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08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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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聚仁13号现代商城34号摊位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860828

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24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金华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09-24
  • 结束日期:2026-11-23
  •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溪街道
  • 评估价: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装饰装修以及与该房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根据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园、城市花园
    竞价周期: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
    经济类型:国有
    品牌:现代
    拍卖原因:诉讼
    教育学校:兰溪市机关幼儿园
    环境:花园
    娱乐健身:商城
    开发商:拍卖成交后三个月内交付(
    装修配置:家具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财产调查表法院名称兰溪市人民法院案号(2026)浙0781执175号拍品名称兰溪市聚仁13号现代商城34号摊位权证情况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商业/出让腾空/租赁情况未腾空,拍卖成交后三个月内交付(详见评估报告)配套情况权利限制情况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1、拍品介绍:本次拍卖对象位于浙江省兰溪市聚仁13号现代商城34号摊位(现状地址:聚仁路21号172)的商业房地产,登记所有权人为陈**,房屋建筑面积为15.66M2,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3M2[权证号码:C0118642、兰国用(2001)第101-4250号,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商业/摊位,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39年9月13日止];本次评估的范围包括上述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室内外现状不可拆卸或拆除后明显损害使用价值的装饰装修以及与该房地产不可分割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供水、供电、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

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动产及债权债务、无形资产等其他权益

卷闸门因老化开不起,里面堆放了很多杂物未腾空,拍卖成交后三个月内交付(详见评估报告)

2、权证号码:C0118642、兰国用(2001)第101-4250号3、税费等负担情况: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各自应承担的相应税费

(具体详情请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买受人应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后及时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结算交易税费

出卖人应承担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过户,未向本院提交垫付出卖人税费票据申请退费的,本院将直接联系税务机关并按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卖人应缴金额,经审核无异后将税款直接划付税务机关

因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及时办理过户或税款申报,可能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政策的变化导致税费增加、延迟过户产生的滞纳金及新的政策性障碍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4、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去公安机关了解

5、区位情况:拍卖对象坐落于浙江省兰溪市聚仁13号现代商城34号摊位(现状地址:聚仁路21号172),为现代商城第一层的内圈摊位,所在楼幢东至聚仁路,西至东风右巷,北至东风左巷

附近有1路、10路、301路、319路等多路公交经过,交通条件便利

拍卖对象北面近邻兰溪站约100米路程,西面距离兰溪古城约400米路程,周边有今朝商厦、兰溪城东商品市场、锦都百货、山田广场、华丰新世纪百货、大丰大购物中心等商业综合体,有清吟园、城市花园、国泰花苑、馥华园、东方嘉苑等住宅区,人流量、车流量较大,但拍卖对象为现代商城第一层的内圈摊位,商业氛围较差

附近有兰溪市卫生进修学校,兰溪市机关幼儿园,兰溪市云山小学,兰溪市计算机职业技术学校,云山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兰溪农商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多家银行网点,酒店、饭店、超市、药店、诊所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较齐全,基础配套设施基本完备

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动产及债权债务、无形资产等其他权益

卷闸门因老化开不起,里面堆放了很多杂物未腾空,拍卖成交后三个月内交付(详见评估报告)

二、权益状况:陈**位于浙江省兰溪市聚仁13号现代商城34号摊位(现状地址:聚仁路21号172)的商业房地产,根据拍卖人员向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询的《不动产权属查询结果单》等相关资料载明的信息,其相关权益状况如下:1、不动产登记状况:所有权人陈**权证号码C0118642、兰国用(2001)第101-4250号不动产坐落兰溪聚仁13号现代商城34号摊位不动产状况权利性质所在层总层数用途建筑面积(M2)土地使用权面积(M2)建筑年份建筑结构17商业/摊位15.664.32000混合结构登记日期2001-04-05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39-9-132、他项权利情况:根据《不动产权属查询结果单》载明,拍卖对象无他项权利状况

