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竞买须知·天津市中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定于2026年9月15日10时至2026年9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的监督下,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户名:天津市中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拍卖
但须在拍卖开始日的五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负责承办本案件的人民法院、破产企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须详细咨询标的物在地行政部门对过户的相关政策,由此产生的过户风险或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与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管理人确认并向法院报备后才能以优先购买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参加竞买的,应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权人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向网络平台技术部门申报,录入平台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由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优先权顺序并向法院报备,并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京东实名认证注册账号在线缴纳足额的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技术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破产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交割时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即竞价成功日)后七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中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第三大街支行;账号:02120101040030943
2、破产企业资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破产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特别提示:1、凡拍卖标的通过京东平台成交的,京东平台将收取买受人成交价0.5%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50万元),付费方式及技术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用户竞买服务协议》
买受人须于成交后七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破产管理人账户
2、本标的物破产管理人已委托智通正浩(天津)拍卖有限公司全程协助办理标的物咨询、预展看样、后期交割等事务
拍卖成交后,拍卖辅助机构收取买受人成交价格2%的综合服务费,买受人需在成交之后七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智通正浩(天津)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智通正浩(天津)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账号:281791669831;以到账时间为准】
3、上述综合服务费和技术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京东拍卖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
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或在京东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指定账户,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管理人可重新委托拍卖,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而增加产生的场地费、保管费等),均由原买受人承担,管理人直接从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将纳入破产财产范围以法定程序进行清偿;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有权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管理人有权提起诉讼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一、拍品交付1、付清拍卖成交款之日起七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三十个个工作日内,将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相关的报废处置证明交至管理人处归档
买受人逾期未办理的,管理人有权按买受人悔拍处理,并有权收回标的物资产,扣除相应的保证金
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2、拍卖标的物权属注销登记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其中有关材料的准备和相关部门的审核时限管理人无法明确知悉,买受人不得以办理权属注销登记时间过长为由进行悔拍,或者要求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以及赔偿任何损失
3、车辆均不带牌拍卖,管理人仅协助买受人办理注销手续
4、如本次拍卖标的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不能如期交付的,管理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成交总价款为不含税金额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之日起七日内按标的物成交价款的14.56%将应以卖方名义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交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标的物所涉及其他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船税、人工费、拆解费、设备租赁费、运输费、修车费、检验费、交易手续费、保管费、停车费、罚款、滞纳金等各种费用,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次处置的标的物应由管理人缴纳的税费及其他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最终缴纳税金的计税金额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
管理人不承诺向买受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及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时间,能否开具增值税发票及开具时间应视破产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而定,竞买人参与拍卖即视为接受本条款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拍卖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破产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破产案件监督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徐律师13920733311;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市中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天津市中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九月七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标的物名称天津市中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名下已报废及达到报废标准前一年内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车辆(不带车牌、不带指标)标的物所有权人天津市中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标的物现状使用性质教练钥匙有所在地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祥明路大众驾校总校训练场内违章记录具体以交管部门实际信息为准车辆情况车辆具体情况详见华审评报字(2025)第002号及中联评法字[2026]A-0002号评估报告
保险情况该车辆交强险及商业险均已逾期失效提供的文件《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估值521,430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成交总价款为不含税金额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之日起七日内按标的物成交价款的14.56%将应以卖方名义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交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标的物所涉及其他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船税、人工费、拆解费、设备租赁费、运输费、修车费、检验费、交易手续费、保管费、停车费、罚款、滞纳金等各种费用,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次处置的标的物应由管理人缴纳的税费及其他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最终缴纳税金的计税金额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
管理人不承诺向买受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及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时间,能否开具增值税发票及开具时间应视破产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而定,竞买人参与拍卖即视为接受本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