:宝马牌;牌照号码:苏CL00N8号;车辆识别代号:LBV31EP04RSC03309;车身颜色:黑;发动机号码:8348C038;注册日期:2023年表显里程:4907(仅供参考);燃料种类:汽油使用性质:非营运;环保达标情况:GB18352.6-2016国VI(相关罚款,扣分等具体以交管部门实际处理为准)
车险及年审检验情况、未接受处理的交通违法信息,请到相关部门咨询,具体以交管部门实际处理为准,涉及的相关罚款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如涉及拖车及维修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亲自看样并向相关部门了解确认情况,一但决定参与竞买,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了解后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请自行咨询车辆上牌所在地的准入条件,如因准入条件导致不能过户上牌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标的物已知瑕疵以实际看样为准特别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