3、查封情况:根据《不动产权属查询结果单》载明,拍卖对象被兰溪市人民法院查封

4、物业费情况:拍卖对象无专业的物业管理

(仅供参考

)5、目前使用情况:至价值时点,拍卖对象内部堆放杂物,使用状况较差

三、实物状况:1、土地实物状况(1)土地坐落:兰溪聚仁13号现代商城34号(现状地址:聚仁路21号172)

(2)土地使用权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3M2

(3)宗地四至:拍卖对象所在楼幢东至聚仁路,南至现代商城通道,西至东风右巷,北至东风左巷

(4)宗地形状、地势:形状规则,地势平坦

(5)临路状况:南临现代商城通道,临路状况一般

(6)地质、水文:地质水文条件无不利影响,满足建设要求

(7)土壤、地基:没有迹象表明土壤受过污染

地基坚实,承载力适于建筑(8)开发程度:至价值时点,该宗地基础设施达到“五通一平”(即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路、通讯及场地平整)

2、建筑物实物状况:(1)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为15.66M2

(2)建筑层次:总层数7层,所在第1层

(3)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4)用途:商业

(5)设施设备:拍卖对象所在楼幢设施设备基本齐全

(6)层高:层高约4.3米,适合商业使用

(7)空间布局:空间布局合理

(8)装饰装修:拍卖对象采用地砖地面,墙面普通粉刷,铝合金卷帘门等

房屋装饰装修等描述与现状不完全一致的或其他未述及部分,以现状实物为准

(9)建筑物朝向、部位:朝南,中间部位

(10)建筑功能:符合商业建筑物所需要的基本功能

(11)维护保养情况及完损程度:建筑物的建筑年份为2000年,建筑物结构构件基本完好,维护保养状况一般

生效判决文书:(2024)浙0781诉前调确1595号评估价:7万元,起拍价:4万元,保证金:0.4万元,加价幅度:0.08万元及其倍数

买受人未在公告第十三条确定的时间内缴清余款的,即为悔拍由法院裁定重新拍卖,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报名进行竞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由农润公司统一安排,请竞买人提前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

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88512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农润法拍”自助预约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六、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七、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各自应承担的相应税费

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

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

(具体详情请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买受人应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后及时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结算交易税费

出卖人应承担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过户,未向本院提交垫付出卖人税费票据申请退费的,本院将直接联系税务机关并按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卖人应缴金额,经审核无异后将税款直接划付税务机关

因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及时办理过户或税款申报,可能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政策的变化导致税费增加、延迟过户产生的滞纳金及新的政策性障碍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不动产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新户难以迁进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竞拍人竞拍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须符合本公告第二条关于竞买人条件的规定),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享有优先购买权人请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至法院,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竞拍

十二、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三、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6228580799907009324),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五、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兰溪市人民法院所有

咨询、展示看样: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88512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农润法拍”自助预约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电话:4009288512;0579-88920392法官咨询电话:0579-88927285

举报监督电话(监察室):0579-88927219联系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8号;兰溪市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八日网络司法变卖须知兰溪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24日10时起至2026年11月23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兰溪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VMiNjn&user_,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向本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可报名进行竞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9月20日16时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在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6228580799907009324,买受人在全部缴纳完毕后请及时电话告知本院或者网拍辅助机构,联系电话:林法官:0579-88927285,网拍辅助机构:4009288512

法院查实后即出具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并于5个工作日内通知买受人携相关材料前来法院办理相应手续,同时领取相关材料,买受人需携带并提交办证所需材料: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原件及复印件)、公章;个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各自应承担的相应税费

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

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具体详情请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买受人应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后及时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结算交易税费

出卖人应承担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过户,未向本院提交垫付出卖人税费票据申请退费的,本院将直接联系税务机关并按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卖人应缴金额,经审核无异后将税款直接划付税务机关

因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及时办理过户或税款申报,可能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政策的变化导致税费增加、延迟过户产生的滞纳金及新的政策性障碍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不动产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新户难以迁进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竞拍人竞拍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五、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变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网拍辅助机构咨询电话:4009288512;0579-88920392法官咨询电话:0579-88927285

举报监督电话(监察室):0579-88927293兰溪市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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